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与假释在法律上哪里不一样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7 09:18:17 477 人看过

一、减刑与假释在法律上哪里不一样呢

减刑与假释的区别:

(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3)内容不同。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应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则撤销假释,按刑法第69条规定的原则进行数罪并罚;减刑后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响已经作出的减刑裁定。

《刑法》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二、减刑与假释在法律上的区别有什么

减刑与假释的区别:

(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3)内容不同。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应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则撤销假释,按刑法第69条规定的原则进行数罪并罚;减刑后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响已经作出的减刑裁定。

《刑法》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17日 0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假释出狱与减刑哪个更好?
    这段文字讲述了假释出狱的时间和获得假释批准的机会之间的关系。假释出狱的时间较短,但获得假释批准的机会相对较小。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嫌疑人,除非有其他特殊情况,否则不可以再进行减刑,嫌疑人的假释考验期也不可以缩短。嫌疑人减刑后又要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两年或者三年的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嫌疑人,两种罪行的间隔时间不能低于两年。如果假释过程顺利进行,假释出狱的时间会较短,但获得假释批准的机会相对较小。对于那些被假释的犯罪嫌疑人,除非有其他特殊情况,否则不可以再进行减刑,嫌疑人的假释考验期也不可以缩短。嫌疑人减刑后又要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两年或者三年的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嫌疑人,两种罪行的间隔时间不能低于两年。 假释出狱时间与减刑间隔假释出狱时间和减刑间隔是两个与刑罚执行有关的概念。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假释是指对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期限以
    2023-08-30
    66人看过
  • 减刑假释法律运作机制调查与研究
    行刑,又称刑罚执行,是指有关司法机关将刑事判决所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1由此可见,行刑是刑事司法活动中的最后一个阶段和环节。因此,行刑法律的运作机制如何,直接关系到刑法功能和刑罚目的的最终实现。由于减刑假释制度集中体现了行刑法律机制的运作状况和特点,因此,本文以减刑假释制度为基点,通过对减刑假释制度的考察来揭示和完善我国行刑法律的运作机制,以期更好地实现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犯罪的目的。一、减刑假释制度的刑法根基减刑假释作为我国刑法中两项重要的刑罚制度,无论是在我国行刑法律中还是在行刑实践中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由于减刑假释这两项法律制度都属于刑罚的具体运用,因此,从根本上说,减刑假释制度的刑法基础在于刑罚目的的实现。减刑假释制度源自和服务于刑罚目的。换而言之,刑罚目的决定了减刑假释制度的基本价值目标和追求,因而是减刑假释制度的灵魂。正如陈兴良教授所指出的,刑罚目的不仅在刑罚创制与刑
    2023-06-11
    454人看过
  • 减刑,缓刑,假释的法律后果
    减刑的法律后果为把原判较长的刑期减轻为较短的刑期。缓刑的法律后果为,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规定的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期满,宣告原判刑期不再执行。反之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假释的法律后果为,考验期内没有犯新罪,没有发现漏罪,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反之撤销假释,收监执行。一、缓刑三年后还需要服刑吗缓刑三年后不需要服刑。缓刑考验期三年内没有新犯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不需要服刑。缓刑全称暂缓量刑,又称缓刑,是指触犯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构成犯罪,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人,应当先宣布定罪,暂不执行判处的刑罚,即犯罪行为人仍有人身自由。缓刑是查机关应当在一定的检查期限内对罪犯进行检查,并根据罪犯在检查期间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的刑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
    2023-04-06
    149人看过
  • 假释和减刑的目的一样吗
    一、假释和减刑的目的一样吗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罪犯,依法减轻其刑罚。减刑可以是刑期的缩短,也可以是刑种的改变。世界各国立法对减刑的条件有两种不同的规定,一是只要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行为,就可予以减刑,我国即是如此。二是减刑的适用还要求罪犯服刑达到一定的期限,至少实际服满刑期的1/2以上,以查明其是否真正悔过自新。减刑的程序是由执行机关向执行地法院提出减刑建议,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减刑条件的,则可做出减刑的裁定,对罪犯予以减刑。减刑的幅度一般不超过原刑期的1/2.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已经执行的刑期,不计入减刑之后的刑期之内;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减刑后的刑期,原判刑期已执行的部分,应计入裁定减刑后的刑期。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减刑时,可以酌减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2022-03-02
    392人看过
  • 假释在哪里申请
    一、假释在哪里申请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1、罪犯评审鉴定表;2、罪犯奖惩表;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执行。相关知识二、如何执行假释假释制度的实施也有一定严格的程序规定,适用假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是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判处拘役、管制的犯罪分子因
    2023-03-05
    454人看过
  • 减刑假释法律监督之程序缺失与架构
    刑罚执行作为刑事诉讼的最后一个环节,承担着惩罚和教育罪犯的重要任务,关系到刑罚目的的最终实现。减刑假释能够直接产生变更原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的法律后果,与罪犯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有利于促进罪犯改造和稳定监管秩序,是一种十分重要的刑罚执行变更制度,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在实践中,由于对罪犯的日常考评工作、减刑假释的呈报程序以及法院裁定程序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使减刑假释工作容易滋生徇私舞弊等腐败问题,这既不利于维护刑事司法判决的权威,也不利于实现刑罚的目的。而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虽然法律赋予其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权,但由于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如侦查、起诉、审判那样的程序保障,使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的法律监督往往存在很大的困惑。(一)罪犯日常考评法律监督之困惑在行刑实践中,刑罚执行机关确定减刑假释的呈报对象及幅度的主要依据是罪犯计分考核、奖惩的情况。1990年司法部制定实
