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公路规费的征收,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公路规费稽查、征收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公路规费稽查、征收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各方面关系,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国家明文规定征收的各项公路规费,是公路建设及养护的主要资金来源。目前,我省公路规费的稽查、征收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各级政府必须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各级公安、物价、财政、建设、林业、农机等部门,要顾全大局,大力协助和密切配合交通稽征部门做好公路规费稽征工作。各有车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地按章缴纳公路规费。对不按规定缴纳公路规费的,有关车管部门不得办理车辆入户、异动及车辆检审验等手续。
二、为保证交通稽征部门的有效行政执法,从1995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启用机动车辆“公路规费缴(免)讫专用牌”,由省交通厅负责制发并进行管理,交通稽征部门具体实施。车辆必须凭牌行驶,交牌报停,无牌不得行驶。各级交通稽征部门负责对无“公路规费缴(免)讫专用牌”和无有效公路规费缴(免)凭证的车辆进行稽查。
三、交通稽征人员上路执行公务应统一着装,佩戴“中国交通稽征”胸章,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稽查证》,使用“交通稽查”专用停车示意牌。对违反公路规费缴费规定、无“公路规费缴(免)讫专用牌”和无公路规费缴(免)有效凭证的车辆,交通稽征人员有权扣证、扣车,同时发给当事人《扣留缴费违章机动车证件凭据》。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公路规费的稽查征收工作,也不得拒绝接受检查。对妨碍交通稽征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甚至谩骂、殴打稽征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国发[1994]41号)规定,交通稽征部门应切实加强源头管理,在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可在必要的公路路口、桥头、渡口、隧道口设立公路规费稽查站,负责公路规费的稽查工作。在未设立稽查站的路段和停车场、货场、车站、码头,交通稽征部门应加强对偷漏公路规费的车辆进行稽查。每月安排3至5天上路执勤。
五、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稽征部门和稽征人员要严格按章办事,依法行政,做到应征不漏,坚持原则,同时要强化服务意识,文明稽征。对滥用职权、滥施处罚和营私舞弊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六、严禁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凡未经省政府批准、擅自设立的公路检查站、收费站,必须一律撤除,所收费用和罚款全部收缴归省财政,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截留,对“三乱”现象严重,屡禁不止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各级公安、交通、林业、物价、财政、审计、监察和法制等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司其职,加强对公路“三乱”的治理、整顿和监督、检查,认真维护公路交通的正常秩序,树立我省公路交通的良好形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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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镇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广东在线咨询 2024-12-12镇江市人民政府会公开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两个方面。政务公开强调行政机关应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想获取政府信息,应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若采用书面形式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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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知情权体现在在政府工作中应该如何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知情权?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41、要增加政府工作即工作程序、工作内容的透明度。工作程序不公开,难免使得公众办事时走弯路,费时费力,同时也容易滋生腐败。只有对政府的工作内容(需保密的除外)公开,才能使群众了解,并进一步理解、支持和合作。2、政府工作人员的有关情况应该公开化。政府工作人员的职责之一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利,他们的素质、效率、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到政事的成败,也直接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因而必须让公众对其有足够的了解。应当公开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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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是?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8渝府发〔2013〕5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调整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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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标准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7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人口安置费.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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