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危险行为怎么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5 17:30:31 450 人看过

共同危险行为的认定:

1.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主体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2.加害人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之内,但不能判明。

3.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导致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并且造成了致人损害的后果。

4.共同危险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原因。

共同危险行为的具体种类

目前,暂无共同危险行为的种类分类

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结果,而实际侵害行为人又无法确定的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成立后,虽然真正侵害行为人只能是其中一人或一部分人,但如果无法确定谁是真正的侵害行为人,共同实施危险行为的数人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如下的特点:

1.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主体为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的行为不能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的主体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如甲企业生产由乙企业销售的产品致人伤害,但不能确定该商品的缺陷是因为甲的生产环节所致,还是由于乙的保管不善所致,甲乙企业的行为就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2.加害人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之内,但不能判明。在共同危险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有可能实施侵权行为人的范围是相对明确的,如建筑物中某单元高楼的花盆坠落致人损害,在不能确定谁家责任的情况下,该单元高层养花的住户均为共同危险人。如果可能实施侵权行为人的具体范围难以明确,就不能适用共同危险行为的规定追究责任。如夜晚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人逃逸,就难以将所有当晚行驶该路段的驾驶员确定为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人。

3.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导致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并且造成了致人损害的后果。共同危险行为不仅有使他人权利遭到损害的危险,而且这种危险已经转化成了现实的损害后果。没有损害后果的存在,不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4.共同危险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原因。虽然不能确定准确的加害人,但共同危险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不可分性,他们的共同危险行为连接成一个整体,共同成为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20日 2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同危险行为相关文章
  • 如何认定共同危险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结果,而实际侵害行为人又无法确定的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成立后,虽然真正侵害行为人只能是其中一人或一部分人,但如果无法确定谁是真正的侵害行为人,共同实施危险行为的数人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1)行为的实施主体是二人以上,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因为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现代物质生活的不断进步,法人的行为也越来越多地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其行为对社会的危险也时时地地存在。共同危险行为者已不仅局限于自然人,也应该包括法人。(2)行为在性质上具有危险性。这种危险性可以从行为本身、周围环境以及行为人对致害可能性的控制条件上进行判断。同时,任一行为都具有足以造成损害后果的可能性。对危险性
    2023-03-02
    214人看过
  • 如何认定共同危险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
    一、什么是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也称为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实施的行为均具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危险性,其中某一人或部分人的行为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但无法确认谁是真正的加害人的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在古罗马中即有萌芽。在罗马共和国末期,为了确保公共集会场所和交通道路的的安全,遂创设出流出投下物诉权,规定在共同住宅中,全体居民对于流出投下物致人损害,与真正加害人不明时负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如何认定共同危险行为1、行为的实施主体是二人以上,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2、行为在性质上具有危险性。这种危险性可以从行为本身、周围环境以及行为人对致害可能性的控制条件上进行判断。3、一般而言,危险行为之间
    2023-04-30
    485人看过
  • 如何认定是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的法律效果
    一、如何认定是共同危险行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共同危险行为:1.行为的实施主体是二人以上,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2.行为在性质上具有危险性。这种危险性可以从行为本身、周围环境以及行为人对致害可能性的控制条件上进行判断。3.一般而言,危险行为之间应具有时空的一致性。各行为人的行为,虽不在同时、同地发生,但数个行为人都有可能是侵害行为人,却无法确定到底谁是实际侵害行为人的情况下,法律也有必要推定行为人全体为共同危险行为人。4.从行为的指向看,一般情况下,行为没有特定的指向。但也不排除特定情形下数人的行为偶然巧合共同指向特定的目标。注意,此时一人或数人的主观方面应为故意,且无意思联络。二、共同危险行为的法律效果共同危险行为的法律效果是指共同危险行为人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
    2023-06-07
    96人看过
  • 怎么认定是否属于共同危险行为
    一、什么是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结果,而实际侵害行为人又无法确定的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成立后,虽然真正侵害行为人只能是其中一人或一部分人,但如果无法确定谁是真正的侵害行为人,共同实施危险行为的数人承担连带责任。二、怎么认定是否属于共同危险行为1、行为的实施主体是二人以上,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2、行为在性质上具有危险性。这种危险性可以从行为本身、周围环境以及行为人对致害可能性的控制条件上进行判断。同时,任一行为都具有足以造成损害后果的可能性。3、一般而言,危险行为之间应具有时空的一致性,但具体到个案,各行为人的行为,虽不在同时、同地发生,但数个行为人都有可能是侵害行为人,却无法确定到底谁是实际侵害行为人的情况下,法律也有必要推定行为人全体为共同危险行为人。4、从行为存在的时间看,在损害发生时,行为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此时不论行为本身是
    2023-02-27
    500人看过
  • 如何认定是共同危险行为
    在共同危险行为制度中,对共同危险行为的正确认定至关重要。对此问题,在民法理论上,主要有两种学说。一种学说是行为之共同说,认为行为人的行为须具有共同的一体性,才能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另一种学说是致害人的不能确知说,该学说认为构成共同危险行为,不须具有行为共同性的要件,行为人的行为,虽不在同时、同地发生,只要均具有造成损害的可能性,仍构成共同危险行为。两种学说的分歧主要在于,共同危险行为是重在行为的共同性,还是重在致害人的不能确知性。如果重在行为的共同性,则行为人须有共同行为,才构成共同共同危险行为;如果重在致害人的不能确知性,则只需受害人不明,不须有共同行为,仍可构成共同危险行为。一、什么是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结果,而实际侵害行为人又无法确定的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成立后,虽然真正侵害行为人只能是其中一人或一部分人,但如果无法确定谁是真正的侵
    2023-03-03
    393人看过
  • 对共同危险行为如何认定
    共同危险行为的认定:1.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主体为两人或两人以上。2.加害人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之内,但不能判明。3.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导致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并且造成了致人损害的后果。4.共同危险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原因。一、醉驾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行为人不仅故意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包括具体危险)的发生。如对醉酒驾车行为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就必须同时符合该罪的主客观条件,不能简单以危害后果判断醉酒驾车是否构成该罪。根据是否造成严重危害后果,醉酒驾车可以分为多种情形,不同情形下需要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厘清界限的程度也不同。二、如何区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
    2023-06-20
    12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危险行为
    相关咨询
    • 共同危险行为责任怎么认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08
      1、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 2、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 如何认定共同危险行为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1
      共同危险行为又称为准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的连带责任的特点与共同加害行为的特点相同。法律推定数人对损害发生均有过错,数人对危险行为的损害后果承担连带责任,需注意的是共同危险行为人对内的责任份额,原则上应平均分配。 共同危险行为中,之所以让每一参与人均为全部之损害,其基础在于各行为之间具有一定时间与空间上关联的同类危害。它不同于共同加害行为的构成,不以各行为之间的“共同关联性”为必要,也无须证明
    • 危险驾驶危险行为怎么认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07
      危险驾驶的认定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形之一的。
    • 共同危险行为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5
      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实施可能导致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但不能确定实际侵害人的情形。如甲乙共同向空中抛掷石块,导致丙受伤,经验明丙的伤害是被一块石块击中所致,但加害人与受害人均不能证明是甲还是乙的石块将丙击伤,甲乙二人的行为即是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虽与共同加害行为在行为特征上有所区别,但在行为性质上均是共同侵权行为,行为人对损害后果应承担连带责任。共
    • 什么是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是什么意思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8
      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结果,而实际侵害行为人又无法确定的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成立后,虽然真正侵害行为人只能是其中一人或一部分人,但如果无法确定谁是真正的侵害行为人,共同实施危险行为的数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