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罪的主体包括哪些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20:10:33 209 人看过

偷税罪的主体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中外资企业等法人或单位,而且还包括扣缴义务人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公司偷税原股东有责任吗

1、公司偷税原股东不一定有责任,这是公司责任,股东没有参与他不知情的话且没参与就不需要担责。

纳税人采取欺骗、掩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请或者不申请,逃避交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逃税罪的立案标准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

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

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4)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

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

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2日 14: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常见的逃税行为包括哪些
    一、常见的逃税行为包括哪些?(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二)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三)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二、逃税的法律责任有哪些?1、偷税的行政处罚标准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偷税刑事处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
    2023-06-18
    389人看过
  • 特殊主体犯罪包括哪些?
    特殊主体,是指具有一般犯罪主体所要求的成立条件外,还必须具有某些犯罪所要求的特定身份作为其构成要件的自然人主体。是“一般主体'的对称。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类型:1、军人违反职责罪。2、公务人员违反职责的犯罪。3、从事特定职业者在职业活动中构成的业务过失犯罪,如重大责任事故罪等。4、具有持定法律身分者在诉讼活动中才能构成的犯罪。如伪证罪要求犯罪主体必须是诉讼活动中具有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的身分。5、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违反扶养义务构成的犯罪。如虐待罪和遗弃罪。6、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才能构成的犯罪。如脱逃罪和组织越狱罪。7、从事非法职业者才能构成的犯罪。我国的犯罪主体有哪些犯罪主体是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一)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凡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人是具有完全刑
    2023-07-18
    69人看过
  • 关于偷税漏税包括哪些?
    对于偷税漏税的行为包括哪些?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偷税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1、伪造、变造、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所谓伪造帐簿、记帐凭证,是指行为人为了偷税,平时没有按照税法设置帐簿,为了应付税务检查而编造出假凭证、假帐簿、无中生有、欺骗他人;所谓“变造”帐簿和记帐凭证,即把已有的真实帐簿和凭证进行篡改、合并或删除,以此充彼,以少充多或以多充少,或者帐外设帐、帐外经营、真假并存,从而使人对其经营数额和应税项目产生误解,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这种方式多为个体经营者所采用,以此使税务人员无法得知其经营收支情况。2、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行为人通过此举以图减少应税数额,达到偷税目的。主要方法有,(1)明销暗记;(2)将产品直接作价抵债款后不记销售;(3)已经销售而不开发票或以白条抵库不记销售;(4)用罚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冲减销售收入;(5)将展品或样
    2023-06-23
    497人看过
  • 哪些行为会构成偷税罪?
    哪些行为会构成偷税罪?随着人们收入的提高,与税这个字眼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那么我们的哪些行为会构成偷税罪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如何能够准确了解我们的哪些行为会构成偷税罪将对我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到很大的作用。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有关规定:第一条纳税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二)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三)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四)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五)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扣缴义务人实施前款行为之一,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且占应缴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3-06-07
    439人看过
  • 2023渎职罪的主体都包括哪些
    渎职罪的主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的《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首次明确渎职罪主体涵盖依法或者受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刑法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罪之外还于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了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的失职、滥用职权犯罪,实践中对于该立法解释规定的“组织”是否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存在不同意见。负责人说,经研究,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与立法解释的规定并不冲突,前者针对企业管理事务,后者限于国家行政管理事务。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严格意义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按照宪法的规定,属于国家机构序列的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及监狱。这些机关,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属于国家机构,是属于当然的国家机关,其从事公务的人员,在行使国家权力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
    2023-05-05
    347人看过
  • 偷税罪的主体有哪些,可以由哪些人构成?
    关于偷税罪的主体,实践中有以下问题值得探讨:(1)代征人能否成为偷税罪主体。代征人,是指受税务机关委托以税务机关名义办理各种税款征收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法律依据为《执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税务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委托有关单位代征少数零星分散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委托单位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在《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实施前,根据198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济检察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和1992年两高《关于办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代征人是可作为偷税罪主体的。1992年《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和1997年的刑法都明确了纳税人义务主体包括纳税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而没有规定代征人可以成为偷税罪的主体。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代征人不可以
    2023-06-02
    183人看过
  • 怎么是偷税罪的主体
    偷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中外资企业等法人或单位,而且还包括扣缴义务人,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一、税务检查要查什么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二、工资低于5000需要申报吗未达到50
    2023-06-22
    338人看过
  • 代征人能否成为偷税罪主体
