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死刑的适用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2 22:58:07 198 人看过

一、经济犯罪死刑的适用规定是什么

在某些情况下,经济犯罪的确有资格被纳入死刑范畴。倘若违法者犯下了严重的经济犯罪案件,且犯罪情节格外恶劣且社会危害性极大时,便可依法对其施加死刑。

再者,当面临应判以死刑惩处的罪犯时,若其罪行并非需要立即执行的情况,法庭有权将死刑与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合并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二、经济犯罪死刑有哪些

经济犯罪能判死刑。如构成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诈骗立案,刑事案件通常是分为三个阶段的,即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的审判阶段。一个刑事案件通常在5个月左右,三个阶段最长可达到一年半左右。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经济犯罪死刑的适用规定是什么”,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n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6日 03: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刑法中关于经济犯罪死刑的规定是第几条?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死刑处罚一般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经济犯罪可以分为很多种,因此判决死刑的标准会有所不同。同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死刑处罚一般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经济犯罪可以分为很多种,从而导致其中判决死刑的标准会有所不同。依据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经 济 犯 罪 如 何 划 分 ? 死 刑 标 准 有 何 不 同 ?经济犯罪如何划分?死刑标准有何不同?经济犯罪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国家经济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贪污、受贿、金融犯罪等。对于这些犯罪行为的划分,我国《刑法》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刑法》第192条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而《刑法》第193条规定了受贿罪
    2023-09-10
    148人看过
  • 经济犯罪一人犯数罪可否适用缓刑?
    一、经济犯罪一人犯数罪可否适用缓刑?1、数罪并罚在一般情况下不宜适用缓刑行为人以两个以上的故意或者过失,实施两个以上的行为,具备两种以上犯罪构成的,即为数罪,刑法理论上称之为“实质的数罪”。而数罪并罚,则是指一人犯有数罪情况下,人民法院对其所犯的各种罪分别定罪量刑以后,依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由此可见,数罪并罚下的定罪量刑过程所包含之问题,远比一罪的刑罚适用过程复杂得多,其基本特点有三:一是数罪特征。必须是一行为人犯有数罪,如某行为人没有犯实质的数罪或独立之数罪,即失去数罪并罚的事实前提,也当然不在并罚之列。二是时间特征。即数罪必须发生在法定期间内,世界各国对此有不同立法规定,但我国刑法关于数罪并罚的适用则以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所犯数罪作为适用并罚的最后时间界限,同时对于在不同刑事法律关系发展阶段内所实施或发现的数罪,采用不同的并罚方法。三是原则特征。即必须在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
    2023-04-28
    297人看过
  • 经济仲裁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经济仲裁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财产权益纠纷、合同纠纷都适用于经济仲裁,行政争议、劳动纠纷以及婚姻关系等不能提出经济仲裁的请求。对于特定的个人或者是单位来说,在纠纷发生之后,首先需要确定纠纷的类型,然后才能确定采用什么方式获得救济。1、仲裁的适用范围(1)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2)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①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3)下列仲裁不适用《仲裁法》,不属于《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范围,而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①劳动争议的仲裁;②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2、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3)独立仲裁
    2023-06-15
    496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能否转,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满5年取得房产证后能转让。经济适用房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房屋,五年内不得交易,交易时其转让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2024-05-06
    367人看过
  • 未成年罪犯适用缓刑的规定是什么
    未成年罪犯适用缓刑的规定是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应当依法宣告缓刑。一、危险驾驶罪可以判缓刑么?危险驾驶罪如果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判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二、三年以下可以判缓刑吗三年以下如果符合判处缓刑的其他条件就可以判缓刑。适用缓刑的条件是,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满足犯
    2023-04-04
    423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权证规定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权证规定是经过5年之后可以申请办理。有些经济适用房没有土地证,有些是过了五年可以办理土地证。没有土地证的原因如下:1、经济适用房开发商没有去国土局递交分户申请,开发商手上的土地证可能拿去抵押了,抵押了的证是没办法分户。2、要办土地证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一般经适房土地性质是划拨,非出让,所以这笔钱没缴,土地证办不了。一、办理土地使用证材料是什么?过了五年可以办土地证需要材料: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房屋分层分户图、购房、办理土地证的图。2、缴纳维修基金:填写申报单(现场有)、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契约》。缴纳契税:《商品房买卖契约》、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3、办理产权证:办理房产证的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复印件、分户图、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商品房买卖契约(乙方契约正本)、维修基金原件、契税原件、抵押登记申请表、主债合同(借款
    2023-02-20
    203人看过
  • 经济犯罪单位犯罪规定有什么
    关于单位实施经济犯罪的规定是:单位实施经济犯罪的,一般要对单位判处罚金,还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单位犯罪一般都由单位集体决定或者由单位的领导人员决定,以单位的名义并由单位内部人员具体实施。经济犯罪单位犯罪规定有什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四节 单位犯罪    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022-06-14
    201人看过
  • 刑事拘留适用于哪些经济犯罪?
    例如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银行卡犯罪、制售伪劣产品等行为属于经济犯罪需要被刑事拘留,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以下情节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3、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什么是经济犯罪数额网友咨询:什么是经济犯罪数额徐州律师为你解答:数额是指可以用某种度量衡来表示的量,是一定数目和数量的标志,体现了一定的物质财产的价值。刑法理论界讨论的”数额”,主要是针对犯罪数额来进行的。但是,理论界至今对其含义的表述仍未达成一致。笔者比较赞同的对经济犯罪数额含义的解释为:与犯罪行为相关联且以货币形式
