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7:52:50 424 人看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一般有:全部赔偿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连带赔偿原则、酌情从轻原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体赔偿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物质损失”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即: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1、不包括精神损失。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不包含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赔偿范围内。因此,无法通过附带民事诉讼直接获得赔偿,而是需要另行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3、不包括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的物质损失。

在盗窃、诈骗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型犯罪中,被害人因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只能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而不能通过附带民事诉讼直接获得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2日 1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附带民事赔偿包括什么
    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包括被害人因身体受到犯罪侵害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或者被犯罪分子破坏的财产。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和处置被害人财产造成物质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责令退还赔偿。受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是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只应赔偿直接物质损失,即按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一般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但经过调解,被告人有赔偿能力且愿意赔偿更大数额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调解不成,被告人确实不具备赔偿能力,而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坚持在物质损失赔偿之外要求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却有困难的被害人,给予必要的国家救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
    2023-08-08
    441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质证的证据包括哪些?
    刑事犯罪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人身损害,有相应诉讼请求的,应该提交以下证据:1、本人身份证明;2、医疗费票据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证明;3、本人因就医治疗而致的误工收入证明;4、因就医治疗支出的护理费用证明或者护理人员误工收入证明;5、因就医治疗支出的交通费用证明;6、因就医治疗支出的住宿费证明;7、被扶养人户籍情况、有无劳动能力及生活来源的证明8、被犯罪行为损毁的财产价值证明;9、公诉机关未提供的能够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犯罪分子非法占
    2023-06-27
    303人看过
  • 2024附带民事诉讼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吗
    一、附带民事诉讼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吗1、包括死亡赔偿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主张的赔偿如下:(1)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2)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3)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九十二条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2)有明确
    2023-12-11
    320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司法解释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第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第四条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
    2023-04-13
    462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第三人包括当事人吗
    可以存在第三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独立的诉讼,其实质就是民事诉讼,也是有第三人的。刑事案件受害人不能向第三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刑事案件中第三人存在过错的,受害人可以在救济中得到赔偿。一、民事诉讼中诉讼当事人是什么意思?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称为原告。与原告相对的一方,被控侵犯原告权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称为被告。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是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他人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人是第三人。不以自己的名义,而以他人名义进行诉讼的人,如诉讼代理人,不是民事诉讼当事人。虽然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但不受法院裁判约束,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如证人、鉴定人,也不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因不同的诉讼阶段和程序而有所不同。在第一审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称
    2023-03-08
    438人看过
  • 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原则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原则与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同。赔偿责任一般应当由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承担。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意义:1、有助于教育、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2、有助于解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增多的问题。3、符合国际上未成年人立法的发展趋势。4、有利于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发展和完善。四、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1、教育、感化、挽救原则。2、分案处理(分管分押)原则。3、不公开审理原则。《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
    2023-08-15
    169人看过
  • 刑事诉讼委托书内容包括哪些
    刑事诉讼委托书内容需要包括以下的事项:1、委托人的身份信息;2、受托人的身份信息;3、委托事项的,如:因为谁涉及什么案件,委托谁担任辩护人,为其进行辩护;4、委托权限的,就是受托人可以进行哪些诉讼行为,需要特别授权的,需要写明授予代为提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为反诉或上诉的权利。;5、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一、上诉状可以委托别人去吗可以委托他人到法院代为诉讼,而本人不需要亲自到庭。《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
    2023-06-29
    287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刑事量刑与民事赔偿
    诉讼是基于同一违法事实产生了两个危害结果为前提,既侵害了我国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对社会造成了危害,构成刑事犯罪,同时又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物质损失,构成民法上的侵权,所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实际上存在两个诉,一个是用于解决惩罚犯罪问题的刑事诉讼,另一个是用于解决民事损害赔偿问题的民事诉讼。审判实践中,对刑事量刑与民事赔偿之间的关系认识不一致。有的认为,被告人的赔偿能力有大小,量刑有轻重,没有赔偿能力的被告人能积极筹款赔偿,是一种悔罪表现,量刑时要从轻,对被告人处以重刑的,受害人能得到更大的心理慰藉,可适当减少被告人的赔偿额。有的认为,罪犯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不可替代的,如果被告人积极赔偿,就可以从轻处罚,容易产生诉辩交易之嫌,对罪犯的惩罚也是不完全的。由于认识上的不一致,导致个案间量刑失衡的情况出现,无助于公正量刑标准的树立。对此,笔者认为:(一)物质损失全部赔偿不考虑被
    2023-04-22
    464人看过
  • 行使民事权利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行使民事权利的基本原则是公民在行使权力时,不得作出有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以及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民事权利包括了财产权、人身权,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等具体内容。一、行使民事权利的基本原则行使民事权利的基本原则是公民在行使权力时,不得作出有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以及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民事权利的行使是指权利人为实现自己的权利实施一定的行为。权利行使的方式有事实方式和法律方式两种。事实方式,是指权利人通过事实行为行使权利;法律方式是指权利人通过民事法律行为行使权利。权利行使应遵循以下两项主要基本原则:1.自由行使原则。权利行使是权利人的自由,自应依当事人的意思决定,他人不得干涉。2.正当行使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权利人应依权利的目的正当行使权利,
    2022-04-21
    483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期限内容是怎么样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公期限内容是:1,上诉、抗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的期限为五日。2,上诉、抗诉的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对附带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一、检察院抗诉时间的规定有哪些1、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即指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第一审判决的抗诉期限为十日。2、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即上诉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裁定,提出上诉的期限为五日;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第一审裁定,提出抗诉的期限为五日。3、上诉和抗诉的期限的计算,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二、
    2023-06-22
    282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一、民事诉讼中的合并审理都有哪些情形民事诉讼中的合并审理的情形如下: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2、第三人参加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二、民事诉讼中的诉讼当事人是什么意思?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称为原告。与原告相对的一方,被控侵犯原告权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称为被告。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是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他人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人是第三人。不以自己的名义,而以他人名义进行诉讼的人,如诉讼
    2023-03-27
    218人看过
  • 如何提起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
    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要求物质赔偿,不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刑事诉讼一旦立案可否提附带民事赔偿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要刑事诉讼立案了,不论何时,当事人都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侦查阶段,当事人可向侦查机关提起;审查起诉阶段,可向检察院提起;案件移送法院审判时,可向法院提起。刑事案件审结后,当事人不可再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可向法院民庭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第二审人
    2023-07-27
    241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由此可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仅限于物质损失。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理解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损害事实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因果联系,这是允许提起附带民事损害
    2023-04-24
    225人看过
  • 2023附带民事诉讼能要求哪些赔偿
    一、附带民事诉讼能要求哪些赔偿1、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如果被告人造成他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3、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怎么获得更多刑事赔偿1、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出具谅解书为条件,通过协商谈判,获取更大的利益。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此时,被告人或者其家属,为了争取从轻判罚,而获得谅解是一个重要的
    2023-02-06
    184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具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附带... 更多>

    #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咨询
    • 刑事赔偿适用哪些附带民事诉讼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5
      A《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
    • 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包括那些主体,有哪些范围?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4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伤残赔偿金吗, 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5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是不包括伤残赔偿金的,也不包括精神损失。只有物质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 2、《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的,应向哪些民事主体交纳赔偿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9
      A《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
    • 侵权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指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通常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在有些特殊情况下,应当赔偿物质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可能不是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