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应当对侦查活动中的哪些违法行为监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07:30:13 187 人看过

1、人民检察院应当对侦查活动中是否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1)采用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的;

(2)讯问犯罪嫌疑人依法应当录音或者录像而没有录音或者录像,或者未在法定羁押场所讯问犯罪嫌疑人的;

(3)采用暴力、威胁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法收集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4)伪造、隐匿、销毁、调换、私自涂改证据,或者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

(5)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的规定,或者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6)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7)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鉴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等规定的;

(8)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而不解除的;

(9)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

(10)不应当撤案而撤案的;

(11)侦查人员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12)依法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而不告知,影响犯罪嫌疑人行使诉讼权利的;

(13)对犯罪嫌疑人拘留、逮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依法应当通知家属而未通知的;

(14)阻碍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值班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

(15)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出具说明或者提供证明材料而不出具、不提供的;

(16)侦查活动中的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六十七条

强拆中的违法行为包括哪些?

1、暴力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方面:表现为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绑架被拆迁人、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等,可能构成的刑法罪名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侮辱罪、诽谤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报复陷害罪等等。

2、暴力损毁财物、强制拆除房屋方面: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3、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滥用职权或渎职方面:监管部门拒不查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接到报警不出警、迟出警、不立案、不惩处或随意出警滥用暴力等等,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1日 23: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取保候审保证金相关文章
  • 人民检察院如何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取证进行监督
    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活动监督中,要注意对侦查机关以刑讯、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违法的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证据。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违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取证据。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对于在侦查活动中违法取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刑事案件撤诉什么条件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对于公诉案件,在侦查阶段,如果侦查机关通过侦查发现相关情况不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应当撤销案件。存在违法立案的,应当通知侦查机关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不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公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符合上述情况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撤销案件的处理。判决阶段,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
    2023-03-23
    217人看过
  • 如何监督侦查人民检察院的违法取证活动
    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活动监督中,要注意对侦查机关以刑讯、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违法的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证据。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违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取证据。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都有哪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规定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二、经济犯罪立案侦查的程序是什么?立案侦查在实践中中常常是连在一起施行的,这就让很多人认为这是一个行为,其实不然,这是两个独立的行为,其程序是完全不一样的。立案的程序为:(1)接受立案材料;(2)审查立案材料,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立案
    2023-02-16
    238人看过
  • 检察院侦查监督的措施
    (1)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应当审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发现违法情况,应当提出意见通知公安机关纠正。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部门发现侦查中违反法律规定的羁押和办案期限规定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违法意见。(2)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以派员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其他侦查活动,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通知纠正。(3)诉讼参与人对于侦查机关或者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提出控告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及时审查,依法处理。(4)对于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况,以及释放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情况,人民检察院发现有违法情形的,应当通知纠正。(5)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人员在侦查或者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等活动中有违法情形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于情节较轻的违法情
    2023-03-19
    254人看过
  • 终止侦查检察院监督
    一、哪些情形检察院告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1、对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负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应当同时告知公安机关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七条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处理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对于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一系列的侦查活动,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足以对案件作出起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结论,并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处理的一种诉讼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移送审查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处理决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若该案应由上级或同级其他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也
    2023-03-10
    318人看过
  • 检察院侦查监督的范围
    1、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诱供的;2、对被害人、证人以体罚、威胁、诱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的;3、伪造、隐匿、销毁、调换或者私自涂改证据的;4、徇私舞弊,放纵、包庇犯罪分子的;5、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的;6、在侦查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7、在侦查过程中不应当撤销案件而撤销案件的;8、贪污、挪用、调换所扣押、冻结的款物及其孳息的;9、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规定的;10、违反羁押和办案期限规定的;11、在侦查中有其他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行为的。一、从程序违法进行无罪辩护程序辩护是比较新的辩护方法。通过分析和指证控方程序违法,从而否定违法取得的证据,是控方的指控失去有力证据的支撑,从而得出被告人无罪的结论。该思路来源于西方的毒树之果理论。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43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
    2023-06-21
    190人看过
  • 侦查违法的检察院应当讯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一、批捕会不会通知家属法院或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被公安机关逮捕后才需要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应当通知时间是24小时内通知家属并告知逮捕的事实和理由。但是犯罪嫌疑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和通知家属可能对公安机关的侦查行动造成不便的情形以外,可以不通知家属,等这些情形消失后再通知家属。《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二、把人抓去看守所一般需要多长时间?根据所处
    2023-02-25
    66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依照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更多>

    • 人民检察院如何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取证进行监督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16
      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活动监督中,要注意对侦查机关以刑讯、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违法的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证据。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违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取证据。 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对于在侦查活动中违法取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应当向哪些机关申请监督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民事诉讼法》第l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这一规定体现的就是检察监督原则,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权进行检查监督。检察监督原则的基本内容是:(1)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权进行监督;(2)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具体方式,是对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具有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情形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民
    • 如何做好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取证监督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13
      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活动监督中,要注意对侦查机关以刑讯、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违法的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证据。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违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取证据。 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对于在侦查活动中违法取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如何加强对干部公款行为的监督检查?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6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有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的巡视监督。第五十叁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编制、执行等财政、财务、政府采购和会计事项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发现的违规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汇报监督检查结果。审计部门
    • 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活动中,对违法取证的如何予以纠正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26
      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取证,对以刑讯、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违法的方法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证据。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违法方法收集言词证据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取证据。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执行调查取证。对于以违法的方法收集的实物证据,经审查核实,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可以作为指控犯罪的证据。当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违法取证行为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