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路桥收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7:13:54 318 人看过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山市路桥收费年票制试行办法》(中府[2003]56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车辆收费类别问题

(一)《办法》附件1《中山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标准表》一类车型中的公共汽车只限于本市内固定线路行驶的公共汽车;微型客车是指排汽量在1000cc以下(含本数),车长在3.5m以下,按《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类型栏目标记为“微型客车”的车辆;私家小车是指以个人名义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核定载客为9座以下(含本数)的小型客车类。

(二)0.8吨以下(含本数)货车暂按一类车型的收费标准(1200元/辆)收取年票通行费。

二、关于年票通行费的计收期限和时间

(一)2003年本市车辆年票通行费计收时间从5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共8个月。7月1日前已办理2003年年审手续的机动车辆,必须在200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缴纳当年应缴年票通行费,具体安排为在3、4、5、6月份办理年审手续的车辆依次对应在8、9、10、11月份一次性缴交当年年票通行费。

(二)2003年7月份及以后办理年审手续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年审前一次性缴交当年应缴年票通行费。

(三)外地车辆(摩托车除外)购买通行费年票的,计收时间为自办理购买年票手续当月起至当年12月31日。

(四)2003年上半年新入户的车辆,必须在200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缴纳当年应缴年票通行费;2003年7月1日以后,新入户车辆及转入车辆应在领取《机动车行驶证》后60日内办理缴费手续。

三、关于年票通行费的缴交、计退办法

(一)车主凭《机动车行驶证》正本及其复印件到中国银行中山分行全辖各网点(未设立中国银行中山分行营业网点的镇,车主可到中山市邮政局设在当地的邮政储蓄所营业网点)缴交年票通行费;缴费后,本地车辆领取《广东省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车主联及随车联,凭随车联办理机动车年审、报废或转出业务;外地车辆领取《广东省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车主联及随车联后,凭随车联到中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年票业务办理点(以下简称“年票业务办理点”)领取《中山市路桥通行费年票证》,凭证通过路桥收费站。

(二)按《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免收通行费年票的车辆,车主凭所属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到年票业务办理点办理《中山市路桥通行费免缴证》,凭证办理车辆年审手续。

(三)遗失《广东省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车主联、随车联或《中山市路桥通行费年票证》的,车主可到年票业务办理点办理遗失证明或补发《中山市路桥通行费年票证》。

(四)本市车辆办理转出、报停或报废手续的,车主需先缴交当年年票通行费,再凭公路局或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到年票业务办理点办理退款手续,其中报停车辆应计退的路桥通行费每年结算一次,车主应在每年1月份到年票业务办理点办理上年度的报停退费手续。外地车辆购买通行费年票后,车辆发生转出、报停或报废等事项的,不予办理计退年票通行费手续。

(五)每月16日后(含当日)新入户的车辆或转入车辆,免收当月的年票通行费;每月15日(含当日)前报废、转出的车辆,免收报废、转出当月的年票通行费。车辆新入户、转入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发证日期为准;车辆报废日期以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上的报废日期为准。车辆转出日期以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临时行车证上日期为准。因车辆撞毁、失窃等原因需计退路桥通行费的,参照上述方法执行

四、按《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免收通行费的车辆,若改变使用单位、使用性质,超出《办法》规定免收范围的,应按规定缴纳年票通行费。

