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侵权案件中非法经营额计算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3:20:40 105 人看过

商标侵权案件中,侵权人所经营的全部侵权商品(已销售的及库存的)均应计算非法经营额。对于生产、加工商标侵权商品的其非法经营额为其侵权商品的销售收入与库存侵权商品的实际成本之和;对于侵权人的原因导致实际成本难以确认的,视其库存商品的数量与该商品的销售单价之乘积为实际成本;没有销售单价的,视其库存商品的数量与被侵权人的同种商品的销售单价的乘积,为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对于经销商标侵权商品的,其非法经营额为其所经销的侵权商品的销售收入与库存侵权商品的购买金额之和;购买金额难以确认的,以其库存商品的数量与被侵权人的同种商品的销售单价的乘积为库存商品的购买金额;对于侵权商品的成本或购买金额高于销售收入的,其非法经营额则为该商品的成本或购买金额。

关于商标侵权案件罚款金额计算方法问题的批复

1、加工企业开展来料加工业务所获加工费,相当于商品经营者的销售收入,不应计为所获利润,而应计为经营额。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所指所获利润,一般是指销售收入减去成本以及已缴纳的税金。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投机倒把违法违章案件非法所得计算方法问题的通知》〔工商检字(1989)第336号〕,仅对投机倒把违法违章案件非法所得的计算方法做了规定,并未涉及商标侵权案件中的经营额或利润的计算方法。由于案件性质的不同,该通知所规定的非法所得的计算方法,不适用于商标侵权案件中的非法所获利润或非法经营额的计算。

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所获利润等于销售收入减去销售成本减去已交税金。对生产、加工商标侵权商品的,其非法经营额为其侵权商品的销售收入与库存侵权商品的实际成本之和。

对于侵权人原因导致实际成本难以确认的,视其库存商品的数量与该商品的销售单价之积为实际成本;没有销售单价的,视其库存商品的数量与被侵权人的同种商品的销售单价的乘积,为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

成本或购买金额高于销售收入的,其非法经营额则为该商品的成本或购买金额。

来料加工企业加工费相当于销售收入即经营额。

商标侵权案件一般可使用哪些法律维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所有人在自己的商标权遭受侵害时,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来维权。这是一部法律,对商标的相关知识都规定得很清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标所有人在商标被侵害时,商标所有人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了用《商标法》外,还可以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部司法解释来维权。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商标所有人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维护商标权益,会向执法、司法部门提交相应的证据,商标所有人也可以借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条款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是一部司法解释。

