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侦查权的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08:31:44 108 人看过

1、直接立案侦查对象的特定性。检察机关案件侦查权不是对任何公民都可以使用的。它侦查的对象由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作出明确规定,它是针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和有犯罪事实但未被公安机关查清的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侦查对象的身份是特定的。

2、侦查权行使目的的特殊性。检察机关行使案件侦查权所要追求的目的,不权包括普通刑事侦查活动所要实现的追诉犯罪的目标,更重要的是在于通过自己的侦查活动引导促进和保证行政、司法活动不脱离法制轨道,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3、从属性。检察机关不是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活动区别于其他侦查机关侦查活动的特征之一是检察机关的侦查具有从属性,检察机关的案件侦查权是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中派生出来,直接从属于法律监督,是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服务的,侦查权是法律监督职能实现的手段,而法律监督职能是侦查行为的目的,检察机关的案件侦查权一旦被剥夺,其监督职能也一起剥夺。

4、制约与救济。这是检察机关案件侦查权的重要特征,人民检察院认为必要的时候,经过一定的程序便可直接受理和侦查各种犯罪案件是对警察机关侦查权的一种制约。如果侦查权由警察机关独揽,没有检察机关的监督和制约,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滥用侦查权,损害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违法问题。

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1、贪污案

2、挪用公款案

3、受贿案

4、单位受贿案

5、行贿案

6、对单位行贿案

7、介绍贿赂案

8、单位行贿案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10、隐瞒境外存款案

11、私分国有资产案

12、私分罚没财物案。

(二)渎职犯罪案件

1、滥用职权案

2、玩忽职守案

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4、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

5、徇私枉法案

6、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

7、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案

8、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

9、私放在押人员

10、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

11、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

12、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

13、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

14、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

15、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

16、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

1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

18、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

19、环境监管失职案

20、传染病防治失职案

2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

2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3、放纵走私案

24、商检徇私舞弊案

25、商检失职案

26、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

27、动植物检疫失职案

28、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

29、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案

30、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

31、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

32、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

33、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

34、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案

35、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案。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1、非法拘禁案

2、非法搜查案

3、刑讯逼供案

4、暴力取证案

5、虐待被监管人案

6、报复陷害案

7、破坏选举案。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在我国,若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类刑事案件基本上都是由检察机关侦查的,但不管是由公安部门还是检察机关负责刑事侦查,对犯罪嫌疑人的批捕条件都是通用的。检察院内部分成好几个部门,侦查部门和审查批捕部门的工作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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