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农村土地该怎么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8 00:14:53 189 人看过

1、现在农村土地在征收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根据土地的用途来提供相应的补偿费用,土地的情况不一样,那补偿的费用肯定也是不一样的,正常来说现在农村土地征收一亩的价格是要达到10万元到20万元的,这个也是要看当地的经济发展的,如果说当地的经济发展比较好,土地的位置也比较优越,那土地征收的费用也会稍微高一些,基本上也是能够达到一亩30万元以上的。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03: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土地确权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拆迁补偿分割纠纷案由怎么确定?(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1、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3-14
    120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租赁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租赁: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一般来说,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村经济合作社以外的个人或组织。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不能违反《土地管理法》第63条的规定,即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第八十一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通过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方式取得农村集体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对农村集体经济
    2023-02-13
    489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及耕地补偿费标准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2、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土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期限一般是多久土地承包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
    2023-08-12
    460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地土地直补归谁所有
    1、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按照政策规定,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且耕地未有改变用途,耕地就是流转出去了,应该享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对于承包别人地种植对于承包地种植,没有土地证,那就需要看土地流转合同了,来证明有权享受补贴。承包双方在合同(协议)中对补贴归属有明确约定的,按双方合同(协议)执行。3、承包口头协议如果没有土地证,土地流转时也没签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没有约定的,补贴给实际种植者。一、民法典中土地承包合同写永久使用是否无效一、民法典中土地承包合同写永久使用是否无效土地承包合同写永久使用不会造成承包合同无效,承包期限永久视为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补充约定,如果不能协商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承包合同。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
    2023-03-28
    470人看过
  • 农村土地转包后土地补偿款给谁
    1、土地流转后征地补偿款归集体,由集体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被征收后,受让方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土地被征收后,不仅需要对土地所有权人进行补偿,还需要对用益物权人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进行补偿。土地转包或者出租后,土地的实际使用人不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该是接包人或者土地承租人,一般情况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应该归实际投入人或者附着物的所有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024-05-01
    142人看过
  • 在农村承包土地补偿款是不是遗产
    一、在农村承包土地补偿款是不是遗产?征收农村承包土地的补偿款不是遗产,因为征地补偿款是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在承包期内,该户内部分成员的死亡并不影响整个农户的承包经营权,只要作为承包单位的户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就不发生继承关系。户中的某个成员死亡的,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耕作,征地补偿款当然由其他成员依法享有。二、遗产的范围有哪些?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储蓄包括在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包括家具、家电、图书、电脑、车辆等;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包括古董、字画、图书、收藏
    2023-04-29
    196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后的征用及补偿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村委会无权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经批准后方可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一、土地在承包后被征用时的补偿问题。1、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对征用土地进行补偿。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落实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包括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补贴部分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安置,
    2024-05-22
    37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如何获得补贴?