相关的受害人员还应积极的提供这类案件的案件证据,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外,也可以方便这类案件的审理部门进行相关的审理。对这类受害企业和个人进行相关的赔偿,赔偿的经济数额根据这类相关的损失进行相应的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3日 17: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告经营违法案件非法所得计算方法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及时、准确地处理广告经营中的违法行为,现对广告经营违法案件非法所得的计算方法规定如下:一、广告经营承办或代理内容违法广告的,以全部广告费收入作为非法所得;其它广告违法行为,以全部广告费收入减去设计、制作等直接成本费用之差作为非法所得。二、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广告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非法承办或代理的广告内容同时违法的,以全部广告费作为非法所得;广告内容不违法的,以全部广告费收入减去设计、制作等直接成本费用之差作为非法所得。三、擅自提高广告业务代理费标准和户外广告场地费、建筑物占用费收费标准的,以擅自提高的费用标准与国家规定的费用标准之差计算非法所得。四、违法经营广告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已缴纳的税款,在计算非法所得时应予以扣除,未交纳的不予扣除。
    2023-04-24
    328人看过
  • 商标侵权案无非法经营额的还会被判刑吗
    无非法经营额也有可能被判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第七十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第七十一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
    2023-04-11
    62人看过
  • 关于职务侵占罪和数额累计计算的问题
    总金额计算,即所有加起来符合立案标准的,均可报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4月18日联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对应的受贿罪和贪污罪数额标准规定的两倍和五倍执行。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视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巨额,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数额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九条职务侵占罪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
    2023-08-09
    87人看过
  • 葡萄酒商标侵权案件法律问题
    北京嘉裕东方葡萄酒有限公司(下称嘉裕公司)因在葡萄酒商品上使用“嘉裕长城及图”商标,被中国粮油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粮集团)指控侵犯其70855“长城牌GREATWALL及图”商标专用权。本案因高达1亿多元的索赔额,且是在名不见经传的小民企与世界500强之一的特大型国有企业之间进行,为媒体广泛关注,被称为“鸡年知识产权第一案”。本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4月做出一审判决后,嘉裕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长达1年零3个月、多达12次的开庭、谈话、调解、提交“新”证据,终于在2006年8月23日下达终审判决。本案虽然以最高法院的终审判决画上了句号,但案件所涉及的一系列有关商标侵权的法律问题却并没有画上句号。一、关于商标近似的判断主体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
    2023-06-13
    316人看过
  • 关于商标侵权纠纷自行协商问题
    新《商标法》规定了商标侵权纠纷自行协商解决的程序,其目的一是鉴于有些侵权行为仅仅侵犯了注册人的利益,并未给他人带来损害,注册人自行协商,可化解因此产生的争议。二是可适当减少商标纠纷当事人为解决纠纷所投入的精力。三是当事人通过协商减少商标案件数量,使执法部门更有效地利用好现有的执法资源。但应当注意,自行协商的商标侵权纠纷首先是未构成刑事犯罪行为的纠纷,对以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为主业且数额达到犯罪立案标准的行为人,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其次,自行协商解决的纠纷案件,其侵权行为一般情节比较轻微,后果不严重,可以免予行政处罚,即行政责任可予以免除。第三,对侵权行为的查处主要目的是保护权利人的民事权益不受侵害,协商解决即意味着权利人自己已经认为未对本权利造成危害或者危害后果不严重,从而放弃了对侵权人追究民事责任的权利。在执法实践中可按如下原则掌握:1、除商标注册人投诉的案件外,一般情况下,工商机关查办的商标
    2023-04-23
    179人看过
  • 关于盗窃案件中赃物计价问题
    一、赃物计价的重要性及划分被盗财物数额的标准刑法第151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152条规定,惯窃或者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将刑法第152条补充修改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根据1984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是指既盗窃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又有其它特别严重的情节。由此可见,被盗财物(即赃物)的数额是划分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认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是量刑的根本依据。因此,赃物计价在办理盗窃案件中尤显重要,对打击犯罪
    2023-06-11
    102人看过
  •  是否要坐牢?——关于非法经营罪的问题
    本文介绍了我国《刑法》第192条中非法经营罪的相关规定。该罪属于严重犯罪行为,但部分犯罪分子可以被判处缓刑不用坐牢。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市场秩序,国家实行了进出口许可制度。进出口许可制度是经营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的行为除了侵犯市场秩序外,还侵犯了对外贸易管理制度。依据我国《刑法》第192条的规定,非法经营罪属于严重犯罪行为,但部分犯罪分子可以符合一定条件被判处缓刑,不用坐牢。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其中进出口许可制度是经营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的行为除侵犯市场秩序外,还侵犯了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非 法 经 营 罪 侵 犯 哪 些 客 体 ?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经济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国家对经济的管理权、对经济活动的监
    2023-09-05
    291人看过
  • 关于侵犯商标专用权如何计算损失赔偿额和侵权期间问题的批复(已废止)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六日法(经)复〔1985〕53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85)赣法经字第16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在审理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中,如何具体适用《商标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损失赔偿额和侵权期间的问题,经本院研究,答复如下:一、在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中,被侵权人可以按其所受的实际损失额请求赔偿,也可以请求将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的利润(指除成本和税金外的所有利润)作为赔偿额。对于以上两种计算方法,被侵权人有选择权。二、关于请求损失赔偿的期间计算问题,如果侵权行为发生在《商标法》实施前并延续到《商标法》实施后的,侵权期间从《商标法》实施之日(一九八三年三月一日)起计算;如果侵权行为发生在《商标法》实施后的,从侵权之日起计算。
    2023-06-05
    238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有关问题辨析
    根据刑法第225条的规定,非法经营罪的客观方面包括以下内容: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状属于空白罪状,尽管明确性差是空白罪状的普遍弱点,空白罪状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问题是实践中这种不确定性几乎到了违背罪行法定原则的地步,任意的、扩大的解释非常严重,另外,该罪与市场经济的原则有冲突之嫌,因此非法经营罪的法理合理性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拟就非法经营罪存在的问题作初步的探讨,研究的重点一是非法经营罪是否有背于罪行法定原则;二是该罪是否与市场经济原则相冲突。一、非法经营罪的客观方面的不确定性根据97年刑法、99年12月刑法修正案第8条、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骗购、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等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定,非法经营罪的客观方面,可作如下表述: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2
