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的毒品数量怎么计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8 15:30:10 218 人看过

在毒品犯罪案件中,毒品是最主要的犯罪对象。在一般情形下,毒品数量的多少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成正比,即案件所涉及毒品数量越多,表明行为人的犯罪社会危害性越严重;反之,毒品数量越少,则表明行为人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越轻。同时,毒品数量的多少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也同样成正比,即案件行为人涉毒数量越多,一般表面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越大,反之,涉毒数量越少,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也越小。仅仅就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而言,根据刑法第347条的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无论数量多少,原则上都应定罪处罚,但是,毒品数量的多少却是对行为人量刑的最重要的依据;对于其他毒品犯罪而言,毒品数量的多少不仅是量刑的最重要的依据,也是定罪的最主要依据。因此,对于任何毒品犯罪来说,毒品数量的计算都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刑法第357条第2款明确规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刑法第347条第7款明确规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一、对于毒品的数量计算,必须以查证属实的为准。不能查证属实的,属于道听途说,或者仅仅是由行为人自己交代但没有其他证据加以证实的,不应计算在内。

第二、对于毒品数量的计算,原则上不以纯度折算。毒品犯罪分子为了牟取暴利,往往采取各种手段在纯度掺以面粉、淀粉、药粉等杂质加重分量,或者将精制毒品稀释后贩卖,或者因用使司法实践中所查获的纯度不一,有的甚至相差几十倍,为了严厉惩治毒品犯罪,在计算毒品数量的时候,不论毒品中含有多少杂质,其纯度是否高低,一般不以纯度进行折算,而以毒品的实际重量进行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2日 0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毒品犯罪相关文章
  • 怎样计算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毒品的数量?
    司法实践中如何进行毒品数量折算:对不同种类的毒品进行数量折算,使各地司法机关在实践中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有利于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落实,有利于对毒品犯罪的打击,也有利于维护司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目前司法实践中涉及毒品犯罪的数量问题应按以下几种方法进行数量折算: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同一种类的毒品犯罪的毒品折算。如该种毒品为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已经规定量刑数量标准的,按照刑法、司法解释等规定适用刑罚,如该种毒品属于未明确规定量刑标准的,我们可以根据毒品数量折算标准将其折算成海洛因的相当值,再综合考虑其他情节,参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的相当值予以量刑处罚。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两种以上不同种类的毒品犯罪的毒品折算。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两种以上不同种类的毒品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1.两种以上的毒品均为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起刑点和量刑标准的。
    2023-06-21
    128人看过
  • 贩卖毒品数量如何计算
    认定贩毒数量的方式包括:1、以现场抓获的贩卖毒品交易的数量,包括已交易的毒品量以及贩卖人随身携带的毒品量认定;2、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3、毒品客观状态已不复存在或者无法查清的,按贩卖毒品交易双方均认可的数量来认定。一、毒品犯罪可以不被处死刑立即执行不死刑立即执行是刑法中最严厉的处罚了,因此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时应当特别谨慎,如果案件有以下情况,可以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1)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2)已查获的毒品数量未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到案后坦白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毒品犯罪,累计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3)经鉴定毒品含量极低,掺假之后的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或者有证据表明可能大量掺假但因故不能鉴定的。(4)因特情引诱毒品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5)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刚达到实
    2023-03-15
    137人看过
  • 毒品犯罪是按当时身上的毒品数量刑吗
    不管是不是身上的,还是在什么地方的,都要和法院判罪具体量刑,有很大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
    2023-06-17
    153人看过
  • 毒品犯罪在住处查获的大量毒品如何认定贩毒数量
    在毒贩住处查获大量毒品如何认定贩毒数量2006年7月20日至28日,被告人章某某在武夷山市三菇度假区漂流码头、钓鱼湖草坪等地先后多次将毒品海洛因贩卖给吸毒人员干某、王某、吴某等三人,贩卖总量约3.1克得款1300元。7月28日晚,被告人章某某在景区兰汤桥头贩卖毒品时被景区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后在其住处周围查获毒品海洛因37.75克,其中部份海洛因已被装成小包装,并标明重量。同时还查获锤子、电子秤、不锈钢刀片、吸管等作案工具。7月29日,被告人章某某尿检呈阳性,表明近期有吸毒。二、能否一并认定为贩毒数量对本案的定罪量刑,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章某某的行为构成两罪,即其已贩卖3.1克毒品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在其住处查获的37.75克毒品属非法持有,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对该两罪分别量刑,实行数罪并罚。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章某某的行为构成一罪,即贩卖毒品罪。应将其已贩卖的3.
