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收集视听证据要注意什么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9:51:59 278 人看过

一、离婚时收集视听证据要注意什么问题

1、作为证据使用的录音,最好选用录音效果好的录音笔,要有清晰的语音,才能真正起到证明的作用。录音的各方当事人身份在录音中应有所体现。录音的时间在录音中也要有所体现。要引导对方说“有用”的话。录音的目的就是为了补正欠缺的证据或者事实,所以录音前应该整理好应该要对方说些什么,承认什么,答辩什么,必要时书面罗列下来以免遗漏。根据这样的目标制定适当的问题向对方发问,引对方入正题,从而得到你所需要的回答;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第四十九条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二、刑诉法证据的证据能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0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收集证人证言时需要注意哪一些问题
    (一)询问证人要选择适当的时间地点。(二)询问证人的有关内容应当是证人掌握和了解的内容。(三)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四)询问证人时不得进行暗示性的提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2024-04-27
    252人看过
  • 收集受贿案件证据应注意的问题
    一、受贿与接受馈赠的界定在受贿案件中,遇到犯罪嫌疑人对其收受他人的财物,以亲友馈赠为由进行辩解的情形,一般可以通过收集以下证据进行界定:1、犯罪嫌疑人与送财物人是否存在亲友关系,日常往来情况如何;2、送财物人的家庭收入状况,所送财物价值是否超出其日常往来馈赠标准;3、有无接受馈赠的合理或正当理由;4、接受财物的时间、地点、数额;5、送财物的人是否有求于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行为;6、犯罪嫌疑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为其谋求利益;7、犯罪嫌疑人收受财物后,是否有对应的回赠行为,回赠的财物及数额。二、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的界定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明显低于或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的,或者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一般通过收集以下证据进行综合判断认定:1、收集证据证明交易时当地同种类商品的市场价格,必要时可以通过价格鉴定确定交易商品的市
    2023-06-06
    209人看过
  • 收集外遇证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我国的证据规则,证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在诉讼中被法院予以认定:其一、证据需要具备客观真实性。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这就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在发生离婚纠纷时,夫妻一方取得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通过公安系统的内部关系取得的,或者是通过社会上的调查公司取得的,因此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往往是没有出具单位的印章,所以这样的宾馆开房记录要证明其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就存在一定的难度。当然,如果当事人可以根据没有出具单位印章的宾馆开房记录,聘请律师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根据调查令所取得的宾馆开房记录就具备了客观真实性。其二、证据需要具备关联性。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只有对于认定要件事实有帮助的事实材料才有法律意义。具体到宾馆开房记录,其和夫妻一方的婚外情之间只存在间接的联系,不
    2023-03-24
    143人看过
  • 短信证据收集时需关注哪些问题?
    以短信作为证据时要注意的问题:1.要有证据证明该手机号码确属对方所有,且不存在被盗取、错发短信的情况。2.要证明所用手机收件箱中短信应属只读文件,不能修改。否则证据效力将大打折扣甚至丧失。3.短信是间接证据,因此当事人要尽量多的提供对自己有利的其他证据,使之彼此印证。解除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1、合同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法定解除规定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中,符合法定条件的,解除权人可行使合同解除权。但因法定解除条件规定不具体,实践中操作起来较为困难,因此,建议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合同解除条件,即约定解除的情形。2、合同解除条件达成并不意味着合同自然解除,很多当事人均有这个的误解。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之规定,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合同解除条件达成后,建议通过书面方式向违约方送达解除通知。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
    2023-07-20
    128人看过
  • 劳动仲裁如何收集证据及劳动仲裁收集证据要注意的问题
    一、劳动仲裁如何收集证据(1)“谁主张,谁举证”书证的提供,原则上由主张相关事实的当事人负责。(2)举证倒置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3)申请调查取证案件第三方持有的书证,可通过律师进行调查取证;若持有书证的案外第三人不愿将书证提交仲裁或法院的,又或当事人、代理人收集该文书确有困难的,则可由当事人向仲裁或法院提出书面调查取证的申请,要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进行收集。二、劳动仲裁收集证据需要注意什么事项1、如证据中涉及视听资料的证据种类,如录音证据的,除需提交录音光盘外,还需提交录音的书面文字材料,文字材料中须按录音情况进行如实记载,注明录音资料中的当事人情况、录制时间等基本要素。2、如证据中含证人证言的材料,且已通知证人到庭参加庭审的,还需向仲裁庭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的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写明出庭证人的基本
    2023-06-23
    214人看过
  • 如何收集离婚证据,及收集时需要注意哪些技巧
