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不受执行刑期的限制的情况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6 05:40:44 257 人看过

一、假释不受执行刑期的限制的情况是哪些

假释不受执行刑期的限制的情形可以归纳如下:

1、罪犯已经基本丧失自理能力,且确有悔改表现,假释不致再危害社会;

2、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立功表现,假释不致再危害社会;

3、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罪犯,确有悔改表现,假释不致再危害社会。

《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二、假释的考验期限的确定是哪些

假释的考验期限按照以下标准确定:

1.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2.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以下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

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刑法》第八十三条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三、哪些是假释假释要具备哪些条件

假释是一种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种刑罚制度。假释适用条件如下: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n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n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21: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假释申请不受刑罚期限限制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特殊情况包括: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在司法实践中,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证明。但对犯罪集团的首犯、惯犯和罪行特别严重的罪犯除外;5、为了进一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对未成年罪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犯罪时未成年,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6、为了政治斗争的需要,对某些具有外国国籍或不属于大陆籍的罪犯而适用假释;7、其他特殊情况。刑期过半是可以假释吗?刑期过半,只要符合假释的法定情形,就可以假释。法定情形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
    2023-07-11
    488人看过
  • 2024减刑假释解释规定的限制减刑假释的情形有哪些
    一、减刑假释解释规定的限制减刑假释的情形有哪些?限制减刑假释的情形主要是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对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裁定中,应当明确终身监禁,不得再减刑或者假释。第十八条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前款规定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当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缩减后,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得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得少于一年。第二十五条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
    2024-04-11
    243人看过
  • 假释和管制是否一起执行,撤销假释的情形有哪些
    一、假释和管制是否一起执行假释和管制不一起执行,假释和管制虽然都是实行社区矫正服务,但两者有不同的适用情形。假释是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而管制是属于执行实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第八十一条【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
    2023-04-18
    403人看过
  • 假释制度下的不得假释情形及测试期限
    假释的测试期限和不得假释的情形如下:1、假释的测试期限为:有期徒刑的假释测试期限为未执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测试期限为十年。假释考试期限自假释之日起计算;2、不得假释的情形有: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哪些情况不得假释?犯罪分子有下列情况的,不得假释: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累犯均不得假释。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
    2023-07-03
    126人看过
  •  申请假释的刑罚执行期限是什么?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符合假释条件并经过严格审核和评估后,可以提前释放。假释制度适用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但需要注意严格审核和评估。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时,可以申请假释。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时,也可以申请假释。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符合一定条件,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假释制度假释制度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指的是对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一定条件下提前释放出狱的制度。假释制度的目的是缓解监狱的人力压力,促进犯罪分子改造自新,同时也能保护社会安全。然而,假释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假释标准不统一,可能导致判决结果不公平。其次,假释程序繁琐,需要时间较长,这可能会给罪犯带来心理压力和不满情绪。此外,假释后罪犯再犯罪的风险
    2023-10-30
    167人看过
  • 哪些假期不受年休假限制?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是指在休带薪年加期间,如果所休假日于法定休息日、休息日重合,重合天数不计入所休带薪年假天数,比如连续休息带薪年假十天,中间有两天休息日,那么休假完毕后你还有两天的带薪年假属于未休状态,可以择日再休息两天,也可以一下休息十二天。法定年休假和公司福利年休假的区别是什么?法定年休假和公司福利年假不是一个意思。法定年休假具有强制性,由法律直接规定,对于未休的法定年休假,除职工自愿放弃的外,对于未休的法定年休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标准进行补偿,法定年休假是用人单位必须执行的最低标准,福利年假不具有强制性,是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福利,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2023-07-17
    59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被执行人受到消费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等一系列消费行为。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怎么处罚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限制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
    2023-07-16
    112人看过
  • 假释的执行刑期是多久
    一、假释的执行刑期是多久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为了使假释制度的运用有必要的灵活性,《刑法》第八十一条同时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特殊情况”应包括如下情形:(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在司法实践中,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证明。但对犯罪集团的首犯、惯犯和罪行特别严重的罪犯除外;(5)为了进一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对未成年罪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犯罪时未成年,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6)为了政治斗争的需要,对某些具有外国
    2023-04-17
    15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不得假释?不能假释的情形有哪些
    一、什么情况下不得假释《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二、不能假释的情形有哪些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
    2023-11-27
    190人看过
  • 假释是否限制出行,假释的实质条件有哪些
    一、假释是否限制出行假释会限制出行,因为假释是附条件的予以提前释放,真正释放前都是在执行机关的控制下,所以是限制人身自由。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使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节假释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
    2023-06-17
    483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不适用于假释,假释的条件是什么
    假释的条件适用假释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根据中国《刑法》第81条规定,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一)法定的对象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且属于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二)法定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认罪伏法;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除符合刑法第
    2023-06-02
    444人看过
  • 假释担保人的限制有哪些情形
    一、假释担保人的限制有哪些情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担任担保人:1.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人;2.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人以及实行保外就医、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3.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4.在裁决拘留的公安机关所在地无常住户口的人;5.公安机关认为其他不适宜作担保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二、假释
    2023-12-27
    242人看过
  • 司法部门有哪些情况不受缓刑限制?
    1、累犯、强奸、抢劫等暴力性犯罪、对下列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3)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投机倒把、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4)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5)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项和物资,情节严重的。检察院和司法局建议如何判缓刑司法局评估通过了,检察院建议可适用缓刑,判处缓刑的机会比较大。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
    2023-07-13
    246人看过
  • 假释执行刑期的条件
    法律综合知识
    一、假释执行刑期的条件假释执行刑期的条件如下:1.对象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且必须不是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刑期限制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3.实质条件,犯罪分子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二、假释能否行使政治权利假释能否行使政治权利需要有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被判
    2023-04-20
    42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下假释可以不受刑期限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0
      假释可以不受刑期限制的情况为: 1、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2、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 5、其他特殊情况。
    • 哪些特殊情况可以不受执行刑期的限制?执行假释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5
      刑法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执行刑期的限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特殊情况”应包括如下情形:(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在司法实践中,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证明。但对犯罪集
    • 假释的时候,哪些情形不受刑期限制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13
      为了使假释制度的运用有必要的灵活性,我国《刑法》第81条同时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特殊情况”应包括如下情形: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在司法
    • 不受刑期限制的假释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1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适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
    • 不能适用假释的情况有哪些,假释的种类有哪些,假释的期限是多久?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5
      不能适用假释的情况有: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伤害、武装叛乱、武装暴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