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农场土地承包期限具体是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24 21:25:15 59 人看过

国营农场土地的承包期限是三十年、五十年、七十年不等。耕地的承包使用权期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的承包使用权期限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使用权期限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营农场土地承包期限具体是多久的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n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2: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承包有没有时间限制,最长期限是多久
    农村土地承包是有时间限制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一)耕地的承包期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对承包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关政策也指出,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现实中,截至2000年,全国已有98%左右的村组开展了延包工作。在开展延包工作的地方,承包期达到三十年的耕地面积占92%,如果扣除沿海发达地区、城镇郊区实行招标承包的责
    2024-03-27
    296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纠纷具体包括哪些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怎样取得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纠纷具体包括哪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纠纷具体包括: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纠纷的;2.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3.因收回、调整承包发生的纠纷;4.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5.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怎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有:1.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1)基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而取得;(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而取得;(3)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而取得。2.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可以基于继承而取得,被继承人死亡的其继承人根据民法典可以取得其承包经营权。三、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能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担保自己或他人的债务履行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担保,债务人不按
    2023-04-24
    146人看过
  • 农场土地承包合作
    承包国营农场的,如果是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农村土地承包,意味着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了个人或者一个私人集体组织。但是农场却存在不同,可以存在国营农场或者私营的农场。一、集体产权有年限么关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的,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二、农村土地使用权年限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耕地的承包期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
    2023-03-07
    406人看过
  • 土地经营承包权的具体情况
    第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权利,其内容不能由当事人通过承包合同任意创设,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上述权利完全是物权性质的权利。第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排他的支配性,其保护带有明显的物权特征。《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调整承包地,其保护带有物权的性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1)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2)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3)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4)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
    2024-02-03
    474人看过
  • 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怎么写,期限是多久?
    一、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怎么写?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发包方:7856县892438952村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批准,乙方自愿以个人承包经营的形式承包甲方提供的土地。为明确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承包土地的地类、面积和位置本合同协议承包的土地为,面积亩。土地方位如下:东起,西至,北至,南至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期限共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承包土地的用途本宗土地的用途为农业生产。第四条、甲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拥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三)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流转承包地和拆分承包地以及其他损害
    2023-01-22
    99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承包期限是多久?
    集体土地承包期限中,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这里需要了解的是,像耕地、草地、林地等农村土地,它们是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承包,外地人士想要利用土地进行农业生产等活动,则需要获得承包方的同意,通过土地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则是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一、如何进行土地承包?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
    2023-04-10
    419人看过
  • 集体土地承包转让年限最长是多久
    一般的集体土地承包转让年限是七十年,但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一般情况下,耕地的承包期通常是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一般是三十年到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通常是三十年到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一般需要经过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不宜通过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集体土地承包期限是多久集体土地承包期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中,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这里需要了解的是,像耕地、草地、林地等农村土地,它们是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承包,外地人士想要利用土地进行农业生产等活动,则需要获得承包方的同意,通过土地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土地承
    2023-07-31
    351人看过
  • 土地承包法规定2024中承包的期限是多久?
    一、土地承包法规定中承包的期限是多久?土地承包期限有以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二、土地承包补贴都有哪些?1、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水稻直补每亩补贴20元;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每亩计税面积81.5元。2、水稻直补对象为核定计划种植的水稻面积;农资综合补贴对象为以水稻、玉米、小麦等为主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3、继续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原则上谁种地谁享受补贴,但对承包地转包或租用给他人的按承包或租用协议处理。4、抛荒地和非农业
    2024-01-21
    226人看过
  • 承包地具体是哪些土地
