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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职务犯罪

  • 什么是翻供
    职务犯罪
    就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推翻、改变原来所作的认罪供述的行为总称。它包括否认型翻供和辩解型翻供两种形式,前者系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全部或部分地推翻原供认的犯罪事实;后者系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不否认事实,但提出一些足以影响犯罪成立的新辩解,这些辩解事实上已导致原供的改变。从性质上讲,翻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其原作的有罪供述的自我否定。通俗的来讲就是推翻原来的供词。发挥监督职能,正确驳斥翻供在庭审调查中,被告人当庭推翻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并不少见,常见的是被告人并不以事实和证据说明其翻供的理由,而是指责侦查机关有逼供,诱供等违法行为,借此达到翻供的目的,辩护人往往不从事实和证据的角度来分析翻供是否成立,而是直接从所谓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违法入手,明确提出:由于违法导致我的当事人原有罪供述有误,不能成为定案依据。的辩护观点,进而否定起诉书指控的事实。针对这种情况,如果公诉人仅从犯罪事实和证据的角度来分析论述被告人翻供不成立,虽然能奏效,但也存在明显缺陷;一是显得被动、无力;二是不能维护侦查机关形象,不能突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结果,即不能有力地说服合议庭,又在旁听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公诉人强有力的答辩应首先阐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和侦查活动的合法,申明:公诉人在审查该案过程中,
    2023-07-24
    265人看过
  • 国土部门职务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国土部门职务犯罪特点主要是:基层国土所负责人、乡镇分管领导、乡村村官作案多;犯罪手段多样化;共同结伙联手犯罪多;犯罪金额大,影响恶劣。职务犯罪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国土部门对违法建筑不能强拆吗?国土部门是拥有查处违法建设(建筑)的权利的部门之一,是可以强拆违章建筑的。相关规定:对不同的违法情形,有权查处违法建设(建筑)的单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乡、镇人民政府系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的行为查处主体。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局有权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对违法占地建设行为享有查处权。存在《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和第七十七条规定的违法占地建设情形之一的,国土局可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治理、停止施工或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但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国土局没有强拆权,不能自行强制
    2023-07-24
    277人看过
  • 异地关押嫌疑人的条件
    异地羁押没有法律规定,只要羁押场所是法定的就可以,一般黑社会或者职务犯罪有异地羁押。犯罪地在外地或主犯在外地的可以异地羁押。只要是犯罪地和居住地都可以,当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拘押地一般同法院地刑事诉讼法25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异地关押的情形有哪些1、有些看守所不具备关押女犯条件,因此借用外地看守所关押;2、有些特殊案件,当事人可能被关押在外地看守所,办案单位的目的是避免当事人串供,或者以此向当事人及其家属施加心理压力;3、部分在押人员因疾病等原因,关押于监狱医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
    20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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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情况下监察机关可以采取
    下列情形监察机关可以采取留置措施:(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监察机关的性质是什么?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根据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监察机关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将监察委员会定位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与纪委的定位相匹配。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从而实现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是实现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政治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党的十八大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转化,填补了“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党内监督空间。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则是以法律为尺子,全面填补国家监督的空白。过去行政监察的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检察院主要是侦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不管职务违法行为。改革后,监察委员会依法行使的监察权,不是行政监察、反贪反渎、预防腐败职能的简单叠加,而是在党直接领导下,代表党和国家对所有行使公权力
    2023-07-23
    206人看过
  • 过失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过失犯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犯的构成要件除结果外,还有实行行为;而实行行为是具有导致结果发生的紧迫危险的行为。在结果发生的情况下,首先要判断是否具有过失犯的实行行为。过失犯的实行行为定型比故意犯的实行行为定型要缓和得多,这是因为相关法律并没有严格规定过失犯的实行行为。职务过失犯罪量刑标准我国刑法对过失犯罪的刑罚配置,最常见的刑种是有期徒刑和拘役,刑期一般较短,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居多。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
    2023-07-23
    458人看过
  • 公立医院签合同一般是多少年
