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的解除的条件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8 21:30:40 459 人看过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也可以是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无论何种担保,要以人民法院易于控制和便于执行为标准。担保金额要与保全财产的价值或申请人请求的价值相当。实践中,担保一般是现金或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资信很好的大型企业出具的担保。另外,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应是无条件、无期限、不可撤销的,否则不予接受。若担保人提供了金额不足的担保,可以接受,但仅对相应价值解除保全,而对与不足部分相当的财物,继续实施保全措施。

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措施是不能随便解除的,一般情况下,在被申请人履行了应尽义务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解除申请书,或者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了担保的,法院也能解除保全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6日 00: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诉讼中保全措施的解除问题
    在当事人提供担保后,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民事诉讼在判决作出以前,当事人的是非并未确定,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并不一定败诉,因而也就不应该因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而蒙受损失,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样要受法律的保护。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将来被申请人一旦败诉,判决能够得以顺利执行。在当事人提供担保后,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民事诉讼在判决作出以前,当事人的是非并未确定,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并不一定败诉,因而也就不应该因为人民法院的财产保全措施而蒙受损失,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样要受法律的保护。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将来被申请人一旦败诉,判决能够得以顺利执行。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解除了已经采取的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也不会影响将来判决的执行。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该解除有关保全措施。 【 最 终 答 案 】 当 事 人
    2023-09-19
    143人看过
  • 诉讼解除合同的条件及诉讼时效
    诉讼解除合同的条件主要是一方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具体来说包括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预期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一方延迟履行并经催告后仍不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情况。诉讼解除合同的诉讼时效为3年,当事人根据需要可以申请适当延长该期限。一、诉讼解除合同的条件诉讼解除合同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预期违约)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其他违约事由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诉讼解除合同的诉讼时效诉讼解除合同的诉讼时效为3年,最长保护时间不超过20年。该诉讼时效适用中断、终止、中止的有关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
    2023-04-26
    439人看过
  • 诉讼保全担保财产解封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诉讼保全担保财产的解封条件如下: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诉讼保全担保财产多久解封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的规定。诉讼保全的解除的条件是什么诉讼保全的解除在《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
    2023-07-06
    256人看过
  • 被保全人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条件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人民法院应及时解除诉前保全。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保全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同时还可以申请先予执行。财产保全是一种当事人为规避未来的风险避免财产遭受损失的而向法院申请保全的一种制度。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准则。在审判实践中非常重要,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2023-08-09
    110人看过
  • 债权可以保全吗,诉讼保全的解除方法
    一、债权可以保全吗债务人可能做出危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对债务人财产保全,而债务人债权是属于财产之一,可以申请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二、诉讼保全的解除方法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
    2023-06-17
    296人看过
  • 诉前保全解除是如何的
    1、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不存在或者情况发生了变化,如申请人声明自动放弃请求权、被申请人自动履行了义务等。2、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了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可以满足申请人的要求,法院应当解除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相关知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根据此规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就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情况紧急是指债务人马上要转移或处分财产,而债权人来不及起诉,需要马上采取保全措施,否则,申请人的财产权得不到保障,
    2023-06-14
    318人看过
  • 怎么样解除房产的保全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因此,房产保全后,当事人可以提供担保,此时法院就会裁定解除保全。
    2024-05-07
    380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证据的保全条件
    行政诉讼证据保全条件1、申请保全的是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2、申请保全的证据需要与待证事实之间具有相当的关联性;3、申请证据保全必须在举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4、如果法院认为需要提供担保的,当事人应当提供担保;5、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诉前证据保全的,从其规定。所谓诉前证据保全,是指在起诉前,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于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材料进行提取保存或者查封的一种诉讼行为。行政诉讼证据保全概念行政诉讼证据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采取制作笔录、绘图、拍照、录音、录像、提取并保管有关证据等措施使证据价值保存下来的一种诉讼行为。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主要证据和次要证据、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本证和反证等。《行政诉讼法》根据证据的来源和表现形式,将其分为以下七类: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
    2023-06-06
    449人看过
  • 诉前证据保全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证据保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证据若不及时收集或者固定,有可能自然灭失、人为毁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2、必须由诉讼参加人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3、在一般情况下,证据保全应由诉讼参加人申请。在没有诉讼参加人申请的情况下,如果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也可以主动进行证据保全。诉讼参加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起诉的同时或者起诉之后提出证据保全申请书。4、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准许证据保全。如果人民法院接受了当事人关于证据保全的申请,就应作出准许保全的裁定,并要在裁定中指明应保全那种证据,以及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用什么方法实施保全。人民法院可以同时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在当地的社会如果要提起诉讼财产保全的话,肯定是需要,通过法院这个环节,也就是提出申请可能财产方面的保险,大家是比较熟悉的,但是实际上在诉讼之前也是可以提起
