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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强制险

第三者强制险

  • 第三者强制险最高赔付多少钱
    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赔偿限额进行了调整,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具体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相应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200元。这些限额适用于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新责任限额方案自2008年2月1日起实行,对于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而对于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则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负责对每次事故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具体来说,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人民币,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元人民币。 因此,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限额为上述内容。
    2024-01-05
    334人看过
  • 第三者强制险是什么意思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是为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提供赔偿保障的强制保险,要求所有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投保。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发生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险责任在责任限额内。 第三者责任强制险是一种保险,旨在为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赔偿提供保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指的是除车主和保险公司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在车下的受害人。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了解。根据意图进行相关联扩展,一个与意图不同的标题是: "第三者强制险的保障范围和责任承担" 第三者强制险是一种车辆保险,其主要目的是保障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该保险通常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两部分。交强险是强制性的,由国家规定,主要承担赔偿第三方人身伤亡的责任。商业险则是自愿购买的,承担赔偿第三方财产损失的责任。第三者强制险的保障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中对第三方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相关的医疗
    2024-01-05
    477人看过
  • 第三者强制险多少钱
    第三者强制险
    受害人家属袁某在2007年10月28日乘坐朋友A的小轿车到外地办事时,与一违反交通信号灯的小货车相撞,导致袁某受伤。警方认定,小货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货车司机B支付袁某的部分住院费用后,拒绝再支付其因交通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共计17800元。袁某将B和为小货车承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有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因此,受害人家属袁某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在此情况下,受害人家属袁某可以选择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而不必等待法院的判决。这样可以更快地获得损害赔偿,也可以避免因诉讼过程中的繁琐和费用而给自身带来的不必要的困扰。 综上所述,受害人家属袁某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以尽快获得损害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六条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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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者强制险赔偿标准
    第三者强制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了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限额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方案,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11,000元。责任限额自2008年2月1日起实行,之前发生的事故按原责任限额执行。交强险是全国强制的,而商业三者险是选择性的。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于2008年2月1日起实行。新方案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该责任限额从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交强险的保额包括死亡伤残上限11万(11000元)、医疗费用上限1万(1000元)和财产损失上限2000元(100元),超出部分由第三者责任险承担。交强险与第三者的区别在于,交强险是全国强制的,如果没有交险是无法验
    2024-01-05
    326人看过
  • 第三者强制险是不是就是交强险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三者责任险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强制投保,赔偿责任按照无过错原则确定,而后者是商业性质保险,赔偿责任按照过错责任确定。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种政策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的责任保险。在界定第三者时,除保险公司与车主之外,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在车下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而“三责险”则是一种商业性质的保险,在本质上是按照商业保险制度建立起来的一种保险,对车辆所有者及保险人来说,更注重的是风险的分散和保险利益的获取,是否投保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两者的强制性不同,“交强险”具有强制性,所有行驶的车辆所有者都被强制必须投保,同时保险公司必须承保而不得拒保。赔偿的原则和范围也存在差异,“三责险”是按照过错责任来确定保险人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具体的赔偿方式保险合同中有具体约定,且其赔偿不区分人伤还是物损,均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而“交强险”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是按照无过错的原则确定的,它并不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而是依据法律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在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性的三责险在强制性和赔偿原则上存在差异。交强险具
