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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公证
涉外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国内或国外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申请人需要在国外实施的法律行为、文件和事实的真实性、合理性给予证明的一项公证行为。其公证事项依不同的内容而不同。 ... 更多>

涉外公证

  • 涉外公证是什么意思
    涉外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国内或国外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申请人需要在国外实施的法律行为、文件和事实的真实性、合理性给予证明的一项公证行为。其公证事项依不同的内容而不同。涉外公证的事项大致包括:(1)证明公民或法人的身份关系,如出身、年龄、经历、学历、职别、职称、工龄。(2)证明婚姻家庭关系,如结婚、离婚、收养、认领、监护等。(3)证明某人生存、死亡、失踪、确实住所。(4)证明遗产继承、遗嘱。(5)证明财产的馈赠、分割、转让及委托书。(6)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公证机关办理涉外公证,除了应当遵守国内公证的基本原则和程序之外,还必须坚持国家主权原则、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文书使用时效等特殊原则;在程序上,除了依法办理公证手续外,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认证手续。《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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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业执照涉外公证办理条件
    一、营业执照涉外公证办理条件(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籍证明);(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4)《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申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方提交)。(5)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6)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二、办理公证须知(一)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记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或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记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2023-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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