    2023-06-24
    127人看过
  • 延期交房诉讼解除合同的条件是
    一、延期交房诉讼解除合同的条件是关于延迟交付房屋时如何解除合同的规定如下所述:首先,购房者如有意愿解除合同,应先行发出书面的催告通知书。其次,若在经过催告之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仍未能按期交房,此时购房者便可依法获得合同解除权。换言之,购房者解除合同所需满足的条件包括:第一,开发商存在延迟交付房屋的行为;第二,已向开发商发出催告;第三,在催告后满三个月的期限内,开发商仍未履行交房义务。此外,购房者所享有的合同解除权自催告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一年,即从催告之日起的三个月后开始生效,直至一年后终止。在此期间内,购房者均有权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然而,若超过一年的期限,购房者将永久性地失去解除权(除非因其他重大原因,例如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下解除合同)。另外,若在购房者获得解除权后,开发商再次催促购房者行使解除权,那么解除权的有效期将会被缩短至三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
    2024-07-31
    431人看过
  • 申请诉讼证据保全,应当符合怎样的条件
    最高院民一庭:当事人申请诉讼证据保全,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当事人申请诉讼证据保全,应当符合的条件如下:其一,申请保全的证据在形式上对于案件事实的证明有意义,即保全的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在形式上具有关联性。至于实质上是否相关联、证明价值大小,属于证据实质审查的问题,并不在人民法院审查证据保全申请考虑之列。其二,证据有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即如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证据将不复存在,或者即使存在也难以调取。其三,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提出。当事人申请的行为,被视为当事人举证行为的一种特殊情况对待,因此,申请行为需要与举证行为一样遵守举证期限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与之相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也
    2023-04-18
    414人看过
  • 解封保全要原告申请吗,诉讼保全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解封保全要原告申请吗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并不一定要原告提出申请,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一)保全错误的;(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二、诉讼保全的申请条件是什么诉讼保全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做出的,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需要符合
    2023-06-15
    256人看过
  • 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怎么样解除
    合同的解除条件有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该如何操作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的方式是:当事人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合同可以解除。二、房屋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会怎样房屋承租人如果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如符合约定或者法定解除条件,合同可以提前终止,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并不满足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提前解除时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
    2023-04-10
    497人看过
  • 房产保全后必须诉讼吗,诉讼保全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房产保全后必须诉讼吗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没有规定一定要提起诉讼,不提起诉讼可以申请仲裁。如果不仲裁又不起诉的,法院会解除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二、诉讼保全的申请条件是什么诉讼保全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做出的,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提出诉讼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2023-04-18
    36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解除诉讼保全担保合同是如何样的呢?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6
      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XXXX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2017年月日的申请,经审查,乙方同意为甲方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双方于2017年月日在上海市虹口区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担保事项、保证期间 1、甲方因与纠纷一案,向该案件受理机关提起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保全财产为银
    • 解除诉讼保全需要哪些条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5
      申请人:个人基本情况介绍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陈**职务:董事长。 请求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贵院作出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现因被申请人已履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宁商
    • 诉讼保全的诉讼程序,法院解除诉讼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执行庭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和法院的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是合法的。一般会事后通知,但也有没有尽到通知义务的情况存在。如果没有通知确实造成了损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如果没有造成损失,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来解除冻结措施。根据相关规定: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所以向法院提交解除诉讼保全申请,并按照法院要求
    • 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2-20
      根据法律规定,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被解除: 1.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2.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必须在采取保全措施后的15日内起诉; 3. 申请人申请撤回保全措施。 如果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由于申请人的错误导致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有效诉讼保全的解除手续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执行庭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和法院的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是合法的。一般会事后通知,但也有没有尽到通知义务的情况存在。如果没有通知确实造成了损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如果没有造成损失,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来解除冻结措施。根据相关规定: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所以向法院提交解除诉讼保全申请,并按照法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