    2023-06-03
    484人看过
  • 毒品数量以什么属实计算
    毒品的数量以克计算。刑法规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况如下: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
    2023-08-09
    134人看过
  • 如何控制制毒物品数量对毒品犯罪的影响?
    毒品犯罪中制毒物品的数量认定标准是:毒品犯罪中包含两种以上毒品的,可以将不同种类的毒品分别折算为海洛因的数量,以折算后累加的毒品总量作为量刑的根据。对于刑法、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了定罪量刑数量标准的毒品,应当按照该毒品与海洛因定罪量刑数量标准的比例进行折算后累加。制造毒品案件中,毒品成品、半成品的数量应当全部认定为制造毒品的数量。关于制毒物品数量的认定实施本意见规定的行为,以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定罪处罚的,应当以涉案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中麻黄碱类物质的含量作为涉案制毒物品的数量。实施本意见规定的行为,以制造毒品罪定罪处罚的,应当将涉案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所含的麻黄碱类物质可以制成的毒品数量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多次实施本意见规定的行为未经处理的,涉案制毒物品的数量累计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
    2023-07-06
    146人看过
  • 刑法中毒品数量的计算和折算
    毒品犯罪分子为了追求最大的非法利润,往往实施的不限于一个犯罪行为,有时实施几种犯罪行为,犯罪对象也不仅限于一种毒品,有时会是几种毒品,这就涉及到毒品数量的计算和折算问题。《意见》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一)对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两个或两个以上行为的,如果行为对象系同宗毒品的,毒品数量不累计计算,如果系不同宗毒品的,毒品数量应当累计计算。按此原则计算数量的还有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二)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未经处理是指未经刑事处罚或者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的行政处罚。(三)被告人犯罪行为涉及多种不同品种毒品的,应当折算后累计计算决定刑罚。属同一量刑数量标准的不同品种,数量累计计算,分属不同量刑数量标准的不同品种,按其数量标准的比例进行折算。折算后累计计算,依据累计计算的数量决定刑罚的适
    2023-06-11
    144人看过
  • 【毒品的量刑】毒品犯罪实务研究
    近年来,各级人们法院始终把打击毒品犯罪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依法从严惩处了一大批毒品犯罪分子,为净化社会风气、增进人民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从有关媒体透露的情况来看,当前国际和国内毒品但最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而且毒品犯罪的手段呈现多样化、隐蔽性和智能化的特点,集团化、职业化和武装掩护的制毒、贩毒活动也呈现着猖獗势头。这种现实状况及增大了毒品的社会危害性和毒品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也增加了打击、治理毒品犯罪的制度。因此,关注和研究毒品犯罪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试图立足于毒品犯罪的审判实践,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应问题展开粗略的探讨。一、关于毒品犯罪的事实认定一般地说,毒品犯罪和其他犯罪在事实认定方面存在着许多共性,如重视客观证据,不轻信口供,据以定案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定罪证据必须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等等。反毒品犯罪的事实
    2023-06-11
    318人看过
  • 毒品犯罪有数量要求吗
    无论多少都是犯罪。只是根据毒品数量的不同,量刑标准也不同。一、贩毒累犯量刑标准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有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毒品犯罪关键看贩卖毒品的数量及类型。累犯只是影响贩卖毒品罪量刑的一个因素,而量刑要在全面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的基础上,结合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社会治安状况等因素,综合做出分析判断。根据《刑法》第356规定,如果是毒品再犯,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65条第1款的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二、贩卖毒品罪犯要坐牢多长时间贩卖毒品罪犯要坐牢多长时间,要根据判
    2023-06-25
    68人看过
  • 毒品数量、毒品含量对量刑的影响是什么
    一、毒品数量对量刑有哪些影响?毒品数量是决定刑罚轻重的重要情节。刑法分则根据毒品数量大小,规定了不同的刑罚幅度。确定了毒品数量,就可以直接依据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找到对应的法定刑幅度。如果毒品系同一种类的,确定毒品数量的方法较为简单,可以直接相加,累计计算。如果毒品系不同种类的,特别是有新类型毒品的,如何确定毒品的数量就是一个重要而又复杂的问题。目前,我国明确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已有240多种,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更多达600余种,涉案的新类型毒品不断出现。但刑法典只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规定了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3种常见毒品的数量标准。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制发的《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对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大麻、可卡因、吗啡、杜冷丁、盐酸二氢埃托啡、咖啡因、罂粟壳等8种毒品,明确了数量
    2023-03-16
    146人看过
