强奸罪强制猥亵有区别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0 16:51:33 396 人看过

强奸罪和强制猥亵是有区别的。

强制猥亵,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和猥亵儿童罪

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的区别有:

(1)犯罪主体不同。

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

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

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构成后罪。

(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

这是两者区别的关键所在。

强奸罪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即其行为的意图是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在此目的的支配下实施了有关行为。

未实行性交的行为有的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未遂;

有的则因为同情受害人而自动放弃奸淫行为,从而成立中止;

后罪则无奸淫的目的,其是通过除性交以外的有关下流、淫秽的行为以兴奋、满足自己的畸形变态的性欲,或者通过侮辱妇女来寻找刺激,填补精神空虚。

即使没有意志以外的原因阻碍,其也不会也不想与被猥亵者发生性关系。

(3)行为方式不同。

强奸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

其本质在于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

后罪的行为则表现为强制猥亵,是指男女之间除性以外实施的所有淫秽、下流的行为。

(4)所侵害的客体不同。

强奸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和未满14周岁幼女的身心健康;

后罪所侵害的客体则为妇女的人格尊严。

行为人首先出于猥亵妇女的故意后来又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或者在对妇女强奸后又实施了一些猥亵行为的,属吸收犯,轻行为猥亵行为为重行为强奸行为所吸收,应当以强奸罪依法定罪处罚。

前一段时间,网络上对于强奸犯是否应该执行死刑这个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实际上法律对于各种罪名的惩罚是有层次和去别的。

