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刑事审判程序有哪些改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00:30:27 411 人看过

刑事审判是解决涉嫌犯罪的主体与国家之间刑法上的纠纷的一种专门活动。刑事审判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的步骤和方式、方法的总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以下几种基本的审判程序:

1、第一审程序。这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审判管辖的规定,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和自诉人自诉的案件进行初次审判的程序。

2、第二审程序。这是指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判的程序。

3、特殊案件的复核程序。包括死刑复核程序以及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第63条第2款的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的复核程序。

4、审判监督程序。这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发现确有错误时,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

刑事审判程序具体流程是什么

刑事审判程序流程:1、庭审准备阶段2、法庭调查阶段3、举证、质证阶段4、法庭辩论5、被告人最后陈述。

(一)庭审准备阶段

1、查明当事人身份: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户口所在地;家庭住址;是否受到过刑事处分或行政处罚;何时被羁押;何时被取保候审;何时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法庭核对被告人年龄、身份、有无前科劣迹等情况有误,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律师应认真记录,在法庭调查时予以澄清。

2、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告知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3、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5条、第193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和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审判人员询问被告人宣读内容是否与收到的一致;

2、(审判人员令其他被告人退庭候审)审判人员询问被告人甲:起诉书中指控事实是否存在?指控罪名是否成立?是否自愿认罪?被告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

3、公诉人对被告人甲进行讯问;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律师应该认真听取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做好发问准备。公诉人向被告人提出威逼性、诱导性或与本案无关问题的,辩护律师有权提出反对意见。法庭驳回反对意见的,应尊重法庭决定。

4、辩护人对被告人甲发问;

5、被告人甲退庭候审,传被告人乙到庭进行同样程序,逐个进行完毕后传所有被告人到庭。

(三)举证、质证阶段

1、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提供证据;

2、被告人谈质证意见;

3、辩护人谈质证意见;对控诉方的出庭证人,应注意从以下方面进行质证:

(1)证人与案件事实的关系;

(2)证人与被告人、被害人的关系;

(3)证言与其他证据的关系;

(4)证言的内容及其来源;

(5)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条件和精神状态;

(6)证人的感知力、记忆力和表达力;

(7)证人作证是否受到外界的干扰或影响;

(8)证人的年龄以及生理上、精神上是否有缺陷;

(9)证言前后是否矛盾。

辩护律师应综合以上方面,对证人证言的可信性及时发表意见并阐明理由,如有异议,应与控诉方展开辩论。

对于公诉机关提出证人名单以外的证人出庭出证的,辩护律师有权建议法庭不予采信或要求法庭延期审理。

对出庭的鉴定人和鉴定结论,应注意从以下方面质证:

(1)鉴定人与案件的关系;

(2)鉴定人与被告人、被害人的关系;

(3)鉴定人的资格;

(4)鉴定人是否受到外界的干扰和影响;

(5)鉴定的依据和材料;

(6)鉴定的设备和方法;

(7)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的关系;

(8)鉴定结论是否有科学依据。

对控诉方出示的物证,应注意从以下方面质证:

(1)物证的真伪;

(2)物证与本案的联系;

(3)物证与其他证据的联系;

(4)物证要证明的问题;

(5)取得物证的程序是否合法。

辩护律师应综合以上方面,对物证的可信性及时发表意见并阐明理由,如有异议,应与控诉方展开辩论。

公诉方出示证据目录以外的物证,辩护律师有权建议法庭不予采信或要求法庭延期审理。

对控诉方出示的书证,应注意从以下方面质证:

(1)书证的来源及是否为原件;

(2)书证的真伪;

(3)书证与本案的联系;

(4)书证与其他证据的联系;

(5)书证的内容及所要证明的问题;

(6)取得书证的程序是否合法。

辩护律师应综合以上方面,对书证的可信性及时发表意见并阐明理由,如有异议,应与控诉方展开辩论。

对于控诉方出示的证据目录以外的书证,辩护律师有权建议法庭不予采信或要求延期审理。

对控诉方宣读的未出庭证人的书面证言,应注意从以下方面质证:

(1)证人不能出庭作证的原因及对本案的影响;

(2)证人证言的形式和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3)本规范第九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方面。

