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顾客被超市怀疑盗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9:34:00 247 人看过

前晚6点半左右,熊女士在某超市双井店购物结账后,因被怀疑有盗窃行为,被带至超市保安室控制近4小时,在被处以罚金1400元后,离开超市回家。昨天,熊女士及家人前往某超市讨说法,并与超市方进行协商。最终,某超市方向熊女士退还了罚金,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400元。

女顾客被怀疑偷盗遭超市关押

昨天上午,熊女士谈起此事时,仍情绪激动,脸色苍白。

熊女士说,她和丈夫在朝阳区双井桥附近经营一家小卖部,三年来一直从某超市双井店进货。前晚6点半左右,她在某双井店购置了价值近千元的物品。待结完账准备离开柜台时,两名便衣男子突然出现,称熊女士有物品未结账,并将熊女士带至超市保安部的办公室。

在办公室内,熊女士又见到了一名穿制服的男子和三名便衣男子。她向这些人反复解释一定是误会,可以协助店方核对各项物品账单。经核对后,熊女士共为各类物品支付了995元,另有价值180元的物品未结账。对此,熊女士解释说,结账时,她记得很清楚,将购物车内所有能看到的东西,全都摆上了结账台,她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出现这种状况。

熊女士说,此后,她一直被关在这个小办公室里,手机也被强行没收,她提出要与家人联系也被拒绝。其间不断有超市保安,以及双井派出所的民警前来询问。这个过程,从晚6点半左右一直持续到晚上10点左右,熊女士在饥饿和恐惧中度过了近4个小时。

当晚,熊女士的女儿庞小姐见母亲购物迟迟未归,便拨打母亲手机询问。一名男子接听电话后,称其母亲在超市行窃,让其速来超市解决。庞小姐赶到超市后,在保安的要求下,缴纳了1400元的罚金,但超市方拒绝为此开具任何罚款单据或收条。

当事人要看监控录像遭拒

回到家中,熊女士将此事告诉了爱人和女婿,家人非常气愤,决定第二天一早去超市讨说法。

熊女士的女婿说,家人认为超市在没有证据证明熊女士行窃的情况下,将熊女士关押近4小时,并收取1400元罚款既不合情理也不合法,而且熊女士向超市方提出看监控录像的事,对方一直拒绝。

昨天上午11点40分,某超市内,保安部经理助理王超接待了熊女士一家。在向当晚值班的保安和收银员了解了相关情况后,王超说,超市方认为,熊女士故意将尚未结账的洗发水、卷纸、冷冻肉等价值180元的物品放在自带的购物袋中,并企图带出超市。她在尚未过安检通道时被保安发现。于是,超市保安将其带往保安部的办公室协助调查。同时,超市还向双井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派人来到现场后,因涉案金额较小,便让超市自行处理。

最终,超市方称考虑到熊女士在此过程中受到惊吓,与熊女士家人协商后,达成解决方案,超市向熊女士退还1400元罚金,并支付1400元的精神损失费,同时替换因关押时间过长而损坏的8袋速冻水饺。

超市称门无意中反锁不是故意关押

在协商过程中,熊女士及家人认为超市无权关押顾客,更无权处以高额罚款。

对此,超市保安部经理助理王超说,超市对行窃人的罚款数额是依据超市的内部标准,但是具体标准不便对外透露。至于关押顾客的行为,王超称一定是有人不小心将保安部办公室的门关上了,不是故意关押熊女士的。另外,熊女士在办公室的近4个小时里,主要是协助保安部调查相关情况,不存在控制之说。同时,超市方称,当时熊女士将这些东西藏在了自带的购物带中,结账时,根本没有将这些物品放上结账台。

当家属提出要看监控录像时,超市方以家属无权观看为由拒绝。朝阳警方称,前晚8点左右,民警确实到某双井店出警,后来因物品金额太小,让双方协商进行解决。

超市女顾客断锁骨获赔6万

2010年9月的一天,王女士至无锡市某大型超市购物,在乘坐手扶电梯时,因运送超市购物车的工作人员推动力量不足,购物车阻滞在扶梯里,扶梯里的一些顾客受到了阻碍而后退,王女士被后退的人群挤倒,混乱中被踩受伤。经诊断,王女士左侧锁骨肩峰端骨折,伤残等级被定为十级伤残。事发后,超市方支付了王女士的医疗费用,但并未给予其他赔偿。王女士曾找到店方,要求对其受伤造成的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给予赔偿。对此,店方负责人表示,超市方并非踩伤王女士的实际侵权人,也不存在任何过错,故拒绝给予赔偿。

