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盗,车主就失去了对车辆的控制,其对该车辆造成的损害后果没有过错,这种情况下车主不承担责任,所有责任都由盗用车辆的交通肇事人来承担。
实际中,如果是车主未尽到足够的管理义务,车主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购买被盗车辆是什么罪名
一、购买被盗车辆是什么罪名
1、购买被盗车辆是什么罪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购买被盗车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盗窃车辆,那么购买行为本身是无罪的;
(2)但因为是盗窃所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的规定,所以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汽车原所有权人是可以要求返还原物的,如果拒不返还,可能涉嫌侵占罪;
(3)如果是主观明知,仍然购买,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客体要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的对象,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客观要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要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也可以成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
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观要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如果确因不知判决、裁定已生效而未执行的,或者因某种不能预见或无法抗拒的实际困难而无法执行的,因为不属于故意拒不执行,所以不构成犯罪。至于行为人故意拒不执行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这并不影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
《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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