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集体土地如何流转?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4 19:15:06 87 人看过

一、农村的集体土地如何流转?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仅只能转让给原来集体的其他成员,并且不可以转让给非农业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做出了原则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这一规定,解决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可以采取四种途径,即当事人协商、双方调解、仲裁机构裁决和法院诉讼。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方法

1、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

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作为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是以金钱支付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通常所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一般都是指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

2、集体土地使用权抵债

集体土地使用权抵债是买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金钱支付的条件以及期限不一样而已。在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时,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金钱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

3、集体土地使用权交换

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交换方式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金钱,而是与金钱等价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某一财产权益。集体土地使用人将集体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同一集体的其他受让人,以此取得同一集体其他受让人提供的特定的财产权益或其他财产。

前述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四种方式,诉讼解决方式是最终的解决办法。当事人双方协商、调解,不是申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的前置程序即不是起诉之前必经的一道程序。理论上说,当事人可以不经协商、调解,直接申请仲裁;同时,协商、调解、仲裁也不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前置程序。出现土地承包纠纷以后,当事人可以不经协商、调解、仲裁的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我国,农村土地是我国的法律法规所严格保护的,因为农村的土地是农业发展的基础,此时为了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对于土地的流转等是要严格地规定的,以保护农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11: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村集体以土地流转的名义出卖农民土地怎么办
    以土地流转的名义出卖农民土地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农民可以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利益。《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
    2023-06-15
    395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与承包费用比较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1、除非荒地等是要缴费承包,否则是不要土地承包费的。2、土地流转费:个人、企业、合作社等想要大规模的从事种植,需要大块的土地,这就需要缴纳土地流转金从农民手中流转出土地,从而获取土地的使用权,而土地承包权依然不变。土地承包费未交就必须收回吗土地承包费未交无权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2023-07-11
    487人看过
  • 2024最新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交易细则
    首部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全国性指导文件日前正式印发。对现阶段能进场的农村产权交易品种作出明确规定: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地经营权为主,且不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承包权。专家表示,由于农村土地的产权权属关系复杂,适用的规则也不同,《意见》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上进行了分类指导,旨在落实决策层提出的“三权分置”理论,防止农民因流转而失地。近年来,随着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需求明显增长,许多地方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和服务平台。据农业部信息显示,这些服务平台主要有农村土(林)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农村产权交易所(中心)两大类。据了解,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已有800多个县(市)、13000多个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林业系统成立了1200多家林权交易机构。到2014年10月底,全国有北京、上海、天津
    2024-01-13
    67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应注意什么问题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应注意的问题是:土地权属必须清晰无争议,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流转交易的真实意愿,流转交易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土地的用途;(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七)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八)违约责任。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2024-04-27
    118人看过
  • 流转集体土地流程是如何样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程序是:(一)提出申请。(二)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并登记。(三)流转双方信息的发布。(四)流转双方组织洽谈。(五)流转双方签订合同。(六)全面审核通过后发证。(七)资料归档。(八)跟踪土地流转后的情况。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有:(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全文》第十四条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2024-04-30
    191人看过
  • 什么是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具体工作流程是怎么样的
    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农村土地流转具体工作流程:(一)提出申请1、土地流转出让方向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身份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二轮承包合同书正本和复印件,由村服务站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报送。2、土地流转受让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资信证明、项目可行性报告(或批文)的正本和复印件。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二)资质审核对出
    2023-05-05
    27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流转的规定有何具体要求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规定有何具体要求农村土地流转的规定有以下具体要求:1.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3.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二、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农村土地流转方式有以下七种。1.出租:土地流转以收取租金;2.转包:转给别人承包;3.转
    2023-11-15
    211人看过
  • 如何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买卖流程及手续?
    (一)提出申请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2、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二)审核、登记(1)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2)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3)流转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4)信息发布乡(镇)土地流转服
    2023-06-22
    460人看过
  • 农村地区如何写土地流转协议
    如何写土地流转协议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
    2023-04-17
    112人看过
  • 村集体土地流转需要土地出让金吗
    一、村集体土地流转需要土地出让金吗农村里的集体建设用地如果不想继续使用了,都是可以出让给别人的,可以出让给与自己同村的村民,也可以出让给其他村村民以及城市里的人,但是出让本村以外的人都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并且审批程序也很复杂。二、村集体土地流转程序1、接受委托,律师接受委托,根据委托人提供信息,起草准备调查程序。2、尽职调查。调查核实当事人主体资格信息,土地信息,开展系列尽职调查,出具流转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3、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可行,组织双方洽谈一致后,在律师指导下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土地流转程序法律要件。4、审核发证。提醒并帮助委托人及时备案,登记过户,避免一切法律风险。三、土地出让金的收费标准1、有实际成交价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
    2023-06-15
    78人看过
  • 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如何
    一、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如何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如下,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3、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国有
    2024-01-09
    13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流转费用如何计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用由土地流转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土地年平均纯收入等综合性地协商处理的,并且根据流转类型的不同会有不同费用的产生,因此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条件下,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和主体种类与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将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从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部分权能等具体民事权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流转的类型有哪些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
    2023-05-03
    80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如何缴纳土地补偿费?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所有,款项的分配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者所有,自己分配。一、公务员可以领取征地补偿款吗公务员能不能领征地补偿款,关键并不是公务员身份本身,而是公务员是否拥有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资格的就能获得补偿。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二、拆迁房一层二层三层怎么补偿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管理,其使用应当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生活水平。三、上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上海市征地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标准: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
    2023-02-24
    12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如何解决
    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原因有:1.土地承包权不清。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户间的纠纷可以归结为承包权不清引起的经济纠纷。2.农民缺乏维权意识和法律知识。在生活实践中,大多数农民不熟悉土地流转的方式,大多采用口头协议形式,缺乏必要的书面形式。3.行政干预、权力滥用侵蚀农民利益。很多农村土地纠纷产生是因为村级组织和政府职能部门的权力滥用,损害农民利益。4.管理机制不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解决方法是:1.明晰产权,协调利益关系。明晰的产权关系和产权各项权能主体权利义务范围的明确界定是实现农村土地流转的必要前提。2.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制度,健全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完善农地非农化过程中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制度,制定合理可行的农地补偿标准。3.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增强其再就业能力。4.进行适当的就业安置,稳定承包关系。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原因是什么?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纠纷。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核心是三
    2023-07-23
    38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要求流转农民的集体土地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27
      1、协商 承包方与受让方应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发包方受承包方书面委托,可代表承包方统一与受让方进行协商。 2、审查 流转双方协商达成初步意向后,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同村同组承包户相互间转包、租赁、互换土地或实行土地股份合作的不审查)。 对受让方审查的内容应包括: ①资质审查:法人资格、注册地址、信誉度、资金实力、技术水平、经营管
    • 农村集体土地菜地流转的补偿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4-12-11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于菜地遇到征收的情况,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相应的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对于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其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而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则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应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
    • 村集体土地流转是否是村集体动地。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05
      集体土地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
    • 农村集体土地可以转让吗,农村土地能转让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6-14
      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
    • 何为 (农村) 集体土地 ?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29
      何为“(农村)集体土地”? 关于集体土地的范围的法律规定相对于国有土地简单一些,主要有: (一)《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三章规定了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同时也是运用排除条款进行规定,即除该规定第二章规定的属于国有土地的,便属于集体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