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是如何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4 07:44:33 78 人看过

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是如何的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是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提交申请书、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等材料,许可机关认为满足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等条件,才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七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二、行政许可的申请程序是什么样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转让技术作为取得行政许可的条件;不得在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直接或者间接地要求转让技术。

三、实施行政许可权的明确授权是什么

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作出的具有授益性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一节 申 请 与 受 理  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n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转让技术作为取得行政许可的条件;不得在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直接或者间接地要求转让技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07: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许可法:最新实施细则原文全解析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特定活动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它有控制风险、配置资源、提供公信和协调平衡等功能,可以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行政许可分为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和登记五种类型。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费用的规定1、《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2、《行政许可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2023-07-08
    279人看过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提交的材料有哪些1、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还应提交有关经营范围、筹建情况等的详细说明。2、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4、公司章程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6、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7、符合劳务派遣法律法规规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劳务派遣协议样本。二、企业申请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好办吗许多新设立的劳务派遣公司在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时,由于许可机构对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审批流程较为严格,导致大部分的劳务派
    2023-06-17
    418人看过
  • 《湖南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实施
    为切实履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全省餐饮服务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湖南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后正式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湖南省餐饮服务许可适用范围,省、市州、县(市区)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细化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变更、延续、补发及注销需提交的材料,许可程序和时限要求,许可公示的内容;增加了必须提供餐厨垃圾的收集、存放与处理措施,以及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和自制火锅底料的详细配方等方面要求。《细则》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全省餐饮服务许可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023-04-24
    59人看过
  • 劳务派遣实施同岗同酬
    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二审稿对劳务派遣相关内容作出了调整。一些常委委员、部门提出,为防止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应将劳务派遣用工限制在一定比例内,实行总量控制。法律委员会认为,不同地域、不同类型的企业情况不同,因此,可在法律上提出明确要求,具体比例由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据此,二审稿新增条款:“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二审稿提出“同岗同酬”:“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此外,还明确了劳务派遣工的性质:“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知识拓展: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
    2023-05-01
    445人看过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企业公示制度是什么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企业公示制度是指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资质以后,还需要通过公示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待公示期满以后,才能够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方可从事劳务派遣工作。劳务派遣的服务对象一般经省市劳动人事部门厅批准可成立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有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派遣以及通过招聘网为企业提供人才的供应信息,为个人提供求职登记,推荐工作;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代理招聘会的举办,法律法规的咨询等工作。劳务派遣的优点简化管理程序,减少劳动争议,分担风险和责任,降低成本费用,自主灵活用工,规范用工行为。1、“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是劳务派遣制的一个显著特征。在中国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人归单位所有,都是单位的人,工作是终身制,端的是铁饭碗,人员能进不能出.工人闲置浪费现象很普遍。在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经济正在兴起,工人要流动,“单位人”要变成“社会人”已经
    2023-06-14
    425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劳务派遣活动实施行政许可的通告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实施的国家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京政法制秘字[2004]26号),本市对从事劳务派遣活动的职业介绍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制度管理。凡依据《北京市劳务派遣组织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就发[1999]39号),于2004年7月1日前已取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实施的国家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京政法制秘字[2004]26号),本市对从事劳务派遣活动的职业介绍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制度管理。凡依据《北京市劳务派遣组织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就发[1999]39号),于2004年7月1日前已取得劳务派遣资质证书并继续从事劳务派遣活动的企业,应于2005年3月31日前到企业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局申请换领《北京市职业介绍(劳务派遣机构)许可证》。2005年4月1日起,未取得《北京市职业介绍(劳务派遣机构)许可证》的,不得开展劳务派遣活动。特此通告。北京
    2023-06-09
    321人看过
  • 实施行政许可时要如何体现便民原则
    一是除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以外,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具备条件的,还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对行政许可申请,还应当尽量做到当场受理、当场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行政机关应当允许其当场更正,不得因此拒绝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二是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三是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几个机构办理的,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和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四是依法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机关分别实施的行政许可,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由一个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机关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机关联合办公、集中办理,尽量减少多头审批。五是省级人民政府经国
    2023-06-14
    54人看过