追讨无果下,王女士只能一纸诉状将该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超市方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其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7万余元。在法院审理期间,超市方仍以上述理由予以拒赔,并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原告王女士至超市购物,因该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王女士在乘该店自动扶梯时受伤,该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该超市赔偿受害人王女士(化名)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法院受理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数量逐年增多、类型也呈多样化趋势。本案所涉及的是宾馆、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引发的纠纷类型。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被保护人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时,应当自己承担责任。本案中,作为被告方的超市因管理不到位,运送手推车时发生阻滞,引起顾客后退、拥挤,造成来购物的王女士被踩伤,超市对作为顾客的王女士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所以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随着大型超市的普及,此类纠纷的发生呈上升态势。因此,商场、超市、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应当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管理、采取各类有效的预防措施,积极防止损坏事件的发生。(记者:杨柯栊许颖路若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2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罚金相关文章
  • 超市女顾客断锁骨获赔6万
    2010年9月的一天,王女士至无锡市某大型超市购物,在乘坐手扶电梯时,因运送超市购物车的工作人员推动力量不足,购物车阻滞在扶梯里,扶梯里的一些顾客受到了阻碍而后退,王女士被后退的人群挤倒,混乱中被踩受伤。经诊断,王女士左侧锁骨肩峰端骨折,伤残等级被定为十级伤残。事发后,超市方支付了王女士的医疗费用,但并未给予其他赔偿。王女士曾找到店方,要求对其受伤造成的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给予赔偿。对此,店方负责人表示,超市方并非踩伤王女士的实际侵权人,也不存在任何过错,故拒绝给予赔偿。追讨无果下,王女士只能一纸诉状将该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超市方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其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7万余元。在法院审理期间,超市方仍以上述理由予以拒赔,并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
    2023-06-06
    317人看过
  • 在超市被其他顾客撞倒,超市需要赔偿吗
    1、在超市被其他顾客撞倒,超市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需要赔偿的。2、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律师补充: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2、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
    2023-05-06
    435人看过
  • 被怀疑盗窃带去派出所怎么办?
    一、被怀疑盗窃带去派出所怎么办?被怀疑盗窃带去派出所需要积极的配合调查,盗窃案派出所处理方法为:1、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开始初查,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2、提取证据。物证以作案人在现场可能接触过的触及物为主,以及作案人在现场遗留的其他物品,这些物证从现场提取之后还要经过实验室处理,才能显现其上的潜在手印、手套印等重要物证。3、损失财物分析。根据被盗人的陈述和现场分析,进行分类登记失盗物品,作为破案后量刑的参考。4、现场访问。通过对失盗人和周围群众的调查了解以及调取视频资料,以进一步获取证据。缩小嫌疑对象,逐步确定犯罪嫌疑人。二、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盗窃罪立案标准金额至少应该是1000元。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可以予以立案追诉。盗窃数额较大是1000原至3000原以上。1、个人盗窃公
    2024-01-16
    243人看过
  • 超市欺诈顾客出新招
    在超市买的一个儿童玩具沙滩桶,挂出来的价格是15元,结账时超市却收26元,这也太奇怪了。市民商女士说,如果不是自己仔细查看购物小票,连多付11元都不知道。像商女士这样在超市购买商品时遇到价签标低价结账收高价的现象并不少见,甚至超市搞特价的商品到了收银台又自动恢复回原价这些看似不明白的地方,其实却内有玄机。超市常犯低标高结错误消费者杨女士投诉称,她近日在海口一家超市买了卷卫生纸,超市在价格标签上标明是每卷9.9元,但到结账时却收了她21.6元。消费者陈先生也遇到类似情况,他在海口某超市买了价格为每只5.8元的鸡腿,结账时超市却按每个6.8元结账。对于超市低标高结现象,在工商人员调解过程中,超市方面往往称是人为失误造成。对于此种说法,一些消费者却不认同,他们认为这是超市玩的障眼法。怎么就没见过超市有高标低结的呢?工作失误也太有利于超市了,这明显就是欺骗消费者。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超市购物结账
    2023-06-07
    123人看过
  • 被公司怀疑盗窃要开除怎么维权
    一、被公司怀疑盗窃要开除怎么维权若不幸遭受他人无端的盗窃指控,切勿犹豫请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提出正式报案,以便其对相关事件展开深入调查。而作为当事人,您同样有责任积极搜集并保留证明自身清白无辜的有力证据。倘若有人蓄意编造不实罪状对他人进行恶意诬告,意图致使其陷入刑事诉讼或面临治安管理处罚,这无疑是一种触犯法律法规的严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二、被公司辞退应该得到什么补偿倘若不幸遭遇企业解雇,您将有可能获得以下两项补助:其一为经济补偿金。若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擅自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需依照规定的补偿
    2024-07-02
    354人看过
  • 怀疑盗窃罪会怎样处理
    法律综合知识
    一、怀疑盗窃罪会怎样处理在我国相关法律框架下,对于盗窃行为的定罪量刑主要基于被盗财物的价值,具体如下所示:若行为人实施了盗窃公共或私人财产,且金额达到较大程度,或者是存在具有连续性和多样性特征的多次盗窃、入室盗窃、带有武器进行的盗窃以及扒手式盗窃等情况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如果行为人的盗窃行为涉及到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那么其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同样需要承担罚金责任;而当行为人的盗窃行为涉及到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时,其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可能会被要求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
