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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救助

灾害救助

  • 灾害救助有哪些内容
    自然灾害是一种无法预测和避免的事件,对人类社会造成巨大的破坏。在灾难发生时,及时的救助和支援可以帮助受灾群众摆脱困境,重建家园,恢复生活。 自然灾害救助是自然灾害应对的重要措施之一,主要包括灾害应急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过渡性生活救助、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等六大项内容。 其中,灾害应急救助用于紧急抢救和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用于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过渡性生活救助用于帮助“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用于帮助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受灾群众重建基本住房,帮助因灾住房一般损坏的受灾群众维修损坏住房;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解决口粮和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自然灾害救助是保障受灾群众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的重要手段,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应积极参与,为灾区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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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是否有针对水灾损失的补助?
    该段内容描述了在遭受洪水灾害的国家,政府会给予相应的赔偿,并依据当地政策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灾区政府会通过就地安置和异地安置、政府安置和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就地安置要选择在交通便利、便于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地点,并避开可能发生次生自然灾害的区域,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在遭受洪水灾害的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通常会依据当地的政策来确定。灾区政府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就地安置和异地安置、政府安置和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就地安置要选择在交通便利、便于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地点,并避开可能发生次生自然灾害的区域,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 灾 区 政 府 如 何 进 行 安 置 ?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灾区政府进行安置时,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安置方案。对于需要进行集中安置的,应当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群众、优先安排残疾群众集中安置。同时,在易地安置过程中,应当尊重被安置群众的意愿,确保其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对于需要进行生产自救的,应当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和支持。灾区政府在安置过程中,还应当做好重建规划、选址、设计、资金、物资和技术的准备,并制定灾后救助措施,确保灾后重建工作有序开展。因此,灾区政府在
    202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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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灾害救助物资管理规范
    该段内容描述了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即提高救灾应急能力和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并进一步规范中央救灾物资储备、调拨及经费管理,以提升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水平。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旨在提高救灾应急能力、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和进一步规范中央救灾物资储备、调拨及经费管理,以提升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水平。 规范救灾物资管理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救灾法》的规定,救灾物资管理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之一。该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制度,组织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基地,并保障救灾物资储备资金。同时,该法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受自然灾害影响地区的人民委员会、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准确地统计并报告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救灾。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受自然灾害影响地区的人民委员会、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力量,迅速查核灾情,组织力量救助受灾群众,并组织做好灾后重建工作。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救灾法》为规范救灾物资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根据《中华人民
    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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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洪水灾害救助申请原因
    困难补助申请需要详细阐述自己的理由。需要描述自己的困难情况,包括生活状况、家庭负担以及失业情况等。需要确保有理有据,并体现这些困难对自身的影响。最后,正文还要写出自己的希望或写出“特此申请”字样。申请困难补助时,需要详细阐述自己的理由。具体来说,需要描述自己的困难情况,包括生活状况、家庭负担以及失业情况等。在描述这些困难时,需要确保有理有据,并且要体现出这些困难对自身的影响。正文的最后还要写出自己的希望或写出“特此申请”字样。 洪涝灾害损失救助申请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分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主导者,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因此,洪涝灾害损失救助申请应按照当地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机制进行申请。同时,根据该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本级人民政府财政负担,并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具体损失的救助标准、资金分配和管理办法,由本级人民政府制定,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申请困难补助时,需要详细阐述自己的理由。具体来说,需要描述自己的困难情况,包括生活状况、家庭负担以及失业情况等。在描述这些困难时,需要确保有理有据,并且要体现出这些困
    2023-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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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洪水灾害损失是否由国家补贴?
    针对洪灾损失,政府是否提供补贴需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政策来决定。政府鼓励受灾户自建为主,给予帮扶救助的金额尚无具体标准,一般根据自然灾害全县受灾程度、上级救助补助费总额、全县倒塌房屋数量及救济补助资金数额情况来决定补助金的多少,没有统一的补贴标准,都是因地制宜。针对洪灾损失,国家是否提供补贴需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政策来决定。政府鼓励受灾户自建为主,给予帮扶救助的金额尚无具体标准,一般根据单次自然灾害全县受灾程度、上级救助补助费总额、全县倒塌房屋数量及救济补助资金数额情况来决定补助金的多少,没有统一的补贴标准,都是因地制宜。 洪灾损失补贴标准是否统一?各地因地制宜根据我国《自然灾害救助法》的规定,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具体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在自然灾害损失的评估和补贴发放过程中,应当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补贴标准。因此,洪灾损失补贴标准并非统一规定,而是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进行因地制宜的制定。针对洪灾损失,国家是否会提供补贴需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政策来决定。政府鼓励受灾户自建为主,给予帮扶救助的金额尚无具体标准,一般根据单次自然灾害全县受灾程度、上级救助补助费总额、全县倒塌房屋数量及救济补助资金数额情况来决定补助金的多少,没有统一的补贴标准,都是因地制宜。根据我国《自然灾害救助
    202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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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在暴雨中倒塌,国家会给予补偿吗?
