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立案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20: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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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立案标准
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立案标准是:
非法买卖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幼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
2.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
3.其他毒品原植物幼苗数量较大的。
二、中国刑法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量刑标准是: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罪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三、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未经灭活,也就是能存活的,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已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或者幼苗的不构成本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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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09本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严禁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法规、法令和通知。如1978年9月13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麻醉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发现私自种植罂粟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处理。198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严格禁止鸦片烟草毒的通知》,1982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禁止鸦片烟草毒的紧急通知》,1988年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