    2024-07-15
    333人看过
  • 顾客在超市门口摔倒超市要赔偿么
    一、顾客在超市门口摔倒超市要赔偿么如果顾客在超市门口摔倒,首先需要对责任进行认定。如果超市门口是因为超市造成的问题从而导致顾客摔倒的,超市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顾客进行赔偿。如果完全是因为顾客自己的不小心造成的,并且顾客离开了超市这个营业范围,超市就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条件有哪些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
    2023-06-16
    379人看过
  • 怀疑顾客偷东西能否强行要求脱衣搜身
    “如果我是男的,那个保-安肯定不敢说我偷商场的东西,更不敢逼我脱衣服搜身。既然他这样做了,商场就应该对我进行赔偿。”近日,梅女士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诉说:“法庭辩论时,商场表现得文质彬彬,称其阻止我离开商场是让我帮忙找东西,不然没法盘点。还说,无证据证明商场保-安对我进行了搜身。法院最终认定该商场侮辱了我的人格,向我支付2000元精神赔偿抚慰金。虽然这个钱数远少于我要求的数额,也算让这家商场买了个教训。”事发怀疑顾客是小偷跟踪追击强搜身去年11月,梅女士到某商场购物,将一瓶香水放进购物车后,又觉得另一货架上的香水也不错,于是装进了购物袋。但是准备结账时,她却发现钱不够,就把这两瓶香水顺手放在身边的一个货架上。待梅女士走出商场大门,突然追上两名保-安,要求她将偷盗的商品拿出来。梅女士一听就来气,当即把物品甩给保-安看,经核对没发现未交款的商品。此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保-安又要求梅女士打开衣服
    2023-05-02
    404人看过
  • 怀疑对方盗窃我该怎么办
    我认识了一个朋友是我商店的邻居,我经常出差就把商店的钥匙放他那了,结果年底对账发现少了20箱货,我现在怀疑是他一点一点偷出来的.我报案到派出所,审讯他的时候他就是不承认,没有证据没有监控,派出所也没有办法。我不知道律师有没有什么办法,想咨询一下您,谢谢来宾律师解说:您有证据证明交给他钥匙时货物库存量的单据,对账时多少货物库存量的单据,而且这期间你一直没有进出该商店的证据就可以提交给派出所,请求公安机关立案。追加提问:派出所已经立案了,钥匙都放他那半年了,我是太信任他了,我是年底对账本的时候才发现的,这半年我也经常在店。追加提问:派出所说时间太长了,没法破,知道是他偷的,人家就是不承认,没办法。只能怪你自己太相信别人,告诉我吃一堑长一智吧。我不知道请个律师能不能到法院起诉他。麻烦你了追加回复:如果您也经常去,现在东西少了,就很难说得清楚。需要进一步的证据才能认定到底是否涉嫌盗窃。起诉也要有证
    2022-11-14
    192人看过
  • 如何处理顾客在超市摔倒?
    顾客自己在超市摔倒,责任是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超市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银行、商场、游乐场经营者有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其没有消除甚至放任危险因素的存在而给他人造成损害法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顾客摔倒怎么协商赔偿顾客摔倒协商赔偿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也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如何赔偿
    2023-07-31
    362人看过
  • 顾客在超市摔伤起诉程序
    (一)制作起诉状及证据清单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在起诉前,需要制作好起诉状及证据清单,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有几个被告(包括第三人)就需要几份起诉状副本。有的法院还要求证据清单及所有证据复印件也同时提交多份,即证据清单所列证据的复印件份数需要同起诉状的分数一样。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当事人
    2023-02-08
    331人看过
  • 2024顾客在超市内摔伤,超市理应赔偿吗
    顾客在超市内摔伤商场是否担责史女士在超市内的厕所滑倒导致昏迷,送医后被诊断为右足跟腱撕脱性骨折,现史女士将北京XX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北京XX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支付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共计人民币5700余元。史女士称:2009年1月16日,在家人陪同下去XX公司XX店购物消费。在去该超市店内厕所方便时,由于地面湿滑,导致自己摔倒在地,一时昏迷无人知晓。15分钟后,有女顾客发现并立即找到在超市门口等待多时的家属,一同将我抬出厕所。经诊断:右足跟腱撕脱性骨折。我及家人曾与XX公司就经济补偿问题协商未果。现诉至法院,要求被告XX公司赔偿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后续治疗费共计17000元。被告XX公司辩称:史女士是在09年1月16日11点在我公司XX店洗手间内摔伤,事后我公司向史女士询问,史女士述称为踩空台阶所致,事后我公司及时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救
    2024-04-05
    177人看过
  • 给女顾客下药嫌疑男子被刑拘:涉嫌强奸未遂
    一、给女顾客下药嫌疑男子被刑拘:涉嫌强奸未遂赵某(男,23岁)与事主朱某(女,22岁)此前在活动中结识后,彼此多通过网络软件沟通交流。7月4日,赵某邀约朱某在深圳聚会,聚会期间,赵某趁朱某离去饭桌时,向其水杯内投放白色粉末(据赵某称是其在国外留学时选购的性冷淡治疗药物),尝试让朱某食用,以寻求刺激。这一举动被饭店服务员发觉后立即将杯子换走,并告之了朱某下药的事情。后朱某向警方举报。7月1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要求,深圳福田警方已依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对涉嫌奸污行为的男子赵某刑事拘留。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023-04-13
    433人看过
  • 顾客在超市尝无花果被罚35元引争议
    1月26日,商报以《超市无花果连尝七八颗》为题,报道了一名顾客在郑州市经三路某大型超市尝吃了几颗无花果,被超市罚款35元的事情。截至昨天下午6时,商报QQ盼盼聊天接到网友看法与观点500多条。「网友」品尝不一定是占便宜一些网友对品尝持支持态度。网友白小菜讲了她曾见到的一幕:在一家超市见一30多岁的女士带着一名7岁左右的男孩,他们走到散装果冻货架前,见周围无人注意,该女子从货架上抓起一个果冻快速地剥开,塞进小男孩的嘴里。网友涛声依旧:有次,在一超市的干果区看到,一对男女旁若无人地拿起散装话梅品尝,工作人员走过去劝阻,并将谢绝品尝的牌子指给他们看时,那男子说不尝一下,我怎么知道买什么口味的呢。对这种现象,网友中性灰表示认同,她说她去超市买东西时,就有爱品尝的习惯,因为她认为现在超市很多柜台旧货还没销售完新货就堆压上去,品尝一下,是为了保证买到食品的质量和口感更正宗,而并非自己贪小便宜。对于占小
    2023-06-07
    19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罚金
    词条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更多>