    2023-06-12
    398人看过
  • 关于商标侵权损失怎么计算
    一、商标侵权损失怎么计算商标侵权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1)按被侵权人所受的实际损失额请求赔偿。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包括被侵权人未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2)将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的利益作为赔偿额。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二、怎样算商标侵权一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都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
    2023-04-11
    156人看过
  • 商标侵权案件中赔偿计算的案例分析及经验分享。
    商标侵权赔偿计算: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根据侵权人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侵权人的利益确定;侵权人的损失或者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商标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为确定赔偿金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有关的账簿和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账簿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权利人的主张和证据确定赔偿金额。权利人因侵权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费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节给予300万元以下的赔偿。最新商标侵权赔偿额限额是多少《商标法》第五十六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得到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做法所支付的合法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做法的情节裁判予以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销售不知道是侵犯
    2023-07-03
    495人看过
  • 涉及食盐非法经营案件的法律问题
    非法经营食盐20吨以上不满30吨的,为拘役刑或罚金刑。非法经营食盐30吨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吨,刑期增加一年。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10吨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2吨,刑期增加六个月。非法经营食盐50吨,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25吨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单位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法定基准刑参照点量刑。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是什么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是: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恃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
    2023-07-15
    223人看过
  • 计算非法经营数额的依据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犯罪: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至于什么叫做情节严重,刑法里面没有明确的规定,更多散见于相关的司法解释之中,在实践中,可以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情况很多,擅自买卖烟草、经营电信业务,外汇业务等等,都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而不同行业之间,往往是无法使用同一个标准去判断是否属于“情节严重”。说白了,您进行非法经营获得时,所获得的款项,达到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仍需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况,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定。非法经营烟草数额认定1、【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
    2023-07-19
    418人看过
  •  能否取保候审?--关于非法经营罪的问题
    非法经营罪可能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不是针对具体罪名,只要满足四种情形之一就可以,包括:1、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2、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等等。非法经营罪可能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不是针对具体罪名,只要满足四种情形之一就可以,包括:1、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2、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等等。 非 法 经 营 罪 可 以 取 保 候 审 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因此,非法经
    2023-09-05
    463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法院审判商标侵权案件如何计算违法经营额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7
      现实中,要是发生了商标侵权的话,那么此时商标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作出相应的赔偿,不过究竟商标侵权怎么赔偿呢?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 律师如何判定关于商标侵权经营额无法计算的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1
      一是对于涉嫌侵权人不提供或未如实、有效提供可据以查证其非法经营额的信息不能一概而论判定其属于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情形,应结合其他情况予以综合考虑,如涉嫌侵权人是不是有过侵权或屡次侵权的记录,或者从产品的上位供货商、下位销售商或代理商证明其有没有生产、销售侵权商品的事实;二是《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个二条赋予了行政执法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仍然应周密调查、严格取证,尽量查实涉嫌侵权
    • 关于工商移交商标侵权案件准则的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8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非法经营额达到5万元即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中所说的情节严重。
    • 标题:关于非法经营罪罚款的相关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4-1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若违反国家规定,有以下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将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款。若情节特别严重,将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款或没收财产。这些非法经营行为包括:(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 怎样认定商标侵权非法经营额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8
      确定商标侵权案件的非法经营额:一是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二是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三是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经营额无法计算的情形,是指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