辩护律师应综合以上方面,对未出庭证人证言的可信性及时发表意见并阐明理由,如有异议,应与控诉方展开辩论。必要时,有权建议法庭不予采信或要求法庭延期审理,通知证人出庭出证。

控诉方宣读证据目录以外的证人证言,辩护律师有权建议法庭不予采信或要求法庭延期审理,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对控诉方宣读的鉴定结论,应注意从以下方面质证:

(1)鉴定人不能出庭的原因及对本案的影响;

(2)鉴定结论的形式和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3)本规范第九十七条规定的其他相关方面。

辩护律师应综合以上方面,对鉴定结论的可信性及时发表意见并阐明理由,如有异议,应与控诉方展开辩论。必要时,辩护律师有权建议法庭不予采信或者要求法庭延期审理,通知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控诉方宣读证据目录以外的鉴定结论,辩护律师有权建议法庭不予采信或要求法庭延期审理,通知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对控诉方提供并播放的视听资料,应从以下方面质证:

(1)视听资料的形成及时间、地点和周围的环境;

(2)视听资料收集的程序是否合法;

(3)播放视听资料的设备;

(4)视听资料的内容和所要证明的问题;

(5)视听资料是否伪造、变造;

(6)与其他证据的联系。

辩护律师在视听资料播放后,通过上述各方面的质证如发现该材料不真实,或者其内容不是被告人自愿所为等,应提出不予采信的建议和理由,控辩双方可以就此展开辩论,辩护律师有权要求法庭调查核实。

控诉方提供证据目录以外的视听资料,辩护律师有权建议法庭不予采信或要求延期审理。

4、公诉人就量刑方面向法庭提供证据;

5、被告人谈质证意见;

6、辩护人谈质证意见;

7、审判人员询问被告人、辩护人是否有证据提供?辩护律师举证时,应向法庭说明证据的形式、内容、来源以及所要证明的问题,并特别注意以下方面:

(1)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来源的合法性;

(2)证人证言、被告人陈述、鉴定结论取得的程序的合法性;

(3)证据内容的真实性;

(4)证据与案件以及证据之间的联系。对本方的举证,控诉方提出异议的,辩护律师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辩论,维护本方证据的可信性。

8、审判人员询问被告人、辩护人是否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四)法庭辩论

1、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辩护律师应认真听取控诉方发表的控诉意见,记录要点,并做好辩论准备。

2、被告人自行辩护;

3、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辩护意见应针对控诉方的指控,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无误、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不同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关于案件定罪量刑的意见和理由。

辩护前要定位:无罪辩护还是有罪辩护?

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应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1、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2、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

(1)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

(3)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

3、其他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

第一百一十三条为被告人做有罪辩护,应着重从案件定性和对被告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方面进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律师的辩护应围绕与定罪量刑有关的问题进行,抓住要害,重点突出,不在枝节问题上纠缠。

4、二轮辩论;

(五)被告人最后陈述;

1、被告人陈述;

2、法庭教育;