就像上文所提到的强制猥亵和强奸,由于对受害人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身心伤害,也就是不同的罪名和处罚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20: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怎么区别猥亵和强奸
    刑事责任年龄
    猥亵和强奸的区别在于:1、猥亵侵犯的是他人的性羞耻心,即行使猥亵行为时,受害人由于被猥亵,产生羞耻的心理。而强奸是严重侵犯性权利的行为;2、猥亵的行为对象包括男性和女性,但是我国法律规定,强奸罪的对象只能妇女;3、猥亵相对与强奸罪,属于轻罪;4、强奸罪中包含暴力行为,猥亵行为不包含暴力手段。猥亵罪与强奸罪的区别有:1、犯罪主体不同。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猥亵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构成猥亵罪。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这是两者区别的关键所在。强奸罪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即其行为的意图是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在此目的的支配下实施了有关行为。未实行的行为有的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未遂;有的则因为同情受害人而自动放弃奸淫行为,从而
    2023-03-14
    207人看过
  • 一般的猥亵和强制猥亵区别
    猥亵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猥亵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强奸构成强奸罪。一、猥亵儿童罪是指什么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性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14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强制猥亵对象,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猥亵儿童罪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3、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二、强制猥亵罪判多少年?犯强制猥亵罪既遂的,一般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2023-03-12
    309人看过
  • 强奸和猥亵:定义和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构成后罪。(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这是两者区别的关键所在。强奸罪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即其行为的意图是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在此目的的支配下实施了有关行为。未实行性交的行为有的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未遂的则因为同情受害人而自动放弃奸淫行为,从而成立中止后罪则无奸淫的目的,其是通过除性交以外的有关下流、淫秽的行为以兴奋、满足自己的畸形变态的性欲,或者通过侮辱妇女来寻找刺激,填补精神空虚。即使没有意志以外的原因阻碍,其也不会也不想与被猥亵者发生性关系。猥亵儿童与强奸幼女有何区别1、二者涉嫌的罪名不同:猥亵儿童涉嫌的是猥亵儿童罪;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
    2023-07-03
    379人看过
  • 强制猥亵女生算是强奸吗
    强制猥亵不是强奸,猥亵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猥亵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强奸构成强奸罪。一、女生强奸男生违法吗女性强奸男性可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但不构成强奸罪。根据有关强制猥亵、侮辱罪的规定,行为人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方式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的,会处五年以下拘役或有期徒刑;该条款中的他人,包含了男性。所以女性强奸男性可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而强奸罪的犯罪特征有:1、侵犯的客体,主要为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致使妇女不敢反抗、不能抗拒,在违背妇女的意志下,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3、犯罪主体为年满十四周岁的男性。4、在主观方面,行为人是故意所为,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二、强
    2023-03-28
    50人看过
  • 福建2民警酒后强奸妇女,强奸罪与强制猥亵妇女罪的区别
    5月27日消息,关于媒体报道的福建省长汀县俩民警酒后违背妇女意愿涉嫌强奸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八督导组、福建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督促有关部门严肃问责,并要求严格依法律程序办理。邹某盛(长汀县公安局濯田派出所原副所长)因犯强奸罪(未遂)、强制猥亵妇女罪,于2021年5月27日被长汀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谢某成(长汀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文职人员)2021年2月8日涉嫌犯强奸罪,目前福州铁路运输法院正在审理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队伍监督管理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长汀县公安局党委进行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长汀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某,长汀县公安局濯田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曾某,长汀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赖某林3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3-02-21
    460人看过
  • 猥亵和强奸区分
    刑事责任年龄
    猥亵一般表现为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性交以外的猥琐行为,而强奸一般指的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与妇女发生性行为。一、猥亵儿童罪是怎样构成的猥亵儿童罪的构成特征具体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二、强制猥亵行为指什么强制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但是只有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的,才
    2023-06-28
    380人看过
  • 通常强制猥亵罪跟强奸罪一样吗
    一、通常强制猥亵罪跟强奸罪一样吗1、主观故意内容不同:两罪区别的关键是在于行为人是否有奸淫的意图。强制猥亵妇女罪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强奸罪则以强行奸淫为目的。2、客观方面表现不完全相同:强制猥亵妇女罪是对妇女强行实施关系以外的猥亵行为,而强奸罪则是要求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3、犯罪主体不同: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4、所侵害的客体不同。强奸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和未满14周岁幼.女的身心健康;后罪所侵害的客体则为妇女的人格尊严。行为人首先出于猥亵妇女的故意后来又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或者在对妇女强奸后又实施了一些猥亵行为的,属吸收犯,轻行为猥亵行为为重行为强奸行为所
    2024-01-16
    394人看过
  • 强奸罪和猥亵罪的区别是什么,猥亵罪判几年?
    一、强奸罪和猥亵罪的区别是什么1、区别就在于是否强迫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2、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3、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4、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无论猥亵对象是妇女、儿童还是男性,都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5、猥亵他人,是指对他人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不包括性交行为。但是对男性的猥亵是可以包括奸淫行为的。6、猥亵罪是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拟修改的一个罪名,通过后,猥亵罪的对象将不再有性别限制。目前我国刑法中对于猥亵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
    2024-04-18
    57人看过
  • 强奸罪可以转化为强制猥亵?
