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办理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21:21:26 460 人看过

一、防城港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办理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第三条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有关渔业船舶检验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第四条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分为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第九条用于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第十六条用于维修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第十七条营运中的渔业船舶需要更换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的,该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防城港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办理地点

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思阳镇仁甫中路上思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交通运输局窗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6日 00: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揭阳榕城区渔业船舶注销登记办理依据是什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的港口是渔业船舶的船籍港。每艘渔业船舶只能有一个船籍港。省级登记机关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渔业船舶管理实际确定省级以下登记机关的登记权限和船籍港名
    2023-05-28
    358人看过
  • 惠来县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理依据
    一、法律依据《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全文条款《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业经2011年5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下放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54项)委托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6项)下放管理的日常管理业务事项(30项)委托管理的日常管理业务事项(7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第六条对渔港认定有不同意见的,依照港口隶属关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2010年)第六条船舶进港后至出港前,应向渔港监督机关办理进出港签证手续,并接受安全检查。签证工作一般实行进出港一次签证。渔业船舶若临时改变作业性质,出港时仍需办理出港签证。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二、办理时限20(工作日)三、办理流程
    2023-05-28
    102人看过
  • 宜春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征收需要什么材料
    一、宜春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需要什么材料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二、宜春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383号)第三条: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有关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第四条: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分为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第九条:用于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三、宜春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的办理流程受理: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2023-05-24
    177人看过
  • 防城港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流程怎么走
    一、防城港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流程怎么走1、申请人提出申请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责任科室承办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3、责任科室承办人审查(限1个工作日)4、责任科室负责人审核(限1个工作日)5、分管领导审批,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限1个工作日)6、责任科室制作决定文书并由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向申请人送达决定文书等材料(限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二、防城港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1.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2.渔业船舶抵押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共同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抵押权人依法转移船舶抵押权的,应当和承转人持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和船舶抵押权转移合同,向原登记机关申请
    2023-05-18
    407人看过
  • 贵港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贵港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六条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四)配备必要的航行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条船舶和船上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技术证书。二、贵港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受理条件中国籍船舶所使用的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须经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七条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三、贵港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办理材料1、营运船舶检验申请;2、船舶法定检验合格证明;3、船舶(船用产品)设计
    2023-05-19
    76人看过
  • 渔业船舶船名核定办理是什么程序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德庆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相关批准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
    2023-05-28
    103人看过
  • 景德镇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征收流程怎么走
    一、景德镇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征收流程怎么走(1)受理: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申请人携带填写完整的《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到船籍港所在地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或网上提交申请;(2)审查: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3)决定: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对检验合格的渔业船舶,应当自检验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经检验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二、景德镇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20;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10三、景德镇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的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
    2023-05-24
    369人看过
  • 贵港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什么时间办
    一、贵港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的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二、贵港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的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出申请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3、责任科室承办人审查。审查合格的,核发准考证4、责任科室组织考试或考核。考试结束,公布成绩5、责任科室负责人提出初审意见6、业务分管领导审批,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7、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制作渔业船员证书并通知申请者缴纳费用后送达证书或书面告知不同意决定三、贵港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渔业船舶的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电机员、无线电报务员、话务员,必须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取得职务证书,其他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训练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
    2023-05-18
    53人看过
  • 大亚湾区渔业船舶临时检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大亚湾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特殊审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渔业船舶检验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
    2023-05-28
    416人看过
  • 清远清新区渔业船舶船名核定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的港口是渔业船舶的船籍港。每艘渔业船舶只能有一个船籍港。省级登记机关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渔业船舶管理实际确定省级以下登记机关的登记权限和船籍港名
    2023-05-28
    435人看过
  • 防城港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流程怎么走
    一、防城港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流程怎么走1、申请人提出申请;2、船舶检验局服务窗口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3、船舶检验局开展船舶或船用产品的现场检验;4、船舶检验局发出决定文件。二、防城港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1、船舶已在海事管理机构办理国籍登记;2、船舶航行的水域符合高速客船的安全航行要求;3、经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船舶具备高速客船安全与防污染的技术条件,并按规定具备相应的证书、文书与资料;4、船舶已制定了相应的安全、防污染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航行国际或者境外港口的,符合船舶保安要求;5、船员已按照交通部的规定经高速客船特殊培训。三、防城港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节选)第六条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
    2023-05-18
    205人看过
  • 揭阳榕城区2.渔业船舶营运检验与发证办理是什么期限
    一、办理时限30(工作日)二、办理时限30(工作日)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揭阳市榕城分厅,网址(http://www.rcbs.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申请补齐材料后重新登录网站提出申请。3.获取办理结果经区农业和水利局审批通过后,申请人现场或邮寄领取相关证书。4.监督检查配合区农业和水利局将采取实地核查监督措施,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包括:审批或备案目录、检查实施情况和对违反规定未履行审批(备案)手续。被许可人应根据实施机关的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准备。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榕城区农业和水利局提出申请,提交申
    2023-12-23
    52人看过
  • 防城港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防城港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第十四条、规定:1.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2.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防城港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
    2023-05-18
    451人看过
  • 四会渔业船舶初次检验与发证办理要求是什么
    一、办理条件辖区内船长12M以下,船长12M以下且主机功率44.1KW以下的内河渔业船舶二、办理费用二、具体内容?(三)保留渔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船舶港务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和出海船舶、船民证件费等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渔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船舶港务费等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标准的50%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按10个月征收,休渔期免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出海船舶、船民证件费按原标准征收。三、办理地点四会市东城街道广场北路五馆首层四、办理材料A4纸复印,是否清晰真实,交验原件所填内容是否清晰正确是否真实正确,交验原件是否真实正确,交验原件是否真实正确,交验原件是否真实正确,交验原件是否真实正确,交验原件是否真实正确,交验原件是否真实正确,交验原件
    2023-05-28
    263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渔业船舶的运营检验是要检验哪些地方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3
      渔业船舶的运营检验是对下列项目实施检验: (一)渔业船舶的结构和机电设备; (二)与渔业船舶安全有关的设备、部件; (三)与防止污染环境有关的设备、部件; (四)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检验项目。
    • 哪些渔业船舶需要申报初次检验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0
      下列渔业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申报初次检验: (一)制造的渔业船舶; (二)改造的渔业船舶(包括非渔业船舶改为渔业船舶、国内作业的渔业船舶改为远洋作业的渔业船舶); (三)进口的渔业船舶。 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是指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在渔业船舶投入营运前对其所实施的全面检验。 风险提示: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应当与渔业船舶的制造、改造同时进行。用于制造、改造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
    • 什么情况下渔业船舶需要申报临时检验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船舶,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申报临时检验: (一)因检验证书失效而无法及时回船籍港的; (二)因不符合水上交通安全或者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被责令检验的; (三)具有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特定情形的。
    • 港口抽检船舶怎么处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30
      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货物包装进行抽查。不符合规定的,可以责令作业委托人处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及时处理并报告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一)发现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申报有误的危险货物;(二)在普通货物或者集装箱中发现夹带危险货物;(三)在危险货物中发现性质相抵触的危险货物。对涉及船舶航行、作业安全的相关信息,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报所在地海事管
    • 江苏省丰城县渔业船员考试发证办理依据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第十六条未满足本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船长和高级船员,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未满足第十五条(一)(二)项规定,或者适任证书过期5年以内的,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相应的抽查项目的评估 (二)适任证书过期5年及以上10年以下的,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相应的抽查科目的理论考试和项目的评估 (三)适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