    洪水属于自然灾害,房屋被洪水冲毁了,国家是没有赔偿责任的,但是国家为了帮助受灾群众挽回部分损失,是会进行一定的救助扶助的。我国近年洪涝频发,损失惨重,国家就规定,中央财政对受灾较重省份倒塌和严重损坏民房,每家每户进行了一定基础上的补助。当事人有困难的,可以向政府申请补助,如复重建补助资金等。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就地安置应当选择在交通便利、便于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地点,并避开可能发生次生自然灾害的区域,尽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耕地。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并组织受灾群众自救互救,恢复重建。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租的房子倒塌压死人谁的责任出租房屋出现倒塌事故的责任后果,在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通常由出租人承担相应
    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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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倒塌怎么办
    自然灾害房子倒了国家不赔偿。政府会适当救助,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倒塌,政府并没有一定给予补贴的法定义务,但是考虑到灾民的实际困难,各地政府往往委托民政部门发放一些资金,援助灾民重建家园。国家民政部门给的是抚恤金,而不是赔偿金,这个标准各地民政部门及国家是因地而宜的。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并组织受灾群众自救互救,恢复重建。自然灾害等级划分标准按照自然灾害的重大程度从重到轻依次分为I、II、III、IV这4个等级,并对每个等级的启动条件从死亡人数、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数、干旱造成缺粮或缺水困难需要救助人数等方面作出了规定。《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八条,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就地安置应当选择在交通便利、便于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地点,并避开可能发生次生自然灾害的区域,尽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耕地。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并组织受灾群众自救互救,恢复重建。
    202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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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新规:骗取自然灾害救助款将受刑罚
    广州市近日印发实施《广州市自然灾害救助款物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骗取自然灾害救助款将受刑罚。要求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应当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灾民,不得以任何名义抵扣,不得将救助物资折款发放。救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项核算,并实行救助资金管理责任追究机制。申请人和救助对象采取谎报、隐瞒、伪造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由区民政部门责令限期交回骗取的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办法》要求市、区人民政府设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仓库。市级储备仓库按照紧急转移安置12万人的标准进行救助物资储备,区级储备仓库按照紧急转移安置7千人的标准进行救助物资储备。救助款物使用范围包括灾害发生地区受灾群众的吃、穿、住、医等临时生活救助;帮助因灾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解决过渡期生活困难;灾害遇难人员丧葬及家属精神抚慰;因灾倒塌住房(全倒户)恢复重建补助;因灾困难群众的损坏住房维修补助;因灾困难群众的冬春生活救助;生活类救灾物资紧急采购、储备和运输的支出。灾后应急期生活救助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需要为原则,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病可医;灾后过渡期生活救助要按照不低于当年本区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资金,救助时限一
    2023-08-10
    71人看过
  • 自然灾害国家会赔房吗
    自然灾害国家不会赔房。如果房屋是受到自然灾害倒塌的,政府不会进行赔偿。如果有相应的补助政策,也仅是叫做补助而非赔偿。可以在灾害来临之前提前进行投保,这样可以更好的降低一些损失。一般情况下,国家的人民受到自然灾害时,会拨款帮助所有受到灾害的群众。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并组织受灾群众自救互救,恢复重建。我省自然灾害基本情况我省地处东南沿海,自然灾害频发,重大灾害事件不断出现,近年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明显上升,救灾工作面临严峻考验。总的来说,我省的灾害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灾害种类多,历史上除了破坏性地震,台风、洪涝、干旱、雪灾、风雹灾、火灾、病虫害灾以及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在我省都不同程度地发生。二是台风次数多、强度大,每年有多个台风登陆或影响我省,2004年登陆我省的14号云娜台风是1956年以来登陆我国大陆最强的台风;2005年有5个台风影响或登陆我省,是1992年以来登陆或影响我省的台风最多的一年。三是灾害损失比重加大,2003、2004、2005年全省因灾直接经济损失是62.9、257.3、441.6亿元,分别占当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0.67%、2.29%、3.30%,呈上升趋势。《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八条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政府安置与
    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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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是否实行洪水灾害救助政策?
    有。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要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建房资金等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根据灾情因地制宜确定方案,科学安排项目选址,合理布局,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泄洪通道等,提高抗灾设防能力,确保安全。四级残疾人国家有补助吗?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根据残疾人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残疾人员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营业收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予以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八条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就地安置应当选择在交通便利、便于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地点,并避开可能发生次生自然灾害的区域,尽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耕地。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并组织受灾群众自救互救,恢复重建。
    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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