    公立医院签合同,不同医院签订合同时间不同,有的一年一年签订,有的三年五年都可以。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医院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之后确定的,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得到劳动双方的同意,表达双方的真实意愿,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后生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公立医院医生出轨会被开除吗事业单位对婚内出轨可能会有如下处罚:1、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没有造成任何单位形象损害,并且没有使用自己“权力”逼迫第三方,没有为第三方谋取利益,属于极小范围内知晓。此时组织部门更多的是警告和记过。2、情节较严重的给予降职或撤职。评判标准出轨行为长时期存在,有一定程度上存在利益输送,给单位带来了实际损失与影响,组织谈话中拒不悔改。3、情节严重给予开除。一般情况下,公职人员只有是严重的婚内出轨
    2023-07-23
    451人看过
  • 职务犯罪的概念及特点是什么
    职务犯罪的概念是指指国家工作人员和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特点有:主体多元性、主观过错等等。职务犯罪的特点1、贪污受贿多职务犯罪种类多表现为贪污罪和受贿罪。2010年审结的贪污贿赂案占同期总数的84%;其次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2、涉及领域广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职务犯罪多发,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职务犯罪现象严重,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逐年增多。3、亿元案迭出犯罪数额巨大的案件时有发生,达到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此类案件案中有案、案外有案,“窝案”、“串案”频发,案件牵涉面广。4、作案智能化隐蔽化、智能化、期权化现象突出,通过收受“交易”差价、“股份”分红、“投资”收益等形式收受贿赂较为普遍,增加查办惩处难度。职务犯罪有很多种,比较常见的有贪污受贿、言行逼供等,犯罪金额巨大,严重扭曲了政府公平公正的形象。职务犯罪检察部职责是侦查职务犯罪、立案起诉、宣传教育。职务犯罪案件由检察院把关,检察院将职务犯罪分子捉拿归案,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施以惩戒和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
    2023-07-23
    205人看过
  • 检察机关怎么做好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检察机关做好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要提高认识,强化依法执法观念;加强能力培养,不断提升规范执法的水平;正确认识和处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与律师辩护权行使之间的关系;改变传统侦查模式,加大初查力度;加强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与审查批捕部门、公诉部门的联系沟通,主动听取这两个部门的意见,必要时邀请侦监、公诉部门共同审查,减少证据瑕疵,坚决杜绝非法证据。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是什么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如下:1、严禁擅自处理案件线索,在初步调查中采取强制措施,限制被调查对象的人身和财产权;2、严禁非法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3、严禁违法干涉涉案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4、严禁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5、禁止或者阻止律师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6、严禁在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况下进行讯问;7、严禁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8、严禁违反办案安全纪律。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根据《刑法》第383条,对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0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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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官不立案怎么投诉
    法官不立案可以通过以下五种方式进行投诉:1、向其所在县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举报;2、向该县法院所在地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举报;3、如果涉嫌职务犯罪,向同级检察院反映或者举报;4、向该县法院同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反映或者举报;5、向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或者中央纪委举报。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法官不立案能审吗法官不立案,也就是法院不立案,法院不立案时,案件是无法审理的,当事人需要了解法院不立案的原因,再次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监察部门按照管辖范围,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或者控告检举的违纪线索,或者有关机关、部门移送的违纪线索,经初步核实,认为有关人员构成违纪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应当报本院院长批准后立案并组织调查。重要案件的立案,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备案。
    2023-07-23
    169人看过
  • 贪污罪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吗?
    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的。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五)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按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其他生效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不予追究。贪污罪和受贿罪有区别吗贪污罪与受贿罪,都是职务上的犯罪,两者不仅有相同之处,更有重大区别。受贿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等等。对于两罪在客观方面同样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二者有什么区别则在理论上缺乏比较和具体分析,偶有涉及也不够全面。一般来说,所谓利用职务便利,是指利用行为人本人担负的职务为其提供的实施贪污、受贿的便利条件。职务是职权与职责的统一。具体些说,行为人在职务上享有的对人、财、物、事的不同形式的管理权,使其有条件实施贪污、受贿行为。这是两罪的共同点,非此不可能构成职务犯罪。二者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贪污罪是行为人利用其在职务上或者因执行职务而主管、经管、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其犯罪手段包括侵吞、骗取、窃取或其他手段。在这里,行
    20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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