    本文介绍了粮食补贴的四大类及花生补贴、特殊补贴等细节。大米补贴已升至每亩250元,小麦补贴标准需征求当地政府意见,大豆补贴以320元/亩为基础呈上升趋势,玉米补贴标准为25元/亩。此外,农民也有补贴如购买化肥、农机等,农机补贴可以到当地人民政府网站查找。国家也改进了种子补贴政策,水稻每亩补贴15元,小麦、玉米、花生等10元。土地流转补贴发给承包商,补贴标准必须超过100亩。粮食补贴主要分为大米补贴、小麦补贴、玉米补贴、大豆补贴四大类,部分地区还可能包括花生补贴和特殊补贴。大部分地区的大米补贴已升至每亩250元;小麦补贴需要征求当地政府的意见,因为并非每个地区都有小麦补贴。如黑龙江省大豆补贴以320元/亩为基础,大豆补贴呈上升趋势。玉米补贴以黑龙江省补贴为基础,补贴标准为25元/亩,具体补贴标准区域不同。2.农业补贴其中,农民也有补贴,如购买化肥、农机等补贴,其中农机补贴不必多说,各省都出台
    2023-09-04
    449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补贴到哪里领
    1.粮食补贴粮食补贴包括大米补贴、小麦补贴、玉米补贴、大豆补贴等四大类,有些地区可能有花生补贴和特殊补贴。大部分地区的大米补贴已升至每亩250元;小麦补贴需要征求当地政府的意见,因为并非每个地区都有小麦补贴。如黑龙江省大豆补贴以320元/亩为基础,大豆补贴呈上升趋势。玉米补贴以黑龙江省补贴为基础,补贴标准为25元/亩,具体补贴标准区域不同。2.农业补贴其中,农民也有补贴,如购买化肥、农机等补贴,其中农机补贴不必多说,各省都出台了详细的补贴项目,可以到当地人民政府的网站上找到相关的补贴标准。3.改进种子补贴改良后的种子补贴国家一贯坚持全面覆盖、家庭直接补贴、开放政策的原则,水稻每亩15元,小麦、玉米、花生等10元,只要是玉米、小麦、花生等的种植者,就可以申请补贴。4.土地流转补贴如果你承包土地,没有放弃的情况,可以得到超过1000亩的土地,可以得到一大笔补贴。补贴国家规定它是发给承包商的。请
    2023-03-09
    10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法2019
    农村土地承包
    目前正在实施的《土地承包法》是于2018年12月29日进行了第二次修订的版本。涉及的新内容有:1、改变了以往进程农户必须退出承包的规定;2、规定土地经营权可以入股;3、承包土地的承包方资格放宽;4、承包耕地的最长期限延长;5、承包人可以对承包地进行二次流转;6、土地承包的用途不再强制规定为农业用途等。农村土地承包法有什么内容农村土地承包法需要具备以下的内容,具体如下:1、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2、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
    2023-08-01
    277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土地怎样流转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全文》第十五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其他方式主要指入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据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主要有: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继承等。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它是指转让方(原承包方)在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下,在承包期限内依法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受让方(新承包方)的行为。其结果是,转让方丧失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受让方依法取得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转让方与发包方之间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的承包关系终止,确立受让方与发包方之间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上的承包关系,如转让方依法
    2023-02-19
    236人看过
  • 在农村承包30年土地被征用该怎么获得赔偿
    一、在农村承包30年土地被征用该怎么获得赔偿?土地被国家征用没有赔偿金,国家应该向土地承包人支付补偿金,但国家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
    2023-06-16
    476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底应该由谁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当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发包方一般为所在地的村委会。如果是从其他村民处租地流转来的土地,那么应与原土地承包权人签订合同,而且签完后其获得的是该土地的经营权,而不是承包权。一、我承包的土地发包方违约怎么办发包方违约的责任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和第27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在承包期内,非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并经过法定程序,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这是该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的核心内容。同时发包方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当前,有的乡村干部不注意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习惯用计划经济的思想和行政干预的手段指导农业生产,强制收回承包地。农民如不接受,发包方便通过不正当手段操纵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达到少数服从多数产生有关决议,强
    2023-03-08
    34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承包方式有什么
    一、农村土地承包承包方式有什么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有: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贷款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承包合同取得对农民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
    2024-01-10
    49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承包土地补偿费到底该补偿给谁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4
      根据《土地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
    • 农村土地承包期内被征地补偿款该给谁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5
      农村村民承包的土地被国家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承包的村民)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
    • 农村土地承包户成员如何分配补偿款农村土地承包法对于补偿的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2
      农村土地承包户成员均等分配补偿款。1、我国第《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一方面,从农村土地承包的实际情况来看,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土地承包合同由“户”的代表与发包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按户制作并颁发;另一方面,发包方或交易相对应的另一方总是希望以家庭(户)为单位,以户的财产承担责任,以确保义务的履行。2、家庭成员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形成的家庭财
    • 农村土地赔偿标准,农村土地承包费怎么计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30
      各地的赔偿标准不一,建议你可以直接咨询当地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
    • 农村承包地包工程应该怎么交补偿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4
      按照自己投入的成本费用、或者参考市场价格,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