    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两者是不同的,强奸罪不可以转化为强制猥亵。一、男性性侵男性如何定罪男性性侵男性的以强制猥亵、侮辱罪定罪处罚,对犯罪嫌疑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实施犯罪行为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为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女性,所以男性性侵男性的不能构成强奸罪,而应当以强制猥亵、侮辱罪定罪。二、男人被女人强奸起来了我国刑法规定的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强制与之发生性关系。女性对男性侵害不构成强奸罪,但构成猥亵,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种类是什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种类有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过失致人重伤罪、
    2023-03-19
    420人看过
  • 强奸未遂和猥亵罪的区别详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强奸未遂属于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两者的主要区别是犯罪目的不同,强奸未遂的目的是与女性发生性行为。猥亵罪是对女性的侮辱,以刺激或满足她们的性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强奸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4、两人以上轮奸;5、强奸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6、受害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猥亵和强奸未遂判断是强奸罪未遂还是强制猥亵罪,要看行为人的行为强度及行为的目的是否是为了进一步强行发生性关系,强奸未遂的目的是与女性发生性行为,猥亵罪是对女性进行侮辱,以刺激或满足性欲,强奸未遂仍然是强奸罪,
    2023-07-05
    214人看过
  • 强制猥亵罪与猥亵罪的差别,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强制猥亵罪与猥亵罪的差别强制猥亵罪与猥亵罪的差别如下:1.犯罪客体不同虽然两罪侵犯的都是性自由权,但罪侵害的是妇女拒绝的自由决定权。强制猥亵罪侵害的是以外的性权利的自愿选择。2.犯罪对象不同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女性,包括十四周岁以上的妇女和不满十四周岁的。而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对象为十四周岁以上的人,猥亵不满十四周岁儿童的,定猥亵儿童罪。3.客观方面不同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而强制猥亵罪是指以外的其他侵犯他人性自由的行为,但并没有动作。4.主观方面不同罪是具有和被害妇女发生的故意。强制猥亵罪是以外侵害性自由的故意。二、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有:1.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2.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
    2023-06-27
    152人看过
  • 强奸中止,强制猥亵都有什么
    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构成后罪。强奸后被依法判决的,也是可以减刑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强奸中止怎么认定我国《刑法》第二十三、第二十四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二者之间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没有把犯罪完成,即犯罪分子主观上所追求的犯罪结果没有发生。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未遂只能发生在着手实施犯罪之后,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和着手实施的过程中;犯罪未遂是被迫的,而犯罪中
    2023-07-21
    411人看过
  • 猥亵跟强奸的差别
    猥亵与强奸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有发生性关系的主观意图。如果只是满足淫欲而实施抚摸等外在行为,未实施性关系的行为,即以猥亵来认定。如果主观上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即使未发生性关系,也不影响强奸罪罪名的指控。一、婚后夫妻间存在“强奸罪”吗存在。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行为。婚内强奸,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使用暴力等手段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从法律规定上来看,并未将丈夫排除在强奸罪的主体之外,因为刑法规定强奸罪旨在保护妇女的性权利不受侵犯,与实施强奸行为的主体是什么身份无关;结婚并不能剥夺女性的性的自然权利,妇女仍有权利支配她的性生活,所以法律要尽量保护妇女的这种自然权利,理论上,丈夫对妻子实施婚内强奸也可能构成强奸罪。二、强行与女友发生关系是否违法强行与女友发生关系是违法的。即使是男女朋友之间,只要强行发生性
    2023-06-26
    418人看过
  • 强奸男子是否构成强制猥亵罪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刑法第237条中的规定,将猥亵妇女改为猥亵他人,这个他人包括了妇女、儿童,当然也包括了男性。如果犯罪嫌疑人对受害者的性骚扰过于严重的,也可以按照本罪进行处理。修改了相关规定之后,不管男女,只要强制猥亵了男性,都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也体现了在性保护权利上的男女平等。一、达到什么标准强制猥亵、侮辱罪才能立案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首先,行为人猥亵、侮辱妇女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本质特征。违背妇女意志,即未经妇女真实同意。如果妇女对于行为人的行为表示同意,自然不能成立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妇女同意行为人所进行的各种淫秽下流的动作,如采用下流的语言调戏的,自然也谈不上侮辱妇女的行为。其次,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
    2023-03-11
    406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怎么区别强奸罪与强制猥亵侮辱罪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02
      1、犯罪主体不同。 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构成后罪。 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 这是两者区别的关键所在。强奸罪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即其行为的意图是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在此目的的支配下实施了有关行为。未实行性交
    • 强制猥亵与强奸罪如何区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04
      强制猥亵与强奸罪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 (1)犯罪主体不同。 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而强制猥亵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构成强制猥亵罪。 (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 这是两者区别的关键所在。强奸罪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即其行为的意图是与之
    • 非强制性猥亵与强制猥亵有什么区别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1、要将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他人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他人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他人行为不能视作犯罪;2、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他人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他人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亦视作为犯罪3、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
    • 强奸罪与强制猥亵、侮辱罪的界限是什么,强奸罪与强奸罪有什么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1
      (1)犯罪主体不同。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构成后罪。(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这是两者区别的关键所在。强奸罪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即其行为的意图是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在此目的的支配下实施了有关行为。未实行性交的
    • 经意猥亵与强奸有区别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2
      区别很大。 1、猥亵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对未成熟少年的性骚扰,即使在对象不明了意图和没有违抗乃至顺从的情况下,也可视为猥亵。 2、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肉体上的性行为的一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