    2023-06-30
    452人看过
  • 法律规定犯罪未遂适用死刑吗
    不会的。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以下罪犯不适用死刑: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这里所说的“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不是指审判的时候,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一天不满18周岁,即便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亦适用本条的规定。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而不是仅指法院审理阶段。因此,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上怀孕的妇女都不适用死刑。对上述两种不适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也就是说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老年人即使在一审、二审、死刑复核期间达到75周岁,也仍然不能规避对其死刑的适用。一、什么情形下该适用死刑?什么情形下适用死缓审判机关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是否存在“疑罪”的情况。2、被告人是否有
    2023-03-25
    492人看过
  • 经济适用住房是什么房,经济适用房的购买程序
    一、经济适用住房是什么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经济适用房买后,可以上市交易,在交易时,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者需缴纳房款3%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地人也可以购买已购的经济适用房。二、经济适用房的购买程序经济适用房的购买程序大致如下:1.申请申请审核通过的家庭将通过计算机程序公开摇号取得轮候序号。2.受理区房管局受理申请,对要件原件进行审验,并与相关复印件核对。3.公示区房管局要将经审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10天的公示。4.审核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户籍年
    2022-07-09
    256人看过
  • 经济犯罪的定义,经济犯罪可以减刑吗
    纵观中国近拾年来的经济犯罪现象,呈现出如下特点:犯罪的金额越来越大。那么什么是经济犯罪呢?经济犯罪的定义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管理制度、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经济犯罪可以减刑吗?经济犯罪只要符合减刑和假释的条件就可以减刑或假释。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
    2023-05-05
    391人看过
  • 洛阳经济适用房公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洛阳经济适用房公示的相关规定有以下几条:1、具有洛阳市中心城区居民户口,且已满1年;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3、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含房改房、集资房、商品房、私有住房、公寓、非住宅等,拥有商业用房的家庭不得申请);4、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年龄需满23周岁;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1)申请家庭(或个人)名下车辆(限一辆),不得超过十万元;(2)申请家庭(或个人)名下注册公司(限一家),个人注册资金不得超过十万元。一、南宁经济适用房首付多少在南宁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以80平米的房子计,如果你保障面积是60平米,按新政同地段价格你超出了20平米,现在同地段价要4300元左右,如果你的房价是2300元。首付那么就是95200元,还要加煤气管道入网2500元和税
    2023-06-27
    141人看过
  • 二类经济适用房和一类经济适用房区别,二类经济适用房是什么
    一、二类经济适用房和一类经济适用房区别二类经济适用房和一类经济适用房区别主要提醒在交易时限的区别上:1.一类经济适用房是两限房房本,必须满五年以后才可以交易,交易需补交10%的综合地下款。交付使用不足5年的,该房产只能按照原购买价格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家庭,交易一次以后房本性质变更为商品房。2.二类经济适用房大多数是“拆迁安置”类房产或者“回迁房”,他们只是产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二、二类经济适用房是什么二类经济适用房是回迁房、单位集资建房等房产。二类经济适用房“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产类型,这类房产大多为“拆迁安置”类房产或者“回迁房”,他们只是产权证标注为经济适用房,行政管理上比照经济适用房。三、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需缴纳哪些费用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替需缴纳的费用如下:1.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
    2022-06-27
    174人看过
  • 经济犯罪通告有什么规定
    1、涉嫌违反《刑法》侵占罪的规定,即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法定刑期,一般情节的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刑法》和经济犯罪通告的量刑标准的相关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具体标准,可能各省自己有标准,建议咨询当地。高利转贷罪和挪用公款罪是经济犯罪中两个比较典型的罪名,它们的量刑标准与经济犯罪的量刑标准有相似之处,它们大多数以犯罪的数额去认定。但是高利转贷罪是采用单位犯罪的双罚制,而挪用公款罪不仅考察数额还因类型不同考察时间。一、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高利转贷罪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3-04
    15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经济犯罪是否适用于死,具体规定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25
      经济犯罪是有可能适用于死刑的。如果行为人实施了经济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险性极大的,可以对其适用死刑。此外,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 什么情形适用经济犯罪追诉期限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04
      经济犯罪注重时效期限的规定,是需要根据最高刑来判断案追诉的时效。比如说法定的最高刑罚为不超过五年的有期徒刑,那么犯罪在经过五年以后是不能够再进行追诉了,一般来说追诉时效最高是不超过20年。
    • 经济适用房是什么意思,经济适用房的性质是什么,经济适用房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4
      经济适用房在别的国家和地区一般被称为公共房屋,中国香港称为居者有其屋(简称居屋),中国澳门称为经济房屋,中国台湾称为国民住宅(即国宅),新加坡称为组屋。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1994年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不含别墅、高级公寓、外销住宅)建设的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的
    • 哪些罪犯不适用死刑,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10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这里所说的“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不是指审判的时候。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而不是仅指法院审理阶段。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也就是说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老年人即使在一审、二审、死刑复核期间达到75周岁,也仍然不能规避对其死刑的适用。
    • 经济犯罪只有能按规定判死刑的犯罪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02
      经济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险性极大的,适用于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