3、休庭。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13: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我国刑事犯罪年龄是否已改革为12岁?
    是的,国家将最低犯罪年龄降低到十二周岁。但是不是所有罪行满十二周岁都要负刑事责任,对于满十二周岁的自然人如果犯故意伤人罪、故意伤害罪导致他人重伤或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需要追诉的话,那么就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结婚年龄降至18周岁是真的吗不是。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但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定婚龄都不超过18岁。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实际上,降低法定结婚年龄的呼声已经由来已久。也有人赞同中国将男性和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都降至18周岁,按照国际的提法,一般来说,18岁可能会好点。主要是从人的生理角度出发来考虑。随着人生理成熟期的提前,性关系的发生也随之提前,结婚年龄越晚,就意味着限制这种关系的时间就越长,风险也越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
    2023-07-22
    99人看过
  • 我国判缓刑前走哪些程序
    判缓刑前应该走的程序:需要法院开庭审理,参加法庭调查,法庭合议后决定判刑的结果。缓刑是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1、如果是一审法院宣判缓刑,宣判完了后,应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先放出来;2、待过了上诉期判决生效则进入执行手续,定期到派出所报到即可。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它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如果违反法律规定或再犯罪的,人民法院会撤销其缓刑,收监执行。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
    2023-02-26
    316人看过
  • 近年来我国处理的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有哪些?
    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等12个罪名。国家安全体系有哪些国家安全体系主要包括国民安全、领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和核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三条,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2023-07-19
    435人看过
  •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有哪些开发区?
    1980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设立经济特区。1980年10月,国务院批准在湖里2.5平方公里范围内设立厦门经济特区,湖里成为厦门经济特区的发祥地。1981年10月15日,随着破土动工的一声炮响,厦门经济特区在湖里拉开了建设的序幕。1985年,国务院批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三角洲为沿海经济开放区。中央1985年85号文件说,“厦门特区扩大到全岛,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是为了发展东南经济,加强对台工作,和平统一祖国大业作出的重要部署。”1988年,海南省被批准为经济特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宏观经济政策有哪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宏观经济政策有:防过热、防通胀、重民生的宏观财政政策、继续搞好宏观调控、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稳中求进的财政政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宏观经济政策具体分析如下:1、促进经济增长。经济增长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持续快速的经济增长
    2023-07-18
    464人看过
  • 近年来,我国老年人遗产管理模式有哪些创新?
    老人遗产的分配方式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老人去世遗产分配是怎样的,如何继承老人遗产在我国,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遗嘱继承就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处理他所遗留的财产。而法定继承则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和分配办法对遗产进行继承,这种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来进行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亲疏远近和法定的相互抚养义务来确定的。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023-07-05
    148人看过
  • 浅谈刑事立案程序的改革
    我国的刑事诉讼是典型的直线型结构,即立案侦查,提起诉讼,审判执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此结构中各自把持一段。本文从改革和创新的角度,仅对诉讼的开始--立案程序谈点粗浅的看法,以求建立更加合理的诉讼结构。一、现行刑事立案程序的弊端我国现行的诉讼法将立案作为独立的诉讼阶段加以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了相应的规则和解释,细化了操作的步骤和标准。当前,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界,普遍认为立案是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具有相对独立性和特定的诉讼任务。最近,笔者通过对实际侦查工作的考察和分析,认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立案程序独立性的规定存在一些弊端。(一)《刑事诉讼法》对立案阶段的规定,使受案主体的审查活动的性质模糊不清。立案程序的中心任务是对立案材料的审查,依相关法律规定,这种审查并非程序上的审查,而是一种实体上的审查。刑事案件,尤其是由公
    2023-06-11
    132人看过
  • 法院要深化审判监督程序改革
    本报北京12月17日电(记者崔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今天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指出,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必须突出重点。要按照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央有关改革措施的落实和司法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据了解,目前,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的起草、论证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下一阶段,人民法院要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改革。曹建明说,要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深化审判监督程序改革,完善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具体办法,规范巡回审理工作,继续探索简化审判程序,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按照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推进诉讼收费制度改革。制定人民法院技术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逐步理顺专门法院的管理体制。从人员组成、组织结构、议事规则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曹建明强调,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继续做好法官助理试点工作,启动确定法官员额的工作,完善法官任
    2023-06-11
    215人看过
  • 近年来传销案自首的审判结果有哪些?
    传销案投案自首,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基础上,减轻处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集体传销案最新刑法是什么?我国刑法没有规定集体传销活动罪,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本罪量刑如下: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仅追究组织、领导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于普通参与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
    2023-07-04
    398人看过
  • 国企改革上市和审计有哪些风险
    国企改制上市中的诸多不良问题,如果反映在会计报表中,往往会增加审计风险。在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实践中,注册会计师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往往会遇到许多不好的问题:如改制后仍以老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产权不清;债务与债权混淆、债务与债权关系不清、账目划分不清等问题,注册会计师应增加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相关职能部门也应采取相应措施,不能一味追究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化解审计风险。**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2年度会计报表出具了审计报告,不能发表意见。贵公司收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所属一、二、三炼油厂经营性资产后,上述三家炼油厂继续以原企业法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开具全部销售发票,收到的购货发票、银行存贷款账户均符合原《企业法》规定的上述经营实体,我们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判断其归属。2。你们公司的产权不清楚。一方面,上述
