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里行驶,出现了交通事故申请仲裁的回答,劳动者可以肇事者与用人单位一起告上法庭,也可以分别起诉。由法院立案审查,然后送达法律文书,进行开庭审理,最后进行判决。当然,如果在诉讼中三方达成一致,可以进行调解结案。
工伤保险属于人身保险,只不过,工伤保险属于社会强制保险,但这并不能否定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工伤保险基金)之间是保险法律关系,发生了工伤保险事故后也即是交通事故,保险人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
监视居住期满可否变更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期满,还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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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监视的实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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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如何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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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应如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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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监视居住应当满足哪些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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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监视之后还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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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实施主体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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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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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如何实施?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41、监视居住分别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最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3、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办案部门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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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监视要求台湾在线咨询 2025-02-05监视居住的规定如下:若案件具有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合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羁押期限届满且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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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实施依据是什么?监视居住后还会坐牢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12监视居住的实施依据是什么?关于监视居住的法条有哪些?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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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之后的流程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1针对监视居住之后的流程,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监视居住决定书和执行监视居住通知书及时送达公安机关。 公安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监视居住的,应当向其本人宣布,并由其本人在监视居住决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告知其违反规定应负的法律责任。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宣布后应当立即将监视居住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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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在非居住地实施监视居住?河北在线咨询 2025-02-02能否进行异地监视居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拘传、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然而,在实践中,异地监视居住并未得到普遍应用,即使应用也存在一些问题。 异地监视居住的不足之处 首先,异地监视居住缺乏法律依据。虽然我国法律规定的监视居住是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在其居住的场所或指定的居所,但并未完全剥夺其人身自由。在指定的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