    2024-01-05
    221人看过
  • 第三者强制险是怎么计算的
    第三者责任强制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第三者责任强制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以上三项限额的20%计算。第三者强制险限额的确定方式: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第三者责任强制险责任限额过低,将起不到保障作用,而责任限额过高将导致费率大幅度上涨,使消费者难以承受。3、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实行6万元的总责任限额,并不是说交通事故受害人从所有渠道最多只能得到6万元赔偿。除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外,受害人还可通过其它方式得到赔偿,如从商业三者险、人身意外保险、健康保险等均可获得赔偿。怎么确定第三者强制险的限额第三者强制险的限额具体如下: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
    2023-08-12
    387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的股权瑕疵表现
    在司法实践中形成瑕疵股权的主要表现形式:1、未出资。公司成立时,股东未按协议、章程约定缴纳资金。但已经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确认为股东,这种情况在改革开放初期,表现比较突出。2、未足额出资。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额未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缴足应出资额。实践中存在首次出资额不足20%或没有缴纳剩余应缴资金,形成了股东未完全出资。3、以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但该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值明显低于章程或协议约定价格。4、以房屋或土地出资,虽然已办理了实物出资更名过户手续,但是未交付实物。5、按协议、章程约定应用货币出资,但股东以实物出资,并与实际约定有差异。司法实践中的困境(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自从实施以后尽管产生了一些正面的效应,但是这些正面效应也不可避免的会导致一些负面效应的产生,其中较为常见的是可能导致“碰瓷”事件和交通逃逸案件的增多。所谓“碰瓷”,是我国一种古老的诈骗术,最初是指一些人在出售瓷器时暗做手脚,致使过路的人一碰就碎或者没碰就碎,然后借以敲诈。而今却频频出现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碰瓷”的人往往利用道路混乱或者机动车停车起步阶段制造事故,因为在道路混乱或机动车停车起步的情况下,汽车速度都比较慢,而且司机不可能注意车前所有的行人及非机动车的行为:“碰瓷”者往往利
    2023-08-09
    299人看过
  • 城市居民在农村发生交通事故按照什么标准赔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等级,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的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七十五岁的,按五年计算。受害者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职业障碍严重影响其就业的,可以相应调整伤残赔偿。挂车发生交通事故是车头赔付吗(一)对于确定牵引车车主还是挂车车主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有三种观点1、应由牵引车车主承担责任。理由:挂车是无能源驱动的交通工具,本身不应被评价为“机动车”,在被牵引的情形下,其与牵引车应视为一体,故挂车车主不应承担责任,牵引车车主应承担赔偿责任。2、应视交通事故发生时的碰撞部位决定由牵引车车主还是挂车车主承担责任。理由:牵引车和挂车有着不同的车牌,是不同的车辆。故如碰撞部位是牵引车,则应由牵引车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如碰撞部位是挂车,则应由挂车车主承担赔偿责任。3、牵引车车主和挂车车主都应承担责任。理由:牵引车和挂车都是机动车。牵引车车主应承担责任的理由如前所述。由于挂车车主可以选择牵引车及其驾驶员,对危险的增加也有作用,且挂车车主可以基于合同关系向牵引车车主进行内部求偿
    2023-08-09
    471人看过
  • 交通事故构成工伤还赔偿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又构成工伤的,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等费用,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工伤保险不再发放;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乘客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什么交通事故造成乘客死亡的,要确定事故的责任,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超出限额部分由责任人赔偿,如果是乘客是好意同乘,乘客一方的车辆责任,可减轻驾驶员责任。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是需要赔死亡赔偿金的,死亡赔偿金等于城镇或者农村可支配收入乘赔偿年限乘伤残系数,所以死亡赔偿金与年龄有关,因此需要证明年龄(一般就是身份证),另外死亡赔偿金的伤残系数是按1计算的,不需要提供伤残证明。交通事故致乘客死亡的,要根据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结果承担责任。一般赔偿项目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车辆如果购买有第三者强制险和商业保险的,首先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项目进行赔付,不足部分,由责任人补充承担剩余赔偿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
    2023-08-09
    447人看过
  • 车辆分期付款离婚时可以分割车辆吗?
    夫妻共同拥有的机动车可以通过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夫妻不主张车辆所有权的,可以分割出售价格。夫妻双方主张车辆所有权的,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一般做法是根据车辆登记和使用情况判断车辆归一方所有,并向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需要明确的是,为了方便后期执行,法院通常倾向于将车辆判给车辆登记人,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确实需要车辆,法院仍可考虑适用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如果双方都不主张车辆所有权,法院一般会根据车辆拍卖和出售后取得的价格进行分割。另外,如果夫妻共有车辆有未偿银行贷款,判决时一般会在扣除未偿贷款的基础上分割机动车价值,未偿银行贷款由取得车辆的一方偿还。车辆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内容有什么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丙方为其提供担保,为此,甲、乙、丙三方遵循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一、汽车型号、数量及附件1、甲方根据乙方的指定,提供解放牌,车型,发动机号为:,底盘号为:,合格证号为:的汽车壹辆。2、甲方为乙方安装一套汽车GPS装置,作为该车辆的必备部分;同时为乙方统一配备专门的手机卡号(手机卡号为:13),作为乙方与甲方联系之用,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二、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1
    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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