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9:02:07 80 人看过

发文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宜府办发〔2007〕30号

发布日期:2007-4-16

执行日期:2007-4-16

各区县人民政府: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川办发(2007)12号)(以下简称“12号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12号文件”是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市、区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的一份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各区县要结合规划管理实际,认真组织学习贯彻。

二、已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区县,要依据“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城乡规划委员会进行调整和规范;未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区县,应尽快按“12号文件”的要求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

三、各区县要及时总结和上报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工作运行情况,市政府将对城乡规划委员会的设立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OO七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

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17日 11: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现将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府函[2002]82号)转发你们,望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和资金投入力度,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快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证在今年6月30日前,要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城市贫困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二00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府函[2002]8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87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56号),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以下简称低保工作),现就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一、建立低保工作目标责任
    2023-06-09
    251人看过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城市低保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我省建立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今年5月,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法规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充分肯定了我省开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省民政厅研究制订了《关于城市低保工作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将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省民政厅要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于12月中旬将整改结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三日关于城市低保工作的整改方案(省民政厅二00四年九月十六日)今年5月,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法规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对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开
    2023-06-09
    124人看过
  •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济政办发〔2008〕30号发布日期:2008-8-5执行日期:2008-8-5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工作的范围对象和目标任务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下同)、民间非营利组织(含中央、省属驻济单位),都应依法为其全部职工(含临时聘用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中,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要在年底前完成全部工伤保险参保工作,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费用在社会保障费中列支。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从今年起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具体办法报省政府批准后施行。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从现在到2010年,全市工伤保险参保
    2022-04-19
    145人看过
  •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棚改新区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棚改新区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六年九月十三日附: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棚改新区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3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棚改新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六年六月六日
    2023-04-22
    409人看过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2号,以下简称《通知》),是国务院为进一步明确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规范规划编制、审查和监督管理,增强城市总体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的文件。经省政府研究,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城市总体规划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认真学习领会,明确指导思想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事关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重要性。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壮大中心城市等战略部署,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明确规划指导
    2023-04-22
    81人看过
  •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1-06-18生效日期:2001-06-18发布部门: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锡政办发[2001]71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六月十八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为切实加强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规范市场行为,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就加强全省知识产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一)知识产权制度是鼓励发明、激励创新、规范竞争、调整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国家法制建设和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知识产权,是尊重知识、尊重人
    2023-06-05
    417人看过
  •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省计委、省交通厅《关于转发国家计委、交通部关于印发〈县际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计基础字[2003]69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国债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和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一、农村公路改造国债项目属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根据国家计委、交通部有关文件精神及《九江市政府办公厅批转九江市计委、九江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九府厅发[2003]14号)要求,按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全过程管理,并严格履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基建程序。二、已纳入国债农村公路改造的项目属交通部门管养的公路由县(市、区)交通局为项目法人,原属省管养的公路,由各县(市、区)商市公路局确定项目法人,在编制初步设计前报市计委批准。三、严格工程质量责任制。项目法人负责工程的实施和项目管理,项目法定代表
    2023-04-23
    350人看过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仲裁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发布部门:云南省政府发布文号:云政办发〔1995〕210号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昆明仲裁委员会章程》经省人民政府1995年9月11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自1995年9月11日起施行。昆明仲裁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仲裁委员会的行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的规定,制订本章程。关联法规:第二条昆明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是省人民政府统一组建的事业单位法人;是中国仲裁协会会员,遵守中国仲裁协会章程,参加其活动,接受监督。第三条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本仲裁委员会不受理因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提出的仲裁申请。第四条仲裁
    2023-04-22
    318人看过
  •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普通住房标准问题的通知
    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普通住房标准问题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5]9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根据《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市区普通住房标准确定,在省定标准基础上,单套建筑面积和实际成交价格按照省定标准上浮20%执行。二○○五年五月三十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普通住房标准问题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普通住房标准问题通知如下:一、杭州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区,下同)普通住房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杭州市区普通住房标准报建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备案后,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于2005年5月
    2023-06-10
    200人看过
  •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汕府办[2004]18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4)97号)转发给你们,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提高认识,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标投标活动。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4)97号)要求,把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措施抓好落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依法完善招标投标各项工作制度。二、明确职责,加强监管。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
    2023-06-07
    470人看过
  • 舟山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部门、各单位:现将省人民政府《关于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浙政函[2001]16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是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编制的,现已经省政府批准。《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是我市今后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的蓝图和依据,具有法规效力。为此,市政府要求:一、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批复精神,并参照省建设厅《关于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鉴定意见》和《关于舟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审查意见》作必要的调整和补充。同时,做好城市近期建设地区的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二、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级党、政机关和驻舟部队、各企事业单位都要严格遵守《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服从规划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三、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要配合新闻单位搞好《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宣教工作,使之家喻户晓,为其顺利实施奠
    2023-06-10
    55人看过
  •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宜宾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已经2002年6月19日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00二年七月四日宜宾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住房供给和分配体制,改善我市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根据《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1999]70号令)、四川省《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宅建设发展的通知》(川府发[1998]97号)的规定,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城镇廉租住房是指政府或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城镇非农业人口住户且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和其它需保障的特殊家庭提供的住房租金补贴或者以低廉租金配租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普通住宅。第三条宜宾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各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本市翠屏区廉租
    2023-06-10
    421人看过
  •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现将《新乡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意见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二○○五年一月五日新乡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建城[2004]38号)和《河南省建设厅贯彻建设部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豫建城[2004]53号)文件精神,促进城市交通与城市经济的协调发展,现对我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充分认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意义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城市综合功能的具体体现。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不仅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有效措施,对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我市的城市化进程,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公交优先即:"人民大众优先".作为实践"三
    2023-04-23
    491人看过
  •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地名总体规划》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东府办〔2008〕43号发布日期:2008-5-12执行日期:2008-5-1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地名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业经市政府同意颁布实施,现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地名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划》,依照《规划》对我市地名工作实施科学、规范的管理,确保地名管理与我市城市化建设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二、各镇(街道)要根据《规划》编制镇(街道)地名分区规划,在《规划》基础上重点突出本镇(街道)的地名命名方案、地名调整方案、门牌编制方案及地名文化保护方案的编研工作,确保《规划》在各镇(街道)得到具体落实。三、各镇(街道)地名分区规划由市民政局组织专家评审,市政府授权市地名办批准实施。四、各镇(街道)地名分区规划要求2010年前编制完成。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五月十二日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
    2023-04-22
    48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第7条如何规定的规定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14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设立并公布其举报电话,同时确保举报通讯渠道畅通无阻。
    • 岳阳市政府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4
      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资料应当包括开标评标过程、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资料。委托代理招标的,还应当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镇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
      广东在线咨询 2024-12-12
      镇江市人民政府会公开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两个方面。政务公开强调行政机关应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想获取政府信息,应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若采用书面形式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
    • 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条)的通知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12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第19条有哪些内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11
      参与节能奖励组织实施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