    一、如何收集离婚证据?离婚时需要什么证据?离婚需要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如字据)(2)物证(3)视听资料(如录音、录像、光盘)(4)证人证言(5)鉴定结论(如伤残证明、亲子鉴定结论)(6)当事人的陈述(7)勘验笔录。二、收集离婚的证据时,需要哪些技巧?1、用来证明当原告、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离婚证据。(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离婚证据(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
    2023-04-27
    313人看过
  • 在分居期间收集离婚证据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一、在分居期间收集离婚证据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1.证据要是合法的,即获得方式程序合法。2.证据要证明诉讼主张。能证明双方感情破裂或者对方存在过错。3.注意证据的证明力,最好选择原件等直接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二、在分居期间收集离婚证据包括哪些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
    2023-12-10
    158人看过
  • 视听资料证据的收集方式
    一、视听资料证据的收集方式视听资料证据的收集方式主要是:1.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提取原始载体。2.收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依法制作笔录,详细记载取证的参与人员、技术方法、步骤和过程,记录收集对象的事项名称、内容、规格、类别以及时间、地点等,或者将收集电子数据的过程拍照或录像。3.提供通过技术手段恢复或者破解的与案件有关的光盘或者其他数字存储介质、电子设备中被删除的数据、隐藏或者加密的电子数据,必须附有恢复或破解对象、过程、方法和结果的专业说明。4.执法音像记录应当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记录执法时间、地点、行政执法人员、当事人、执法现场环境、执法过程,并随卷归档。5.音频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二、视听资料证据应当具备什么特性1.客观性。客观性也叫真实性,是指一切诉讼证据都必须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真凭实据,他排除任何人的想象、推测和臆造。2.关联性
    2024-03-03
    167人看过
  • 如何收集离婚证据?离婚时需要什么证据
    离婚需要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如字据)(2)物证(3)视听资料(如录音、录像、光盘)(4)证人证言(5)鉴定结论(如伤残证明、亲子鉴定结论)(6)当事人的陈述(7)勘验笔录。二、收集离婚的证据时,需要哪些技巧?1、用来证明当原告、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离婚证据。(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离婚证据(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街道办、公安
    2023-04-01
    450人看过
  • 收集证据时要注意的内容
    注意证据之间的关联性。首先,各个证据之间要有某种客观的联系,而不是相互孤立的。一般来说,在证据认定过程中,除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直接证据外,任何证据都需要旁证的支持,无旁证支持的孤证的采信率相对较低。其次,当事人应收集与证明对象相一致的证据。实践中,证据证明对象过于分散往往容易削弱证据的证明力,相互矛盾的证据更是不为法庭所认定。所以,收集证据时要仔细研究它们的内在关系,剔除无关紧要的证据,确保证据有的放矢。注意证据的有效性。法律对民事诉讼中有关专门性证据都有明确的等级规定。如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其他任何非指定单位的类似证明都不具有法定效力。另外,按照民诉法规定,当事人在收集证人证言时,应当排除以下人员的证言:诉讼代理人,即代理人不能既是代理人又是证人;本案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和检察人
    2023-03-31
    428人看过
  • 收集医疗事故纠纷的证据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收集医疗事故纠纷的证据要注意哪些问题1、在收集证据过程中,还应注意运用各种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以提高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2、收集证据要严格遵照法定的程序,严禁刑事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3、还应当注意保护当事人(包括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各种合法权利。例如,对被害患者的隐私不能随便泄漏,以避免造成对其不应有的伤害。二、医疗事故案件中,除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专家鉴定结论之外,还需要注意收集以下几方面的书证或物证:1、门诊及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记载了病人的主诉、医生的查体、诊断及最后的处理意见等。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抢救结束后补记的病历资料等。门诊及住院病历是病情发展和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认定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化验单及各辅助科室的检查结果
    2023-06-18
    353人看过
  • 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证据要严禁以刑讯逼供、变相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手段、方式取得,讯(询)问当事人时要二名以上侦查(检察)人员进行,要准确、完整映被讯(询)问人的原话或原意,笔录要记明讯(询)问的起至时间,要有被讯(询)问人看过或听过笔录的签名或盖章,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要具有鉴定资格,现场勘查、提取、扣押物品时须有见证人在场,并在相关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注明复印件的来源。(二)对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的犯罪主观故意,一不能仅凭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来确定,二不能客观归罪,要充分收集案发原因、作案工具、致伤(死)部位、作案手段、作案后的表现等方面的证据。(三)共同犯罪中,犯罪嫌疑人各自的地位和作用要清楚。(四)被害人是否有过错要清楚。(五)要注重现场遗留物品的提取和鉴定工作,尤其是能把犯罪嫌疑人和案件联系起来的物品要提取和鉴定。(六)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相关证人对物证、书证、犯罪现场或者
    2023-03-29
    161人看过
  • 收集言词要注意什么事项?收集实物证据需要注意什么?