  • 佛山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一、办事对象及条件需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法人。(一)审批范围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法人。(二)审批条件已经依法处理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及其社会保险权益。二、受理部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三、所需材料(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一式两份(详见表格下载栏);(二)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正、副本;(三)被派遣劳动者花名册(详见表格下载栏);(四)被派遣劳动者近半年的工资发放表或银行支付凭证;(五)社会保险清单;(六)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七)经济补偿支付凭证(依法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提供签收表或银行支付凭证);(八)不存在劳务派遣业务的申明;(九)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办,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单位公章)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其中除被派遣劳动者近半年的工资发放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经济补偿支付凭证及委托人
    2023-05-29
    236人看过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决定书范本有哪些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决定书范本需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申请日期;许可决定;其他。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决定书范本有哪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n(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
    2022-06-27
    118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原则及其实施细则
    行政复议的原则包括:(一)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行政复议活动,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作出处理决定。(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既要审查其合法性,又要审查其合理性,作出客观公正的处理决定。(三)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活动应尽量公开进行,以便行政复议的利害关系人及时了解有关情况,监督行政复议进行,消除误解。(四)及时原则及时原则,是行政效率原则在行政复议中的具体要求,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尽快完成复议案件的审查,并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五)便民原则便民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应当尽可能为行政复议当事人,特别是为作为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人及第三人行使各项权利提供必要的便利,以保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利用行政复议制度实现对合法权益的救济。(六)对具体行政
    2023-07-03
    402人看过
  • 行政拘留探视的实施细则
    行政拘留探视程序:1、对行政拘留人进行探视需持探视人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果拘留人所委托律师会见被拘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还应包括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2、拘留所的民警要对探视人员的有关证件以及全部凭证进行仔细查验,然后填写探视被拘留人登记表,并予以安排。3、探视人员要按照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区域与被拘留人会见,且探视次数不得超过2次,探视人数最多3人,探视时间应在30分钟之内。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探视次数、探视人数和时间,需申请,经拘留所领导的批准方可。4、在每次探视结束之后,拘留所民警要对被拘留人员进行人身检查后再将其送回拘留室。另,有条件的拘留所可以安排被拘留人进行远程视频探视,但被拘留人或者其亲友需经过申请方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程序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申办程序主要有如下几个步骤:1、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这是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前提条
    2023-06-30
    81人看过
  • 哪些岗位可以实施劳务派遣用工?
    下列岗位可以实施劳务派遣用工: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述岗位分别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一、如何看待央企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如果应聘的岗位属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那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属于企业自身考虑,如果应聘的岗位不属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可以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不成可以选择依法提起诉讼。二、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有什么区别?1、签订合同的时间长短不同。劳动合同对于签订时间没有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相关规定应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用工形式不一样。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直接用工,而劳务派遣合同双方并不直接用工
    2023-04-04
    150人看过
  • 大米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style="margin-bottom:6px;">为提高我国酱油产品质量,规范其生产过程,切实从源头加强酱油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酱油产品申证单元为1个。酱油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生产许可证上须注明酱油品种(酿造酱油、配制酱油)。二、环境条件要求。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消毒、更衣、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企业的设备、管道、厂房及周边环境必须定期清理检查,防止滞留物料霉变,液体溢漏,保持环境整洁卫生。三、生产设备条件。企业必须具备酱油生产工艺要求的原料加工设备,如筛选、破碎、蒸料等设备;企业必须具备生产酱油工艺要求的生产设备和相关辅助设施,必须具有种曲制造(或外协提供)、制曲、发酵、淋油或压榨、储存、灭菌、灌装等设备;企业必须具备
    2023-06-07
    461人看过
  •  行政监察程序实施细则
    根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行政监察程序的具体内容包括:在初步核实的基础上,如果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且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监察机关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批准立案后,应当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调查方案,决定需要采取的调查措施等。根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行政监察程序的具体内容包括:在初步核实的基础上,如果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且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监察机关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批准立案后,应当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调查方案,决定需要采取的调查措施等。 监察程序规定:立案与调查该标题涉及到监察程序规定中的立案与调查。根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对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立案后,调查组应当及时采取留置、查询、调取等措施,以固定证据,确保案件调查的顺利进行。在立案调查过程中,监察机关应当严格依
    2023-08-30
    49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许可法实施细则中行政许可的要求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18
      按照行政许可法定的原则。行政许可的制定,一定是按照我国法律里面的规定趋势性的,法律赋予行政许可的法定权利,同样也规定了行政许可的范围以及法律规定的实施条件,还有法律规定的执行程序。行政机关在运行行政许可的权利的同时,同样也不可以与法律的内容相违背。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什么时候实施?法律依据有啥?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3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是为了规范劳务派遣而制定的法规,2013年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公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内容是些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1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经营许可证》。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第33条内容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11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二)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地点是否可以更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2-11
      根据法律法规,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单位改变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需要变更原登记内容的(变更项目所需条件与首次申办时对应项目应具备的条件一致)。如果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相关部门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如果逾期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将按照新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 申请人需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