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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检验
产品质量检验是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进行系统性评估的过程,旨在确认产品是否符合预定标准和规范。 通过采用各种检测方法和工具,检验可以识别潜在缺陷、确保产品性能和一致性,以满足客户的期望。质量检验有助于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减少缺陷率,并确保产品符合... 更多>

产品质量检验

  •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有效期几年
    一、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有效期几年(一)按照ISO\IEC17025实验室管理体系,报告本身有效期为6年。(二)但现因各电商平台管控,电商平台只认可一年的有效期(报告签发日期起开始计算。(三)一般报告上不会体现有效期,只有样品测试时间和报告签发时间。(四)还有一些买家会限定产品报告的使用有效期,有些买家限定是1-2年内的,有些买家限定的时间是不得超过3年,由买家的要求而定。二、我国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类型有哪些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以《产品质量法》、《商检法》、《标准化法》为基础建立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对象涉及人体健康、动植物生命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国家安全的产品。国家认监委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授权,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四个统一的原则建立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拟定、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并与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对外发布。指定的认证机构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具体产品的认证业务,向获证产品颁发CCC认证证书;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列入《目录》内产品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确保对那些列入《目录》内的产品并且没有获得认证的,不得进入本行政区域内。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医疗器械产品)医疗器械产品(共7种)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血液透析装置、空心纤维透析器、血液
    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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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应当如何标注?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指生产者或其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人员等,为表明出厂的产品经质量检验合格而附于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的合格证书、合格标签等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合格证书、合格标签和合格印章。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都应当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标注方式可以灵活多样,既可以采用合格证书标注,也可以使用合格标签,还可以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或者产品的说明书上使用合格印章或者打上合格二字,以示该产品经检验合格,向用户、消费者作出质量合格承诺。一般情况下,性能、结构复杂的产品,大件耐用消费品和高档高值的产品都采用合格证书。如,冰箱、彩电、洗衣机、珠宝首饰、计算机、汽车等产品。日用消费品则使用合格标签,如,服装、鞋、食品等产品。为了方便生产者标注,有些产品可以在标签、说明书、包装物等上印制合格二字。如,化妆品、保健品、药品等。总之,标注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要有利于保证产品质量,有利于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有利于生产者,方便生产。需要说明的是,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标注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①该规定仅适用于经检验的合格产品,不适用于不合格产品;②该规定仅对国内生产且在国内销售的产品有效。
    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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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质量检验的依据
    产品质量检验
    产品质量检验的依据有哪些第七条省级质监部门对检验机构的工作质量以及其相关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包括抽样、样品管理、检验、检验结果确认、异议处理等方面的内容。检验机构其他相关情况包括抽查和许可工作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等。第八条质检总局制订《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评价细则》(以下简称《评价细则》)。第九条根据考核结果,承担抽查和许可工作的检验机构工作质量由高到低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四个类别。考核评价结果为100分以上(含100分)的确定为ⅰ类检验机构,考核评价结果为96-100分(含96分)的确定为ⅱ类检验机构,考核评价结果为80-96分(含80分)的确定为ⅲ类检验机构,考核评价结果为80分以下的确定为ⅳ类检验机构。第十条首次承担抽查和许可工作的检验机构可通过对其工作状况进行考察和书面材料的审查,确定是否委托抽查和许可工作,不进行本办法规定的考核评价。第十一条承担抽查和许可工作的检验机构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一律评为ⅳ类检验机构或者降为ⅳ类检验机构。1.上一年度由于抽查和许可工作质量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2.上一年度抽查和许可工作存在超范围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3.分包抽查和许可工作任务的;4.擅自租借其他单位检测设备开展抽查和许可工作的;5.无
    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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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一、本条所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是指向社会开放的,接受他人委托对有关的产品质量指标进行技术检验(包括接受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委托,对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产品进行检验),通过检验数据出具检验结果的机构,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只为其自身服务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二、按照本条规定,从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包括,应当有健全的内部组织机构;有开展质量检验工作的基本规则、工作程序、管理制度等;有熟悉有关检验业务及其相关知识的检验人员;有与所从事的检验业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等技术装备;有保证检验工作质量的检验环境等。2、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考核的部门考核合格。经过考核,符合规定的条件,即可允许其从事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经过考核,不符合规定的条件的,不得从事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三、根据本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另有规
    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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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一、产品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一)技术标准技术标准是对技术活动中需要统一协调的事物制订的技术准则。根据其内容不同,技术标准又可分解为: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和方法标准三方面的内容。1、基础标准:是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是制订产品标准和其他标准的依据。常用的基础标准主要有:通用科学技术语言标准;精度与互换性标准;结构要素标准;实现产品系列化和保证配套关系的标准;材料方面的标准等。2、产品标准:是指对产品质量和规格等方面所作的统一规定,它是衡量产品质量的依据。产品标准的内容一般包括:产品的类型、品种和结构形式;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产品的包装、贮运、保管规则;产品的操作方法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说明等。3、方法标准:是指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工作质量为目的,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要工作程序、操作规则和方法做的统一规定。它主要包括检查和评定产品质量的方法标准、统一的作业程序标准和各种业务流程与工作程序标准或质量要求等。(二)管理标准所谓管理标准是指为了达到质量的目标,而对企业中重复出现的管理工作所规定的行动准则。它是企业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和手段。管理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生产经营工作标准。它是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工作的工作程序、办事守则、职责范围、控制方法等的具体规定。2、管理业务标准。它
