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2月15日起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桂林车主不用再申领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9 18:42:20 157 人看过

从2月15日起,桂林市机动车辆正式取消申领环保标志,机动车环保标志将与安检标志“合二为一”。但检车时依然要进行排放检测,机动车环检周期仍然与安检一致。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桂林市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告,自2月15日起,市环保部门不再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虽然取消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但并不意味着取消年审时车辆尾气检测,而是把环保标志并入到机动车年审合格标志里。如果车辆环保不合格,也就无法拿到车辆年审合格标志,不可上路行驶。也就是说,只是不再发放检验合格的标志,尾气检验依然进行。

随着新政的实施,今后异地机动车环保检验可免环保委托。据介绍,异地机动车(非免检车)在本市办理年审必须先进行排放检验,再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经市环保部门车型审核通过,上线检测合格后,车主凭《机动车环保排放检验合格报告及相关材料在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年审。此外,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不予受理异地黄标车〔即国I以下(不含本数)的异地号牌汽油车和国III以下(不含本数)的异地号牌柴油车〕的排放检验。

特别提醒车主的是,除市公安交管部门公布的安全技术检验免检车型及纯电动车免于排放检验,低速货车、三轮货车、拖拉机、挂车、摩托车因达不到排放检验技术条件,暂不进行排放检验外。各类机动车(含新注册机动车、异地籍号牌机动车)安全技术与排放检验的周期一致,应按照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同步进行排放检验。

异地车检车更方便了

以往,异地机动车在桂林市申领环保标志必须出示环保异地委托书。随着新政的实施,今后异地机动车环保检验可免环保委托了。

据介绍,异地机动车(非免检车)在本市办理年审必须先进行排放检验,再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经市环保部门车型审核通过,上线检测合格后,车主凭《机动车环保排放检验合格报告及相关材料在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年审。

此外,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不予受理异地黄标车〔即国I以下(不含本数)的异地号牌汽油车和国III以下(不含本数)的异地号牌柴油车〕的排放检验。

这次实施新政的最大亮点是,简化了机动车异地互检委托手续,自《通告实施日起,广西区内牌照的机动车辆,免予办理排放检验和安全技术检验委托手续。广西区外牌照的机动车辆,已办理安全技术检验委托手续的,不需再办理排放检验委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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