    2023-06-02
    261人看过
  • 假释与减刑的异同点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假释与减刑有以下几点的相同点及不同点:将减刑与假释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二者具有如下一些相同之处:(一)二者的适用条件,在实质上是相同的按照刑法的规定,对服刑人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服刑人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
    2023-04-22
    89人看过
  • 假释与缓刑是否是一样
    从定义上看假释和缓刑的相同点很多,例如两者都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都有一定的考验期,都以发生的法定情形为撤销条件,但是两者还是有明显的区别的:1、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明显假释适用的刑期要重于缓刑。2、适用的时间不同,这点我们在文章的开头已经提过,不再赘述。3、适用的根据不同,适用假释的根据是犯罪分子在刑罚中的表现以及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能性;适用缓刑的根据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能性。一、不适用缓刑的八种犯罪是什么?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它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
    2023-03-12
    371人看过
  • 减刑和假释可以一起吗,减刑和假释有什么不同之处
    一、减刑和假释可以一起吗减刑和假释可以一起执行,但是会有时间的间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对一次减去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后,决定假释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罪犯减刑后余刑不足二年,决定假释的,可以适当缩短间隔时间。二、减刑和假释有什么不同之处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3、内容不同。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关的刑期。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
    2024-01-28
    368人看过
  • 假释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犯罪分子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危险性,且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其次,如果犯罪分子是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能够被假释。最后,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执行刑期的限制。如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等等情况,即使没有规定刑期,也可以假释。《刑法》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
    2024-05-14
    473人看过
  • 减刑后多长时间能假释呢
    一、减刑后多长时间能假释呢减刑和假释没有冲突,在符合假释条件后就可以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刑法》第81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二、假释能提前多长时间出来假释的释放日期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法律明确规定了法院要从收到假释建议
    2024-01-22
    180人看过
  • 怎样才能减刑假释
    犯罪了,被法院判处刑罚后,不少人一改以前态度,洗心革面、努力悔改时候,那么怎么样才能够减刑?怎么样才能够假释?减刑,我们所理解的是减少刑期;而假释,就是有条件地提前释放。怎样才能减刑假释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关于减刑的适用范围,就中国的刑法而言,所说的减刑主要针对的是少数几种自由刑的减免,尚未涉及权利刑、财产刑、生命刑的减免。符合法定减刑的情况:《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
    2023-02-22
    411人看过
  • 工伤与病假的法律区别在哪里
    一、工伤与病假的法律区别在哪里工伤与病假的法律区别:1.病假、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企业应当在规定的医疗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工伤假,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二、工伤鉴
    2023-11-09
    195人看过
  • 假释出狱快还是减刑快呢
    一般假释会出狱快一些。但目前假释很难批准。因为假释的条件是服刑刑期过半,且改造表现必须一贯较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刑法》第81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2024-05-18
    40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减刑与假释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假释和假释在法律上有什么样的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3)内容不同。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应的
    • 怎样在律师那里申请减刑假释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17
      一、在司法实践中,律师代理减刑、假释案件的途径主要有三种: 一是罪犯本人聘请; 二是罪犯家属聘请; 三是检察机关、法院指定,或者检察机关、法院认为有必要,直接通过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律师。 二、律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行使代理人权利: 一是调查取证权,律师可以个别谈话、听取监管民警意见等方式,对有争议或不清楚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二是参加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权利,提出罪犯能够被减刑、假释以及
    • 法律规定的假释与减刑的决定机关是哪里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02
      1、依据减刑、假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犯罪分子实施减刑、假释的时候,一般由犯罪分子服刑所在的法院进行决定。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一条 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
    • 减刑与假释的相同之处在哪适用的对象一样不?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7
      减刑与假释的区别主要有: (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3)内容不同。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
    • 假释与刑满释放的区别在哪里?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2
      假释虽然形式上也是解除监禁回到社会上去,但却是附有条件的,即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不犯新罪。假释保留有执行原判刑罚剩余刑期的可能性。而刑满释放是犯罪分子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无条件地回到社会上去,不存在执行剩余刑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