    #罚金
    相关咨询
    • 被怀疑盗窃会留案底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2
      被怀疑盗窃是属于嫌疑犯,一般都是公安部门在调查相关案件中嫌疑较大的对象,如果没有涉及案件,就不会对个人档案造成影响,如果构成犯罪,会留有案底。《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超市或者检查员工、顾客、顾客、盗窃物品等,应当遵守哪些法律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6
      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中“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位置从来没变。另外,宪法第三十九条还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除非因为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查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对嫌疑人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但现实生活中,只因为无端地怀疑超市员工或顾客盗窃物品,就置其他公民人身自由
    • 对超市员工偷盗顾客财物应怎样处置?超市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4
      员工偷盗公司财物的,公司应该及时报警,由警方根据调查情况依法处置: 1、如果盗窃金额较大,构成盗窃罪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以追究其刑事职责。 2、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则能够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在公安机关追究员工的法律职责的同时,公司仍能够要求员工承受赔偿损失的民事职责。《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屡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怀疑店员和顾客合伙诈骗,怎么查?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11
      按照定罪量刑。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3、【三年以
    • 顾客拿购物小票叫超市给开发票,超市给顾客开发票,超市要交税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9
      超市是一般纳税人的,只要开票就产生销项税。超市是小规模纳税人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的免征增值税,超过3万也照样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