    一、承包地具体是哪些土地第一种,是对耕地、林地、草地的家庭承包。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家庭承包是我国目前农业发展的一个主要模式,因为家庭承包关乎到农民的生计,因此对耕地、林地、草地的家庭承包期限为三十年,但是鉴于目前改革开放已经超过了三十年,许多地区的承包期限已经达到三十年,为了保障农民利益,《土地管理法》特别规定了,到期后可再次延长三十年。第二种,是对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承包。因为这些土地不适宜采取家庭承包的模式,因此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承包这些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承包之后,承包人可以在这些土地范围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这是独立于家庭承包之外的一种承包模式,这种承包模式中,草地的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则为三十年
    2023-05-06
    413人看过
  • 承包人土地经营权转让有效期限有多久?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一般情况下是不得超过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的。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一般都是30年,如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已经使用了20年,那么转让的期限就不能超过10年。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区别区别在于权利归属不同:土地所有权,归属集体;承包权,归属农户;经营权,归属经营者。1、首先,关于土地的所有权是由我国国家性质所决定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坚持不变。2、其次,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在权利内容上,多数观点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系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双重属性混合。其中,承包权属于成员权,只有集体成员才有资格拥有,具有身份依附性和不可对外转让性;经营权属于财产权,在权利属性上具有可交易性。3、由此,在“两权
    2023-08-15
    70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合同具体有效期限是多久
    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20年。一般因为土地租赁合同属于租赁合同,所以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不过在期限届满之后,可以续订租赁合同,续租该土地。土地租赁权是土地承租人按期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租金而取得的一定期限内对土地使用、收益的土地他项权利。土地租赁权是指通过契约从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处获得的土地占有权、狭义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与土地使用权相比少了一项处分权。主要包括土地转租、农村土地转包、城市土地出租。土地租赁权可分为有期限的或无期限的土地租赁权但在中国,法律没有规定土地可以无期限租赁,而只规定实行有期限租赁。在农村,土地转包实为一种有期限的土地租赁,出租方是土地承包者,即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他除收取承租人缴纳的地租外,还履行自己与集体的承包合同。需要注意,未经村民集体同意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是无效的。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
    2023-07-31
    221人看过
  • 农村机动地承包期限有多久
    一、农村机动地承包期限有多久1.农村机动地的承包期限法律并未直接规定,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承包合同的约定来确定。2.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承包人通过承包合同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进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农村机动地的承包期限是取决于承包合同的具体约定。二、农村机动地承包的法律规则在农村机动地承包的过程中,应遵循一些基本的法律规则。1.机动地的本质是用于解决人地矛盾、保障未来新增人口的基本生活权利,因此,在承包过程中应最大程度地量化或细化相关的法律规则,确保承包活动的公平性和合理性。2.对于已经明显违背《土地承包法》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管理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改进。3.还应严格控制机动地的规模比例,保留比例必须保证在耕地总面积的5%之内,超出的部分应分包到户。三、农村机动地发包规范要求农村机动地发包规范是保证承包活动公平、合理、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1.对于已经
    2024-07-15
    376人看过
  • 农场土地适用土地承包法吗?
    一、农场土地是否适用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农村土地是可以适用土地承包法的。二、农场土地承包合同该怎么写农场土地承包合同一、合同双方发包方(甲方)黑龙江省___农场发包负责人:承包方(乙方)住所: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大队()号地耕地面积()公顷承包给乙方。详情后附表:三、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生产经营。五、地租价格:按黑龙江省___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七、合同保证金: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500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
    2024-01-24
    334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哪些具体权利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4)转让承包经营权,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权按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如灌溉设施、农机具等。(6)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一、集体所有权有哪些特点第一,集体组织所有权的主体是各个集体组织。各个集体组织的财产,
    2023-06-20
    17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林场期限多久土地承包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1
      目前的这个林场的土地承包期限,具体来说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于荒地的承包期限,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作出约定。但如果确定土地用途的,不能超过第二十条规定的期限。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四十五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
    • 国营农场土地承包的管理办法?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7
      1、国营农场本身的性质是国有资产,农村土地(包括其农林场)属集体所有,前者是国家所有,后者是村群众集体所有; 2、根据以上所有制性质,村民不能拥有该农场的所有权和必定的使用权,该农场土地处理方式由农场及其主管部门定制或有其它协定的由其它协定处理,其它协定包括征用土地时的附带条款; 3、分析你提供的内容,可以发现农场可能成立时间较久,故安置有当地农民,可能有一定的义务照顾当地村民,所以也分出部分土地
    • 国有承包农场经营性质土地经营权是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8
      国有农场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国有农场是受国家的委托经营管理所辖区域内的土地,并对辖区内的土地有使用、占有、收受等项权利。除上述权利外还依法享有对所辖区域内的土地的发包权、租赁权、转让权、开发权、融资权等延伸权利。这些权利有一些是受到法定事由限制的,未经法定程序许可,是不能行使的。
    • 现在国营农场土地承包的流程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7
      1、国营农场本身的性质是国有资产,农村土地(包括其农林场)属集体所有,前者是国家所有,后者是村群众集体所有; 2、根据以上所有制性质,村民不能拥有该农场的所有权和必定的使用权,该农场土地处理方式由农场及其主管部门定制或有其它协定的由其它协定处理,其它协定包括征用土地时的附带条款; 3、分析你提供的内容,可以发现农场可能成立时间较久,故安置有当地农民,可能有一定的义务照顾当地村民,所以也分出部分土地
    • 农场农工承包农场土地能承包多少年?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10
      纠纷是指土地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在履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流转或继承以及侵犯承包经营权等方面发生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施行以后,处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已有了一套独立的法定程序,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已成为脱离其他土地法律关系的一种新的民事法律关系。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单位与单位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单位与个人之间,因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归属不清,各自都没有合法有效的权属证照凭证,而又主张土地权属所引发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