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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有四种类型,中国与外国合资经营的企业、中国与外国合作经营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更多>

外商投资企业

  • 会计财务基本知识都有什么
    一、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二、消费税1、一般情况: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四、关税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
    2023-06-01
    173人看过
  • 企业调账的基本方法包括哪些
    调账的基本方法主要包括:1、追溯调整法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如同该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就开始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即,应当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并相应调整变更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以及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法的运用,首先,累计影响数;第二,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调账),对留存收益(包括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外商投资企业还包括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进行调账;第三,调整相关的会计报表,在提供比较会计报表时,要对受影响的各该期间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第四,在表外进行披露,即在财务报告附注中进行说明。其中,累计影响数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三种不同角度给出了三种定义:(1)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项追溯计算的变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应有的金额与现有的金额之间的差额;(2)指它是假设与会计政策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在初次发生时即采用新的会计政策,而得出的变更年度期初收益应有的金额与现有额之间的差额;(3)指它是变更会计政策所导致的对净损益的累积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对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的累积影响金额,不包括分配的利润或股利。2、未来适用法未来适用法: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新的会计政策适用于变更当期
    2023-06-01
    300人看过
  • 盈余公积是什么
    外商投资企业
    一、**公积的定义**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公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公积两类。公益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制企业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一般**公积分为两种:一是法定**公积。公司制企业的法定**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非公司制企业也可按照超过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二是任意**公积。任意**公积主要是公司制企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法定**公积和任意**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企业自行决定提取。二、**公积的运用1、用于弥补亏损。企业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弥补足额的,尚未弥补的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三是以**公积弥补亏损。企业以提取的**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2、转增资本
    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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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营亏损可实施最长5五年的弥补
    一、企业所得税的亏损弥补(一)、一般企业亏损弥补一般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纳税人是盈利还是亏损,都应连续计算弥补的年限。先亏先补,按顺序连续计算弥补期。税法中的“亏损”不是企业利润表上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利润表中的亏损额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税务机关查增的所得额部分不得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二)、分立、兼并(合并)、股权重组亏损弥补1、企业分立前尚未弥补的亏损,根据分立协议约定由分立后的各企业负担的数额,按规定的亏损弥补年限,在剩余期限内,由分立后的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2、被兼并企业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区别不同情况处理:①、被兼并企业在被兼并后继续具有独立纳税资格的,其兼并前尚未弥补的亏损,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由其以后年度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不得用兼并企业的所得弥补;②、被兼并企业在被兼并后不具备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其兼并前尚未弥补的亏损,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可由兼并企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③、企业进行股权重组,在股权转让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按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在剩余期限内,由股权重组后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被合并企业合并以前的全部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由合并企业
    2023-06-01
    409人看过
  • 会计财务基本知识都有什么
    一、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二、消费税1、一般情况: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四、关税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
    2023-06-01
    249人看过
  • 企业调账的基本方法包括哪些
    调账的基本方法主要包括:1、追溯调整法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如同该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就开始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即,应当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并相应调整变更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以及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法的运用,首先,累计影响数;第二,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调账),对留存收益(包括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外商投资企业还包括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进行调账;第三,调整相关的会计报表,在提供比较会计报表时,要对受影响的各该期间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第四,在表外进行披露,即在财务报告附注中进行说明。其中,累计影响数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三种不同角度给出了三种定义:(1)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项追溯计算的变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应有的金额与现有的金额之间的差额;(2)指它是假设与会计政策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在初次发生时即采用新的会计政策,而得出的变更年度期初收益应有的金额与现有额之间的差额;(3)指它是变更会计政策所导致的对净损益的累积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对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的累积影响金额,不包括分配的利润或股利。2、未来适用法未来适用法: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新的会计政策适用于变更当期
    2023-06-01
    392人看过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首次出现有什么?
    在此次立法工作计划中,首次提出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明确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四个部门共同起草。从地方的立法实践上看,目前,已有不少省份正在推进地方性营商环境法规的制定工作。例如,2019年2月19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就《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立法工作召开了座谈会,积极推动加快该条例起草工作。据悉,该条例准备于2019年11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与此同时,辽宁、吉林、河北、陕西等地在更早时间制定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努力从法治层面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中外企业平等竞争、蓬勃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此外,在2019年立法计划中,几部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法案条例也赫然在列,包括拟制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拟修订《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个体工商户条例》等。《外商投资法》的相关配套法则虽未出现在本年度立法计划中,但计划也强调,抓紧制定外商投资法相关配套法规,抓紧办好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涉及的法律法规清理工作。3月15日获得全国人大通过的《外商投资法》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减损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的条件,不得干预外商投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这些规定都是为了营造高水
    2023-06-01
    372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收押金吗
    外商投资企业
    一、劳动合同法收押金吗>已经明方规定了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的.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将依法进行处罚。二、劳动合同法关于押金的规定是什么?(一)签订劳动合同不得收取抵押金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的有关
    2023-05-31
    350人看过
  • 劳动关系有什么特点
    外商投资企业
    劳动关系的特点是什么?(1)劳动关系主体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有客观上的从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者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员,自然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才能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就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因此,严格来说,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劳动过程,不应包括劳动关系形成前的就业过程。然而,由于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大国,就业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它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同时,就业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因此,我国《劳动法》将就业纳入了自己的调整范围,由于我国的实际考虑,不能将就业纳入劳动关系的范畴。(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排他性的。劳动关系只能在工人和雇主之间产生。劳动者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不能称为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自然人,只能同时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不得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建立劳动关系;两个用人单位不得同时与一个
    2023-05-31
    103人看过
  • 劳动关系有什么特点
    外商投资企业
    劳动关系的特点是什么?(1)劳动关系主体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有客观上的从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者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员,自然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才能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就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因此,严格来说,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劳动过程,不应包括劳动关系形成前的就业过程。然而,由于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大国,就业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它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同时,就业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因此,我国《劳动法》将就业纳入了自己的调整范围,由于我国的实际考虑,不能将就业纳入劳动关系的范畴。(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排他性的。劳动关系只能在工人和雇主之间产生。劳动者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不能称为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自然人,只能同时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不得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建立劳动关系;两个用人单位不得同时与一个
    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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