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法师兄
法律知识
婚姻家庭
同居纠纷

同居纠纷

知识

同居纠纷

  • 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怎么分配呢
    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的分配办法:1、属于个人财产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不予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处理,若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同居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恋人解除同居关系债务怎么分配恋人解除同居关系债务的分配:如果是同居期间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负债,另一方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这个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负债一方的举债的目的是否用于同居双方生产、生活所需。如果是,则应该作为双方共同债务,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第二十二条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2023-07-27
    175人看过
  • 我国法律对非法同居是怎么分类的
    我国法律对非法同居的分类是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构成重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我国法律对工伤救济的演变1953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职工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该条例规定了职工因工负伤,医疗费及医疗期的津贴等均由企业负担,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1957年《职业病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公布了14种职业病名单,规定职业病与工伤给付同等待遇。1969年,职业伤害保险资金从全国统一实施和调剂改为企业自筹资金和给付,完全变成了企业保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的企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1996年3月,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996年8月,劳动部颁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把工伤保险纳人了社会统筹的模式,改变了由企业完全负担的单一模式。对工伤保险与民事侵权赔偿的适用关系上得以突破的法律是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该法第48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
    2023-07-27
    213人看过
  • 非婚同居关系人为解除时的财产分割问题
    非婚同居关系人解除时的财产分割问题的处理方式:1、一方的个人财产,关系解除时,不予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处理,若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同居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是什么?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协议协议人甲方: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协议人乙方:女,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同居关系,现就财产分割及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同时考虑到双方已同居多年,甲方自愿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元(大写)作为乙方的生活费(不要约定为青春损失费,因为法律不支持)。二、子女抚养条款:非婚生子女由女方抚养,由男方一次性给付生活费人民币元整(教育及医疗费用另行协商支付),在签订本协议的当日一次性支付。若乙方及其亲属有虐待或者其它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行为(达到严重程度)时,甲方有权变更监护权,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元(大写)作为赔偿。三: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理条款:1、同居期间电脑、洗衣机、冰箱、电炉,现协商归甲方所有。2、同居期间甲(乙)方所购买的财产(如……等)归甲(乙)方
    2023-07-27
    368人看过
  • 解除同居关系法院需要给赔偿吗
    向法院解除同居关系一般不支持精神赔偿。但若双方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即构成事实婚姻,且一方存在重婚、家庭暴力、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导致另一方起诉解除关系的,则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还需要公证吗解除同居关系书是否需要公证,在这里需要强调一下,双方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所以,并不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如果需要一种保证,则在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后,还是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对财产分割是有确定性的。一旦发生纠纷,就可以将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参考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进行判决。根据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婚同居的,解除同居关系只需要双方协商即可。所以,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可以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因此,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在法律上是有效力的。但是,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分手费、青春费等经济补偿,法律对此的态度一般是,如果愿意给,则有效。不愿意给,则无效。因此,一方以青春损失费、分手费为由申请法院强制的,则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在签订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书时,最好不要以分手费、青春费为名。可以赠与的方式签订协议书。事
    2023-07-27
    251人看过
  • 同居财产纠纷怎么处理可以如何解决
    同居财产纠纷的解决办法:一般情况下,财产纠纷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处理,若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同居,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未婚同居财产纠纷应该如何处理未婚同居财产分割发生纠纷: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第二步,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第三步,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第二十二条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2023-07-27
    311人看过
  •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的法院处理原则具体是什么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的法院处理原则是:如果孩子是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判给女方;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来判定抚养权的归属。同居子女抚养纠纷是应如何起诉同居子女抚养在同居关系解除的时候最容易产生纠纷,男方往往是不负责的一方,有的甚至父母双方都丢弃孩子,如果通过起诉维权,很多人不知怎么起诉,害怕起诉法院不管,其实大可不必担心,同居因子女抚养发生纠纷的,生父/生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1、生父或者生母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抚养费纠纷的案件:即由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类案件父母双方是案件的当事人,只能由父母中的一方提起诉讼,而不应该以子女的名义提起诉讼。因为抚养教育子女是每个父母应尽的法律义务,即使双方离婚后也不例外。由父母双方来做案件的当事人,正是体现了父母双方共同抚养教育子女的这种精神。若以子女的名义起诉,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则不能体现这种父母对子女共同的抚养义务。所以应该且只能由父或母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对方提出诉讼,才符合法律规定。2、以子女的名义起诉的抚养费纠纷案件:即由未成年子女向父母一方或双方提出额外的合理的抚养费请求。这类案件由父母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确定的抚养费无法满足
    2023-07-27
    480人看过
  • 婚前同居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婚前同居财产分割的处理:一般情况下,婚前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法律上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婚前同居财产分割一般怎么分最高法院1989年曾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另外,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也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依照这一规定,法院通常认定两人同居期间收入在一起,支出也在一起,就可以比照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法官表示,过去也曾有一些要求分割同居财产的案件,但由于原告一方举证困难,被告一方又不认可事实,法院就不能支持。而此案一审时,男方认可了双方同居在前,结婚在后,而且两人在同居期间共同装修房屋,购置车辆,构成自认。
    2023-07-27
    470人看过
  • 小情侣未婚同居买房,分手后房屋怎么处理
    小情侣未婚同居买房,分手后房屋的处理如下:(一)有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二)没有协议的,根据平等协商原则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三)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等情况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未婚同居买房产权归谁未婚同居合伙买房的产权一般归双方当事人共同共有。我国民法典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分割的方式是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023-07-27
    485人看过
  • 未婚同居分手后房产怎样处理
    未婚同居分手后房产的处理如下:(一)有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二)没有协议的,根据平等协商原则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三)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等情况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男女未婚同居分手时男方买的车是否能分男女未婚同居分手时男方买的车是否能分依据实际情况来看。遵循以下原则:1、依照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仍归其个人所有;2、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原则上应由双方平分;3、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归各人个人所有,无权要求分割。实际上,以下情况按同居共同财产处理:双方共同购买的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以谁的名义登记的属于谁,不需要登记的属于购买、使用、保管、照顾的属于谁,双方共同购买、使用、保管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按出资份额确定如何分割;财产权属状况不明的,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
    2023-07-27
    344人看过
  • 非法同居生的孩子由谁抚养
    非法同居所生孩子该由谁抚养,参照婚生子女的抚养权解决:首先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般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归女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无父母的孩子由谁抚养孩子没有父母监护的时候,应该按照以下顺序担任监护人:1.先由其配偶或者子女担任监护人。2.若没有配偶或者子女,则应先由其他近亲属进行抚养。民法典里规定的近亲属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3.在没有其他近亲属,但是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在经过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担任监护人。4.在没有近亲属,又没有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时,应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兄弟姐妹帮扶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
    2023-07-27
    471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