    就诉讼证据而言,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其中有一种就是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当事人在收集不同类型的证据时,肯定都是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的。那到底收集言词证据要注意什么事项呢?一、收集言词证据要注意什么事项1、言词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一般比较明显,言词证据所反映的案件情况存在于人的大脑之中,通过人的陈述表达出来,它虽然不像实物证据那样是可见的,但也不像实物证据那样处于静止和被挖掘的地位,人们可以主动地提供他所感知的案件情况,从而对案件事实起到及时的证明作用。同时,言词证据是陈述人对他所感知的案件事实的复述,往往能够把刑事案件或窝事、行政争议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等具体情节描述清楚,从而比较全面地证明案件事实,而且陈述人能在司法人员和有关(如、代理人)询问的引导下,补充、修正他所感知的事实,澄清疑问,从而更加全面地揭示案件的事实真相。2、言词证据容易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失实的
    2023-02-23
    473人看过
  • 消费者平时注意收集什么证据
    根据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特点,应着眼于以下几方面的证据收集。1、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的购货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加工承揽、保管合同的文件。2、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3、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录等。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消费者向法院提起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诉讼时,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既要提出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同时还要有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例如在一产品质量损害赔偿案中,原告提出自己曾在被告处购买一瓶化妆品,使用后面部出现红肿、痛痒等症状,经医院诊断系涂搽该化妆品所致,花费医疗费2000元,故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在这个案件中,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就需要至少提出三个证据才能使
    2023-04-17
    39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离婚时收集视听资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离婚时视听资料有何法律保护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5
      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者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储存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它是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运用于诉讼过程中的产物。其外部表现形式有录音带、录像片、电影胶片、微型胶卷、雷达扫描资料、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或资料等。视听资料具有其他证据所没有的两大优点:其一,它是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以特殊的语言来记录和反映案件事实的,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其载体的体积小、重量轻,易于收藏、保管和使用,因而
    • 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收集视听证据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01
      视听证据不同于原始文件和证人证言。为了使现场录音,制作一次录音,视频很容易,但是做一个简的录音和视听证据并不容易。特别是为了还原事实而在事后制作的录音中发挥证据效力,有很多地方需要特别注意。①录音作为证据,最好选择录音效果好的录音笔,语音清晰,才能真正起到证明的作用。②录音各方的身份应体现在录音中。③录音时间也要体现在录音中。④引导对方说有用。录音的目的是纠正不足的证据或事实,所以录音前要整理好对
    • 对重婚证据的收集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对重婚证据的收集需注意的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2
      对重婚证据的收集需注意以下问题: 1、不要轻易打草惊蛇,以免引起过错方的警惕,从而隐匿证据。通过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找到了对方同居生活的场所从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尽量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劝说知情人作证。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确定他是否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又需要有人对此给予认可,哪些人的认可最好呢?当然是在其生活场所附近同时与其又经常有来往的人!因此这些人的证明
    • 离婚时收集财产、收入等证据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有哪些注意事项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25
      只要与要证明的事实有关联,能够说明问题的真实存在性,可以作为证据。一【证据的价值】作为证据,最重要的就是能够说明问题,能够印证某一事实的存在性,与客观事件的发生有着必然联系。这其中包括直接证据和旁系证据。直接证据就是不需要其他旁证相关联,直接就可以说明问题、证实事实。旁系证据则需要与相关其他证据并联、串联在一起使用,起到一种辅助证据的作用。如果不能与事实本身相关联,则没有证据价值。二【《民诉法》规
    • 出轨离婚证据收集时要注意些什么的,证据如何收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1
      主要是出轨双方的照片和视频录音证据,还有网络聊天也可以做为辅助证据,加以证实说明,分离小三挽救婚姻,法院起诉赔偿让对方净身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