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盗抢险合同的中止有哪些具体规定和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7 01:34:13 189 人看过

一、车辆盗抢险合同的中止有哪些具体规定和情形

一般来说引发车辆盗抢险合同终止的,有以下几种情形: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消;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等。

二、车辆保险过期后应该怎样处理

汽车保险过期的可以选择续保,或者重新找保险公司投保。现在许多保险公司都是脱保三个月之后折扣都是按照新保计算,也就是85折左右计算。交通强制险是一定要续交的,但商业保险由个人意愿来决定。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车强制险到期了可以推迟多久交

车强制险到期了可以推迟3个月交。车辆保险含交强险可以延迟缴费,一般在3个月以内,原车险保险公司仍可以接受续保,但是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不允许上路。通常情况下,车辆强制保险最长能推迟3个月缴费。只要在3个月的时间内,原车险保险公司还是能够接受续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n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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