  • 法律规定毒品的范围及毒品数量计算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贩卖毒品的相关法律规定(一)三年以下: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3、其他少量毒品的。(二)三年至七年: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至200克;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至10克;3、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4、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5、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6、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7、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三)七年至十五年: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至1000克;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至50克;3、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
    2023-08-02
    180人看过
  • 《刑法》规定的毒品的数量要怎样计算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毒品的范围及毒品数量的计算】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资料扩展毒品犯罪的特征有哪些:贩毒犯罪活动是目前毒品犯罪的主要行为方式,属刑事犯罪的范畴,但与一般刑事犯罪相比,又具有其独特性,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被害人的不特定性。毒品对人体乃至社会都有极大危害,这也是我国刑法将毒品犯罪列入严重刑事犯罪的原因。但对毒品交易而言,危害的对象却不是直接的、特定的人,而是潜在的。毒品买卖行为双方在明知犯罪的前提下,秘密地自愿交易,没有一般刑事犯罪意义上的被害人。因此,毒品案件一般没有目击证人和报案人
    2023-06-12
    307人看过
  • 贩卖毒品罪的死刑量与毒品数量的关系
    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这里要注意的是,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1、鸦片1000克以上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6、吗啡一百克以上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8、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9、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10、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11、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毒品多少克会判死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其他毒
    2023-07-15
    487人看过
  • 怎样正确的判断毒品犯罪的罪犯数量
    1、毒品数量的计算必须以核实为准。不能核实属实的,属于道听途说,或者只有行为人自己解释但没有其他证据证实的,不应当计算。对毒品数量的计算,原则上不以纯度折算。为了获取暴利,毒品犯罪分子往往采取各种手段在纯度上掺入面粉、淀粉、药粉等杂质,增加分量,或者稀释出售精制毒品,或者司法实践中发现的纯度不同,有的甚至相差几十倍。为了严厉惩治毒品犯罪,在计算毒品数量时,无论毒品中含有多少杂质,其纯度是否高低,一般都不是以纯度换算,而是以毒品的实际重量来计算。根据2000年《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精神,应进一步明确以下几点:1。对于行为人为了掩护走私、运输毒品而将毒品融入其他物品的案件,在计算毒品数量时,不应将其他物品计入毒品数量;2、对于查获的毒品,有证据证明大量掺假。经鉴定,毒品含量极小,实有大量掺假成分的,量刑时应酌情考虑,尤其是毒品掺假后,其数量可以达到判处死刑标准的案件,应谨慎量刑
    2023-02-11
    14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毒品犯罪是指,破坏毒品管制活动,违反国家和国际关于禁毒法律、法规,必须受到刑法处罚的违法犯罪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都属于毒品犯罪。无论数量多少,只要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都会被追究刑事... 更多>

    #毒品犯罪
    相关咨询
    • 如何正确认定计算毒品犯罪的数量?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在毒品犯罪案件中,毒品是最主要的犯罪对象。在一般情形下,毒品数量的多少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成正比,即案件所涉及毒品数量越多,表明行为人的犯罪社会危害性越严重;反之,毒品数量越少,则表明行为人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越轻。同时,毒品数量的多少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也同样成正比,即案件行为人涉毒数量越多,一般表面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越大,反之,涉毒数量越少,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也越小。仅仅就走私、贩卖、运输、制
    • 计算一下毒品犯罪数量如何确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9
      计算毒品犯罪的数量的认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综上刑法规定可以看出对于毒品数量的计算,原则上不以纯度折算。其纯度是否高低,一般不以纯度进行折算,而以毒品的实际重量进行计算。
    • 毒品犯罪案件中,如何认定其他毒品数量大和其他毒品数量大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8
      贩毒案件,根据最新的解释(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 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100克以上; 2.氯胺酮、美沙酮1千克以上; 3.三唑仑、安眠酮50千克以上; 4.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500千克以上; 5.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 武昌区法院程华贩毒案, 贩卖毒品犯罪数量与非毒品犯罪数量怎么认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3
      武昌区法院程华贩毒案,应当按照贩毒品种、数量及犯罪情节定罪量刑。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这是各种毒品犯罪行为侵害的共同客体。行为人故意以非毒品冒充毒品或者明知是假毒品而贩卖营利的,应认定为诈骗罪,而非贩卖毒品罪,但行为人不明知是毒品而贩卖,事实上具有贩卖毒品的可能性的,应认定为贩卖毒品(未遂)。《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
    • 吸食毒品运输毒品罪怎么认定, 运输毒品罪中的毒品数量是怎么规定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08
      吸食毒品只属于违法行为,而运输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同时运输毒品还要根据品种和数量结合而予以处罚。具体规定如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