五、对转借、冒用和伪造年票通行费缴费凭证及年票证的,没收其年票通行费缴费凭证或年票证,并可要求其补交当年应缴年票通行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05: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关于实施〈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房屋合法性认定问题文件中规定:无法准确界定房屋建设年限的,按以下原则和顺序认定:一是以1987至1989年农房清查资料作为参考依据;二是调取房屋建设航拍资料作为证明;三是由被征地对象提供证明材料,乡镇(街道)、村(社区)证明,经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核实后,在所在村(社区)、组进行张榜公示,无群众举报的;四是确因政府为实施城乡规划,实行规划控制停办了农民建房审批手续,且达到分户条件的农户而未批准建房的,市辖区范围内,经乡镇(街道)、村(社区)调查,确系他处无房符合建房条件、有完善的生活设施且一直居住的农户的住宅房屋,报区人民政府审查,在补交建房手续税费后,按发布征地公告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户为单位)人均不超过45平方米的房屋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县(市)和望城区范围内农户的房屋补偿面积由县(市)和望城区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制定相应标准。关于户籍迁入问题,《意见》规定:正常婚迁
    2023-06-15
    284人看过
  • 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补充通知
    (一九九四年十月十二日国发明电〔1994〕23号)《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下发后,由于新税制税种变化等方面的原因,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界限不十分明确,为了正确组织实施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根据新税法规定,收购烟叶环节改征农业特产税。现将《紧急通知》第一条中对从事卷烟和烟叶生产的单位,减半征收的规定,修改为对从事生产卷烟的单位,减半征收。二、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10号)精神,对三资企业暂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2023-06-10
    436人看过
  • 关于清理整顿路桥收费站(点)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按照“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使公路交通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但在收费公路建设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置路、桥收费站;一些收费站(点)已收回投资或还清集资、贷款债务后,仍在继续收费;一些收费站布点不合理,相邻站(点)间距不符合国务院有关规定;一些收费站(点)设置不够规范,没有按规定公开站名、批准机关、收费标准、收费单位、监督电话等内容,或者收费通道过窄、过少,影响车辆正常通行;一些收费站(点)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收费标准;有些收费站管理不严,工作人员素质低下,执收执罚不够文明等。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此,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全省公路(桥)收费站(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具体通知如下:一、根据《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国发〔1
    2023-06-08
    114人看过
  •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口岸收费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征收黑河口岸设施维护费的批复》(黑价经字〔2002〕158号)和《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取消降低和调整口岸部分涉外收费项目的通知》(黑市政字〔2002〕45号)精神,现就口岸收费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关于征收口岸设施维护费问题(一)征收单位:由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下属口岸收费站负责征收。(二)征收标准:中方出境人员30元/人,俄方入境人员45元/人(含港埠公司收取的码头使用费2.5元/人),进出口货物5元/吨(立方米)。(三)征收环节:对中方出境人员在出境环节收取,对俄方入境人员在入境环节收取,对进出口货物在出入港口环节收取。(四)资金管理:口岸设施维护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市政府调度使用,主要用于口岸设施的维护、养护和管理。(五)收费减免:减免范围只限于我国省部级
    2023-06-08
    133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近期以来,铁道部和部分地区国税局及纳税人反映,新增的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的货物运输费用得不到抵扣,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为规范铁路运费的增值税抵扣政策,现将铁路运费抵扣范围明确如下:一、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号)中规定的抵扣项目外,对铁路运输部门开具新增的北疆线、西康线、上铅线、内六线、福前线、塔十线、广深线、南疆线货票运费,允许按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二、中国铁路包裹快运公司(简称中铁快运)为客户提供运输劳务,属于铁路运输企业。因此,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取得的《中国铁路小件货物快运运单》列明的铁路快运包干费、超重费、到付运费和转运费,可按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23-06-08
    77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共汽车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城市公共汽车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维护客运市场的正常秩序及广大乘客的根本利益,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公路养路费和客货运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5]28号)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现就城市公共汽车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有关问题作如下补充通知:一、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从事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经营企业所属的城市客运车辆,并同时承担下列公益性义务的,免征公路养路费:(一)荣誉军人、残疾人和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的;(二)提供使用学生月票(优惠卡)的;(三)承担抢险救灾、紧急疏运等政府公益性义务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公益性义务的;(四)承担市人民政府指令性任务的。二、承担部分公益性义务的城市客运车辆,由从事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经营企业向市征稽机构提出申请,并经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准后按比例减征公路养路费。三、本补充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
    2023-06-08
    401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实施税收保全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加强税收征管,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现就税务机关实施税收保全措施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第55条的规定采取扣押、查封的税收保全措施过程中,对已采取税收保全的商品、货物、其他财产或者财产权利,在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之前,不得拍卖、变卖处理变现。但是,在税收保全期内,已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财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书面通知纳税人及时协助处理:?(一)鲜活、易腐烂变质或者易失效的商品、货物;?(二)商品保质期临近届满的商品、货物;?(三)季节性的商品、货物;?(四)价格有急速下降可能的商品、货物;?(五)保管困难或者需要保管费用过大的商品、货物;?(六)其他不宜长期保存,需要及时处理的商品、货物。?二、对本通知第一条所列财物,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协助处理的,经县以上税务
    2023-06-07
    363人看过
  • 关于贯彻实施电力监管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派出机构,中电联,各有关电力企业:《电力监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从2005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电力工业改革和发展的一件大事,是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证。电力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入学习和宣传条例条例是我国电力监管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总结了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经验和成果,反映了电力行业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后的新要求。条例的公布施行,对于建立和维护正常的电力市场秩序,探索和把握科学的电力发展规律,坚持和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电力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确保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从建设和谐社会和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高度,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电力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继续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电力监管机
    2023-06-07
    240人看过
