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如何确定行政诉讼被告的一点思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1:51:41 210 人看过

我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的确定被告的准则是,行政机关所属个人、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其他组织或者其委托的个人、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其他组织,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了行政行为,只要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授权,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都应该以该行政机关作为被告。

对此,《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得非常简单公民、行政诉讼,具体行政行为是以谁的名义作出的,不论是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临时组建的机构,或者是委托的组织,就应该以谁为被告。当然这并不是说,确定谁有资格成为诉讼主体,就等于认可了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诉讼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应该是两回事。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该机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就应该以超越职权予以撤销。

而且,既然该机构能够作出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然也就有能力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至于,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该机构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责任则可以让所属行政机关承担,但这个问题可以在执行阶段解决。在确定被告资格时,就规定被告必须具体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似乎没有必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0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诉讼被告相关文章
  • 如何确定政诉讼案件的被告主体资格
    下列组织或机关具有行政诉讼的被告主体资格: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3、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为,该组织是被告。4、委托某一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5、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是被告。6、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诉讼案件案由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其确定方法如下:(一)作为类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确定作为类案件案由的基本方法是划分案件的类别,以行政管理范围为“类”,以具体行政行为种类为“别”进行构造。案由的结构应当具备以下两个要素:1.行政管理范围。行政管理范围是指行政主体代表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领域。以行政管理范围作为行政案件案由的第一个要素,将行政案件初步分为“公安”、“工商”、“税务”等行政纠纷,从类上区别
    2023-07-23
    257人看过
  • 行政判决如何确定被告?
    确定行政诉讼被告的方法: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被告是作出行为的行政机关;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和原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被告不履行法院行政判决怎么办对方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话,可以去法院申请执行,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法院执行是有时间的,就是要在法院判决生效的后的2年申请执行,否则过了时间后法院就不受理了。其次,申请法院执行后不管怎么样,这类情况法院一般是会给执行结果的。判决书从送达或当事人接到的第二天起,在法定的期限内,当事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过了上诉和抗诉期限即发生法律效力。二审的判决,宣判后立即生效。人民法院的判决有两个特点:一是具有稳定性。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变更或撤销,如有错误,只能由人民法院按法律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纠正。二是具有强制性。判决生效后,执行部门有按照判决执行的义务,当事人必须坚决
    2023-08-18
    230人看过
  • 被告主体不当如何应对行政诉讼
    一、被告主体不当如何应对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被告主体不适格的处理办法是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第三人,其不参加诉讼,不能阻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判。二、行政复议的特征1.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2.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3.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5.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6.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三、行政复议决定多少天作出行政复议决定60
    2023-08-08
    95人看过
  • 民事诉讼被告如何确定
    法律综合知识
    在民事审判领域,被告身份的确立往往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首先,需要根据原告提出的请求以及矛盾冲突的具体性质进行判定。若涉及到的是合约纠纷问题,那么与该合约直接相关的另一方当事人便往往会横遭质疑,成为被告。至于侵权纠纷案件,则是由实际实施侵权行为者或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者担任被告角色。譬如在债务纠葛不清的案件中,会将欠有款项的当事人定为被告所在位置。而当涉及到共同侵权行为时,每一位参与其中的责任人皆可能被列为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4-08-10
    167人看过
  • 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4、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5、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6、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2024-04-28
    277人看过
  • 怎样确认行政诉讼被告
    行政诉讼被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一、行政诉讼应当怎样确定被告?1、没有经过复议的,原行政机关是被告;2、经复议的案件,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3、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4、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可以选择原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为任意被告;5、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为共同被告。二、行政诉讼被告应如何确定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是这样确定的:没有申请复议的,原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可以选择原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为任意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
    2023-02-20
    202人看过
  • 行政诉讼被告确立条件
    行政诉讼被告
