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致人损害责任归属问题研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17 12:10:09 59 人看过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如下: 如果饲养的动物导致他人受到损害, 无论是动物饲养人还是管理人, 都应承担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 只要饲养的动物在合理的使用和照顾下没有过错, 那么饲养人或管理人都不能逃避责任。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如下:

1.如果饲养的动物导致他人受到损害,无论是动物饲养人还是管理人,都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2.也就是说,只要饲养的动物在合理的使用和照顾下没有过错,那么饲养人或管理人都不能逃避责任。

2、受害人挑逗动物,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

二、绝对无过错责任

1、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

2、饲养禁止饲养(指未经批准)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致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

3、无免责事由,指即使受害人挑逗动物,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不能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

三、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1、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2、动物园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四、流浪狗、流浪猫致人损害的责任

1、遗弃、逃逸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原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若遗弃、逃逸的动物被他人收养,则遗弃、逃逸期间结束,该动物致人损害的,由新的饲养人承担责任,原饲养人不承担责任。

3、若将饲养的野生动物放还大自然,则不存在遗弃、逃逸问题,后来该动物致人损害的,原饲养人也不承担责任。

动 物 园 与 动 物 致 人 损 害 责 任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就侵权行为而言,受害人要举证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自己的损害程度,自己的损害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致害人是谁。同时,举出的证据还应该尽量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要求。

对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举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受害人在举证方面需要提供证据证明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存在过错,并且其过错与受害人的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在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案例中,受害人有权要求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其过错与受害人的损害没有因果关系,那么受害人可能需要提供更多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损害。

因此,对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举证责任,受害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损害是由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造成的,并且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存在过错。这样才能在法律程序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总之,如果饲养的动物导致他人受到损害,无论是动物饲养人还是管理人,都不能逃避责任。只要饲养的动物在合理的使用和照顾下没有过错,那么饲养人或管理人都不能逃避责任。无免责事由,指即使受害人挑逗动物,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不能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动物园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遗弃、逃逸的动物被他人收养,则遗弃、逃逸期间结束,该动物致人损害的,由新的饲养人承担责任,原饲养人不承担责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就侵权行为而言,受害人要举证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自己的损害程度,自己的损害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受害人是谁。同时,受害人在举证方面,根据法律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举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受害人在举证方面,根据法律规定,不得须法律、合法性、关联性的要求。

根据《民法典》第1249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20: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动物致人损害相关文章
  • 紧急避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问题研究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第三人或本人的人身或财产或者公共利益免遭正在发生的、实际存在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一种加害于他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害行为。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在正当防卫前后及正当防卫过程中受到了不法侵害的实际损害,如果
    2023-07-11
    125人看过
  •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承担研究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什么是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是指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该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023-07-24
    152人看过
  •  探讨:法人挂名时,责任归属问题研究
    这段内容讲述了法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以及挂名法人的概念和作用。虽然法人等同于公司,但它们是独立的组织,不能仅仅挂名。如果想要对外承担责任,就需要有实际负责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为了规避风险,挂名法人代表可以与实际控制人签订挂名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并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免责条款等。法人等同于公司,是一个独立的组织,不能仅仅挂名。若要对外承担责任,就需要有实际负责的法定代表人。挂名法人代表规避风险可以与实际控制人签订挂名协议。明确与实际控制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免责条款等。 实 际 控 制 人 和 挂 名 法 人 的 关 系实际控制人和挂名法人之间的关系是公司治理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实际控制人是指实际掌握公司控制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挂名法人则是指在公司的章程或法律文件中记载为法人的组织,但其实际控制权并不属于该法人。这种情况下,实际控制人和挂名法人之间的关系就非常
    2023-09-04
    118人看过
  • 学生在校发生人身损害的归责问题研究
    学生人身伤害纠纷发生后,如果是学校一方的过错,学校应为单独的赔偿义务人;由于学校未履行管理和保护义务,损害事实是由伤害学生造成的,伤害学生的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是共同的赔偿义务人;学校完全没有过错,损害事实是由加害学生的全部责任造成的,加害学生的监护人应为单独的赔偿义务人;如果学校和学生没有过错,学校和与事故有关的学生监护人可以按照公平原则成为共同的补偿义务人;教师履行职责的行为应视为学校行为。因教师体罚学生引发的赔偿纠纷,由学校承担民事责任,学校为单独的赔偿义务人;教师只有因教学活动以外的原因实施侵权行为,才能成为赔偿义务人。人身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有哪些1、过错责任原则人身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时,以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为依据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2、过错推定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加害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2023-07-04
    431人看过
  • 电动车责任归属研究
    1、骑电动自行车时,驾驶时闯红灯,无视交通规则,事故发生时需承担主要责任。2、根据我国《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电动车的基本参数主要包括:最高时速不超过20km/h,整车质量不超过40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以最高车速电动骑行时,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m,湿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15m,且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功能。如果出事故的电动车有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在事故中将承担主要责任。3、依据目前交管部门的处理管理,事故发生,经鉴定时速超过20km/h的电动车依据机动车的归责原则划分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出事故的电动车时速超过20km/h就需要上交强险,若没有投保交强险,则需承担主要责任。电动车互撞主要责任怎么赔偿电动车互撞主要责任根据事故双方责任来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电动车互撞责任需要由交警根据现场进行事故责任划分,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采用多元化归责原则,根据交通事故主体
    2023-07-04
    449人看过
  • 弯道交通事故责任归属问题研究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紧急避让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紧急避让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根据谁违反了交通法的通行规则就是谁的责任,双方都违反了通行规则的话,双方责任,谁的过错更严重,谁主要责任,过错一样,同等责任。因为避让对方车辆造成事故的表述过于模糊,如果对方是逆行,自己正常避让,对方全责;如果自己有避让不当的情况,或者本身按交通法己方是应当让行方,那么己方责任大。责任划分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报交警划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
    2023-07-02
    5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动物致人损害
    相关咨询
    • 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认定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08
      1、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 2、饲养禁止饲养(指未经批准)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致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 3、无免责事由,指即使受害人挑逗动物,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不能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
    • 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归属包括那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30
      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归属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 1、明确饲养动物的所有人或是占有人是赔偿义务人。 2、赔偿义务人承担责任的基础在于其对动物的管束与控制义务。 3、在免责事由的安排上,不能一概以受害人的过错或者是第三人的过错作为免责条件。必须从平衡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将受害人或者是第三人的过错限定为故意或者是重大过失作为加害人免除责任的条件。
    • 坠落物致人损害承担责任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15
      1、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 2、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 4、其他业主也并不是直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是在不能证明
    •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归责原则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06
      1、一般的无过错责任 一般情形下,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即不以饲养人、管理人的过错为要件。在此类情况下,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为由免责或减轻责任。 2、更为严格的无过错责任 (1)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 (2)饲养的动物为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的情形。 这两种情况下饲养人或管理人不可以以受害人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作为抗辩理由。 3、过错推定责任
    •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4
      【法律依据】《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