  • 关于转发《关于勘察设计单位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各局(总公司),各区、县建委,各区、县财政局、财政分局,建设银行各支行、办事处,市属各勘察设计单位:现将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人事部计设〔1986〕2562号文《关于勘察设计单位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现将执行中的具体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从1987年1月1日起执行。二、本通知只适用于执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独立核算并允许对外收取勘察设计费的全民所有制勘察设计单位。没有执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事业单位、全民企业单位,以及集体所有制勘察设计单位内部的核算分配仍按有关规定执行。三、关于勘察设计单位的盈余按规定上交主管部门10%的问题,经研究决定改为上交主管区、县、局(总公司)2%,其余8%由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代收。代收部分的50%由勘察设计管理处交市财政,另50%作为勘察设计技术开发基金按京政发〔1986〕97号文件精神办理,实行“集中管理、专户存储”。上
    2023-06-10
    273人看过
  • 关于推行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文号:国税涵(1996)433号标题:关于推行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颁布日期:1996年7月15日实施日期:1996年7月15日终止日期:类别:其它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决定恢复使用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见财税字〔1996〕第8号)以后,国家税务总局相继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的通知》(国税明电〔1996〕014号)、《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关于出口退税有关电子信息传递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信函〔1996〕035号)和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软件,初步建立了出口退税专用税票的上传下达机制。现针对有些地区在推行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过程中反映出的一些具体问题,明确如下:一、总局已将有关地区报来的专用税票电子数据进行
    2023-06-07
    97人看过
  • 关于制定房产测绘试行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实施日期】2004/11/01【颁布单位】皖价房[2004]307号各市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为了规范房产测绘收费行为,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595号)精神,现就制定我省房产测绘收费试行收费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房产测绘收费属经营性服务收费,由依法取得房地产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在提供合格的房产测绘成果时收取。二、房地产测绘单位应当坚持公开、公正、自愿、有偿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其完成的房地产测绘成果质量负责。房地产测绘单位应当是独立的经济实体,与委托人不得有利害关系,其所承担房产测绘业务,必须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产测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房产测绘费用由委托人支付。委托人有权选择经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房地产
    2023-06-10
    213人看过
  • 关于落实《创业一条龙工程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今年四月初,省劳动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创业一条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劳社就字〔2006〕110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了进一步落实《通知》要求,更好发挥培训促创业,创业带就业倍增效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做好创业培训示范观摩课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州都要按照劳动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SIYB创业培训课程操作规程》要求组织本辖区创业培训示范观摩课,以此规范全省创业培训工作模式,打造创业培训品牌。据我们掌握,长春市劳动保障局已在6月份组织了本辖区创业培训教学观摩课,参加创业培训课有主管领导、科(处)长,教师,还邀请了财政等有关部门40多人,效果显著。目前,白山市也下发了《关于印发〈白山市2006年创业培训公开课活动方案〉的通知》(白劳就社字〔2006〕45号),延边州也做好举办创业培训示范课的准备工作,请相关地区要加紧组织筹备,并将筹备情况与9
    2023-06-05
    306人看过
  •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绿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投资环境,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市政府决定向市区外来投资者颁发绍兴市人民政府绿卡(以下简称绿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条件和对象经批准设立,外资企业实际投资在500万美元以上和内资企业实际投资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外来投资者以及在该企业任职的境外董事会成员或经营者。二、服务内容1、绿卡持有者在市区范围内申办项目申请许可和登记的,由市便民服务中心和相关审批部门提供绿色审批通道,指定专人全程导办各种审批手续。2、绿卡持有者的未成年子女、孙子女可在市区中小学、幼儿园自主择校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3、绿卡持有者到市级医疗单位就诊,提供电话预约服务、上门医疗服务、开设家庭病床和全程导诊服务,必要时指定专家医师会诊,定期组织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4、绿卡持有者到市区旅游景点休闲观光门票免费。5、绿卡持有者如持有
    2023-06-05
    362人看过
  • 海关总署关于对美国出口钢丝绳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近日,外经贸部就对美出口钢丝绳的管理问题致函总署(外经贸贸制函〔2001〕54号,见附后)称: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对美国出口钢丝绳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贸发〔2001〕280号)中规定,对美出口钢丝绳实行指定公司经营管理范围仅限于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边境贸易方式不在此之内。据此,以一般贸易以外的贸易方式对美出口钢丝绳,不实行指定公司经营,不需委托江苏法尔胜集团公司等8家企业代理出口,企业可自行办理出口手续,海关接受报关并为其办理出口海关手续。以上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经贸贸制函〔2001〕54号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联合下发《关于对美国出口钢丝绳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贸发〔2001〕280号)后,各地执行情况总体上说是好的。近日部分省市及有关企业来电查询以加工贸易方式对美出口钢丝绳是否遵照上述文件执行,经
    2023-04-24
    333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关于路桥征收房屋公示的时限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5-01-03
      一、关于路桥征收房屋公示的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征收条例》的相关规定,征地公告的时效为六个月。 二、被征收房屋补偿的内容 被征收人应得到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而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而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需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
    • 关于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的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9
      一、安全施工 承包工程总价中包含了在施工中发生的人生意外伤害保险等一切费用,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加强安全教育,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承担承包工程范围内一切责任,整个工程在施工期间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3元/平方米罚款,并由责任方承担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 二、本合同中关于承包
    • 关于管制行为应如何实施的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5-02-06
      在执行管制刑罚时,执行机关需向犯罪分子所在单位或所在地有关群众宣布其犯罪事实、管制的期限以及犯罪分子应遵守的要求。被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需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群众监督,积极参加劳动和生产活动,并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若犯罪分子迁居或外出,则需向执行机关报告并经批准。执行时间到期后,执行机关将通知犯罪分子并公开宣布解除管制。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将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送交
    • 关于补充侦查期限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27
      补充侦查的期限的规定为: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侦查完毕,最多可以补充侦查两次。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 有关桥梁动迁的补偿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5-01-14
      桥梁征收的补偿方式,需要根据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而有所不同。对于房屋征收,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以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这些补偿标准原则上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可以得到改善,长远生活能够得到保证。同时需要综合考虑房屋的建筑结构、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等因素,并根据政府的安置方式进行区分计算。对于产权置换的征收方式,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以及过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