    2023-05-08
    205人看过
  • 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司法审判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改革也在逐年深化。1979年以来,关于国有企业改制,国家先后提出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通过简政放权、减税让利,逐步增强了企业的自我积累能力和企业开放搞活的动力。1981年以来,承包责任制逐步实现政企分开;1982年,部分企业试行“利税并举”政策;1983年提出规范和调整企业的产业结构和组织结构,使部分企业集体化或采取多种形式的横向组合;1988年,股份制企业开始在我国部分省市出现,对新的企业组织形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我国已加入WTO,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是国有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轨道发展的迫切任务。因此,必须找到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政企不分、产权责任不清、经营机制难以转变、旧体制遗留的人多、债多、行政干预、社会福利不完善等问题。我们应该寻求目标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效结合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因此,在这一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在国企改革中的作用,同
    2023-05-07
    133人看过
  • 近年来,中国共产党对宪法进行的修改有哪些?
    两会宪法修改具体的内容有:1.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中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修改为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2.宪法序言第十一自然段中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修改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3.第三十六条宪法第一条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后增写一句,内容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两会对农村有什么政策1.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动。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考核指标。将有助于确保农民“舌尖上的安全”。2.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农村学校寄宿条件,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3.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适当提高政府补助标准、个人缴费和受益水平。4.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2023-07-19
    328人看过
  • 2024刑事审判监督的途径有哪些,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有哪些
    一、刑事审判监督的途径有哪些(一)当事人等的申诉。(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这里所说的来信来访。(三)司法机关复查案件发现的错误司法机关为了保证办案质量,定期或不定期地自查或互查,或按上级指示进行必要的总结检查或复查。通过日常的工作检查及全面复查或对部分案件的复查,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就应当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四)各有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纠正错案的议案人民代表与广大人民群众具有密切的关系,人民群众乐于向他们反映情况和要求。他们在视察工作和调查研究过程中,以及在代表会议期间,针对确有错误的裁判而提出的议案或者反映的冤假错案的材料,体现着权力机关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司法机关应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质询意见或反映的情况作为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个重要的材料来源,迅速审查,并将是否提审判监督程序的决定报告权力机关。对权力机关交办的案件,还应报告处理结果。(五)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新闻媒介等对生效裁
    2023-12-18
    429人看过
  • 我国工程价格形式的改革
    我国工程价格形式的继续改革,我们认为,工程价格形式的选择,既要符合工程价格形成规律的要求,又要有利于工程价格管理目标的实现,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工程建设再生产的良性循环具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新的工程价格形式,要起到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1.有助于工程价格的形成符合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发挥价格杠杆对工程商品供求的调节作用。2.有助于有效地发挥国家对工程价格的管理职能,贯彻落实国家对工程价格的方针政策。3.有助于提高国家、企业、工程商品买卖双方对工程建设成本和工程价格的双向控制和约束,提高工程建设投资效益。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趋向基本建成阶段,传统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概预算并加签证价格形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条件、新情况下的要求,必须以适应新条件的工程价格形式取而代之。改革开放以来新产生的预算包干价格形式和招标投保价格形式已显示出它的积极作用,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必须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深
    2023-06-07
    451人看过
  • 我国简易程序改革的几点设想/张洪茂
    我国简易程序改革的几点设想——兼论“辩诉交易”与我国简易程序中的排斥性张洪茂丁珂我国现行的简易程序是我国的一项创新,是在借鉴了国外的设立理念后结合我国的实际产生的,最近关于“辩诉交易”论谈较多,关于“辩诉交易”能与我国简易程序的相结合的观点是一种主流观点,那么这种理论是否成立?我国简易程序的改革又到底该与“辩诉交易”保持多少的联系呢?..................全文请下载阅读:我国简易程序改革的几点设想(Word2000格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张洪茂联系方式:中国人民大学红楼三_317邮编:100872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991712丁珂邮编:210094)
    2023-06-11
    18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我国农村土地改革将有哪些变革?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9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现状表现为大部分的农民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租给了农村合作社。2016年土地改革集中在“三块地”: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回避了公共利益征地原则和征地范围的确定,只是在征地补偿标准上提出了方案,对征地制度的范围不明确。虽然目前农村大量的人口在向城市转移,农村出现大量闲置宅基地,但本次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只允许“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
    • 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基本程序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5
      1)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2)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控股公司或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企业改制,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
    • 国家审判工作机制改革试点都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7
      国家的审判工作机制改革试验已经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展开,成效良好,且在各省市实施效果良好,值得人民大力喝彩。
    • 最近土地改革概念股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建议在行情软件查询华泰证券,网络开户,佣金万三,十分钟完成开户,如有需要,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