    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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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必须依法按照有关标准,客观、公正地出具检验结果或者认证证明,做到实事求是,不得带有主观偏见,要以独立、公正的地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实施检验和认证,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因此,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应当视其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产品质量法对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行为规定了行政责任、刑事责任。1.行政责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有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行为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重新依照有关标准,按照法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检验或者认证,客观、公正地出具检验结果或者认证证明,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2.刑事责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有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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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产品质量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的行为规定了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1.民事责任。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认证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里的不实是指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认证证明与检验、认证对象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不实,极有可能给被检验人和消费者造成损失,对此损失,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国家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和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是独立于生产方和购买方之外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企业进行产品质量认证,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素质,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增大产品的销售量。如果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实,会对企业的产品造成不良影响,乃至会造成损失,也会对广大消费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对被认证企业和消费者的损失,作为第三方认证机构理所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行政责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重大损失的,除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外,行政执法机关可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
    2023-06-06
    83人看过
  •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可
    许可事项名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可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二)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行政许可的工作程序依据1.《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管理办法》;2.《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申请条件经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13要素166个条款)的要求评审考核合格。申请材料1、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非独立法人的,除提交上级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还应提交上级法人授权委托书1份。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①母体法人授权该机构独立开展检测工作,不受来自母体法人的干涉的申明;②母体法人法定代表签名。(非独立法人一般是学校、科研或事业单位下属的单位)2、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申请书一式二份;3、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各一份;4、典型检验报告一份;典型检验报告每检测类别提供1份,其内容及格式应符合计量认证要求。5、银行开户许
    2023-06-06
    384人看过
  • 哪些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是指专门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等技术服务工作的法定技术机构或组织。他们依靠自身的技术优势,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和有关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结论,判定产品质量,为消费者、企业、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服务。《产品质量法》第十一条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质量检验机构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公正性。因为监督检验是一项具有法律地位的工作,检验机构要履行职责,坚持原则,不受任何势力的影响和左右,不能有任何的偏袒,还要为受检单位保守技术秘密,不得向第三者泄露。二是科学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是通过科学的手段检验产品的各项质量特性,取得科学的数据,正确地、客观地评价产品质量水平,出具可靠的结论,作为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处理质量问题的依据。因此必须坚持科学的态度,按科学程序办事,不能有半点虚假和人为主观臆断,保证检验数据的真实可靠。三是权威性。是指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报告能得到社会各方面的信赖。质量检验机构,不光是获得同级政府赋予的职权,还要取得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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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
    受理机构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处[联系人]包玮(A角)、刘建华(B角)[联系方法]0571--85023573服务对象法人项目类型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期限自接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告知补正内容或受理决定,并出具书面通知书。省局于受理申请后二个月之内安排技术评价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技术评审。20个工作日内对技术评审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现场评审、整改时间除外),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证件。符合发证条件的,由省局颁发证书;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收费情况发改价格[2008]74号收取计量认证费用1200元、证书费10元。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4、《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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