    一、行政诉讼被告确立条件1、必须是具有行政诉讼权利能力的行政机关和组织这里所说的具有行政诉讼权利能力的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能够独立享有并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工作部门。此外,由法律、法规授予行政职权的社会组织也具有行政诉讼权利能力,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2、必须是在具体行政法律关系中行使行政职权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组织也就是说,只有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组织,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3、必须是其具体行政行为被原告所指控并经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受到指控,则行政机关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同时,如果行政机关没有被人民法院通知应诉,也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所以,只有具体行政行为受到行政相对人的指控,并经人民法院审查通知应诉这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二、相关法律知
    2023-04-24
    357人看过
  • 完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几点思考
    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该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同时,该法第十二条规定了法院不受理的情形,具体包括:(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
    2023-06-06
    298人看过
  • 行政诉讼被告怎么确认
    法律综合知识
    一、行政诉讼被告怎么确认行政诉讼的被告应当按照以下情况确认: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4、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5、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6、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
    2024-01-31
    453人看过
  • 被告人如何应对行政诉讼中的答辩状
    一、被告人如何应对行政诉讼中的答辩状当被诉行政机关进行答辩时,不仅要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反驳,还必须提供自己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否则就会导致败诉的后果。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二、行政诉讼起诉状书怎么写行政诉讼起诉状书写方法1.标题。写明行政起诉状。2.首部。必须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原告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地址等情况,由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有管辖的范围,被告栏要写明被告机关或组织的全称、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3.正文。正文是行政起诉状的核心内容,主要陈述诉讼请求及具体的事实和理由。4.尾部。包括附项和落款。要写明起诉人的姓名、日期,在附项中写明本诉状副本份数。三、行政诉讼要遵循哪些原则行政
    2023-07-05
    432人看过
  •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中的原告是否参与
    对于行政诉讼中的原告进行确定的方式如下: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时也可以做行政诉讼的原告。一、网络诈骗几天能立案网络诈骗报警7天之内会立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登记立案:1、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2、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诉讼,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二、行政复议后多长时间可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
    2023-03-31
    314人看过
  • 对行政诉讼证据采用标准的思考
    我国现在正着力于司法制度的改革,力求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就行政诉讼而言,这对行政诉讼证据提出了更高要求。司法公正不但要实现审判的实体公正,而且要实现审判的程序公正,怎么做到审判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除严格依照实体法、程序法、进行审判工作外,还必须注重在证据的采用标准这个基本环节上,必须遵循统一且明确具体的证据采用标准,以便于查清案件事实,进而实现全部的司法公正。笔者在这里,主要从证据的一般采用标准即客观性标准、关联性标准和合法性标准三方面对行政诉讼证据的采用标准进行探讨。关键词:采用证据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标准所谓证据的采用标准,指证据的可采性、适格性,就是说如果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符合法律对证据的基本要求,就可以被采用为证明活动的证据。行政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行政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材料。它是人民法院确定案件的法律事实,并对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原告的诉讼请
    2023-06-06
    368人看过
  • 如何确认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是指行政诉讼的身份条件,在本质上是指起诉人与行政主体的行为或不作为或所争议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利害关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6-13
    419人看过
  • 如何确定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的被告问题?
    如何确定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的被告问题?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第十六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由此可见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被告一般为一下两个: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二、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2023-04-22
    405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参加人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更多>

    #行政诉讼被告
    相关咨询
    • 在行政诉讼中,如何确定行政诉讼被告的身份,行政机关如何确定被告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28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
    •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被告及如何认定行政被告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9
      1、行政复议案件被告的确认1。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2、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为被告。包括这里所说的变化。
    •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被告及原告? ? ? ?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9
      一、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有关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000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扩大了原告的资格。第十二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
    • 行政诉讼中,被告如何确认行政赔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9
      1、行政复议案件被告的确认1。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2、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为被告。包括这里所说的变化。
    • 如何确定被告是否具有行政诉讼中的原告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31
      在行政诉讼中确定原告资格的方法:原告一般是行政行为的对手和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可以起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可以起诉其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