    代征人,是指受税务机关委托以税务机关名义办理各种税款征收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法律依据为《执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税务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委托有关单位代征少数零星分散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委托单位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在《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实施前,根据198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济检察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和1992年两高《关于办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代征人是可作为偷税罪主体的。《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和1997年的刑法都明确了纳税人义务主体包括纳税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而没有规定代征人可以成为偷税罪的主体。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代征人不可以成为偷税罪的主体。实际上,代征人将所征的税款拒为己有的符贪污罪的主体条件的,可构成贪污
    2023-06-28
    270人看过
  • 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包括哪些
    犯罪主体中关于刑事责任的规定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自然人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自然人刑事责任年龄为十六周岁,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就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
    2023-07-29
    174人看过
  • 偷税罪中的偷税行为怎么判
    偷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行为,对于偷税行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偷税罪和逃税罪有区别么?《刑法修正案(七)》对偷税罪作了如下修改:1、修改了该罪的罪状表述,将罪名由“偷税罪”改为“逃税罪”,不再使用“偷税”一词。2、对逃税的手段不再列举,而采用概括性的表述。修正案把逃税行为主要概括为两类:第一类是“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常见的如: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
    2023-08-12
    73人看过
  • 渎职罪主体包括了哪些人?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只有这些人才能独立构成渎职罪,其他人员只可能是该种罪的共犯,不可能独立构成该罪。一、渎职罪包括哪些犯罪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及《刑法修正案(四)》共规定有35个罪名。根据渎职罪的客观表现形式,可以将渎职罪分为以下三类犯罪:(一)滥用职权型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员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
    2023-04-04
    299人看过
  • 单位受贿罪主体包括哪些?
    一、单位受贿罪主体有哪些?1、国家机关。是指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队中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是指全国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家行政机关是指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各种管理机构;审判机关是指国家的各级人民法院;国家检察机关是指各级人民检察院;军队中的机关是指对国家武装力量实行的各级机构,如国家军事委员会、四总部。2、国有公司、企业。公司是现代企业最主要的组织形式,是最活跃的市场主体,公司与企业两者本身具有属种关系,两者并列似有不妥。国有公司、企业是指国家投资设立并拥有的或者是国家控制或者支配的公司、企业。国有公司、企业的性质通常根据两个标准来确定,国家资本投资,这是最基本的标准,理应是国家全部投资或国家主要投资设立的公司、企业;国家控制或支配。3、国有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主办的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科研机构。过去事业单位主要由国家拨
    2023-03-29
    196人看过
  • 哪些是偷税罪对于偷税行为应该如何判
    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者其他欺骗、隐瞒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数额达到量化标准的行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偷税罪有哪些特点(一)犯罪主体必须是纳税人。这里规定的“纳税人”,是指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二)行为人实施了偷税行为。实施这种行为主要是通过以下三种手段。第一,是伪造、变造、隐匿和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其中“伪造”,是指行为人设立虚假的帐簿、记帐凭证。俗称“造假帐”、“两本帐”;“变造”,是指行为人对帐
    2023-07-29
    166人看过
  • 损害商业信誉罪的具体行为包括哪些
    损害商业信誉罪的具体行为包括:1、通过发布对比性广告、声明性广告,散发公开信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散布捏造的虚伪事实,恶意贬低、诋毁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2、组织人员以客户或消费者的名义向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或新闻单位等虚假投诉,诋毁和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这种方式的投诉理由一般为:产品质量低劣,服务质量差,违反法律规定,侵犯消费者权益。3、在业务洽谈等公开场合故意向竞争对手的客户或消费者散布捏造的虚伪事实,贬低和诋毁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散布虚伪事实可以采取书面方式,也可以采取口头方式。4、恶意诉讼,即捏造侵权事实并通过诉讼向社会公众散布这种虚假事实,贬低和损害他人的商誉。恶意诉讼,又称滥用诉讼。它是指当事人出于不合法的动机和目的,在明知自己缺乏胜诉理由的情况下,以合法形式进行恶意诉讼,以期通过诉讼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某种损害后果。从世界各国的立法例和司法实践来看,多数
    2023-04-01
    43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偷税罪, 偷税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偷税罪的犯罪主体是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8
      偷税罪是指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人或企事业单位及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伪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当缴纳的税款,并且达到法定偷税数额或者是又偷税的行为。 偷税罪的犯罪构成: 偷税罪的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指实施了犯罪行为,依法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
    • 偷税罪主体是谁, 偷税罪的主体有哪些, 偷税罪的主体责任是什么意思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1
      关于偷税罪的主体,实践中有以下问题值得探讨:(1)代征人能否成为偷税罪主体。代征人,是指受税务机关委托以税务机关名义办理各种税款征收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法律依据为《执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税务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委托有关单位代征少数零星分散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委托单位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在《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
    • 偷税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偷税罪的犯罪主体是怎样的,包括哪些内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罪与非罪行为人偷税数额要达到一定比例和数额或者具备法定情节,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201条规定,偷税数额占应缴纳税数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才构成犯罪。对多次犯有偷税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偷税罪认定的犯罪主体规定问题《刑法》第30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
    • 对于偷税漏税的行为包括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13
      (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二)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三)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 常见的偷税行为包括哪些,有没有法律依据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11
      常见的偷税行为包括纳税义务人在账本上不列或者少列收入,但多列支出,伪造、销毁、隐匿记账凭证,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收到税务机关的通知以后拒不进行申报等行为,对于偷税这种违法行为,通常由税务部门依法追缴少交的税款和滞纳金,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