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土地使用权证未确定土地如何开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08:33:56 398 人看过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二、主要类型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1.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2.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土地征收指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为。我国土地征收的前提是为公共利益。

三、朝阳区未确定土地使用权证如何申请?

(一)办理程序:收件-受理-审查-决定

(二)收费依据和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不包括区县人民政府审批时间)

(四)办理结果:《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批复》

(五)申请方式:书面申请

(六)受理条件:

1、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600公顷以下的;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开发整理专项规划;

3、开发后土地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4、土地开发用地权属清楚无争议,地类正确,面积准确;

5、土地开发用地进行了评估论证,开发措施可行;

6、涉及农(牧、渔)业、水利、环保、林业的,应取得农业、水利、环保、

林业等部门的批准文件;

7、涉及地上物处理的,应取得补偿安置方案或有关协议。

(七)申请材料:

1、开发国有荒山、荒地、荒滩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不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原件)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2)非企业法人,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不具备独立非企业法人资格,提交其上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证明(原件)和申请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开发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4、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和土地勘测定界图(原件);

5、涉及农(牧、渔)业、水利、环保、林业的,提交农业、水利、环保、林业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6、涉及地上物处理的,提交补偿安置方案或有关协议(复印件)。

备注:

1、本事项申请材料注明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出示原件,以供核对;

2、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北京的土地寸土寸金,属于北京黄金地带的朝阳区更是如此,朝阳区土地使用权证办理要根据土地的类型去相关部门提交资料办理。对于未确定的土地,要申请办理就需要提交开发国有土地申请表,并带好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办理即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3日 07: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贵阳南明区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办理时间
    一、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二、办理机构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三、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四、办理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国土资源厅窗口B区B018、B019五、办理流程受理发证决定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符合法定条件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1.申请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自然人;2.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40公顷以上至600公顷以下的;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开发整理专项规划;4.开发后土地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5.土地开发用地权属清楚无争议,
    2023-05-28
    43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共用如何确定
    一、土地使用权共用如何确定取得土地使用权:1、通过竞争的方式获得农地的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一般是有偿的;2、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获得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地的使用权通常是无偿的。土地使用权的设定是有期限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耕地集体组织内部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期是30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又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活动在承包期内进行。双方通过协商之后,就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发包方提出申请,由发包方报经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分别与分离后的农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分别向分离后的农户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如果双方未能就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的,按原有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待其达成一致后,再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颁证。二、土地权属有争议怎么办1、土地权属
    2023-02-26
    31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共用如何确定
    一、土地使用权共用如何确定取得土地使用权:1、通过竞争的方式获得农地的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一般是有偿的;2、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获得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地的使用权通常是无偿的。土地使用权的设定是有期限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耕地集体组织内部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期是30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又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活动在承包期内进行。双方通过协商之后,就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发包方提出申请,由发包方报经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分别与分离后的农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分别向分离后的农户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如果双方未能就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的,按原有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待其达成一致后,再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颁证。二、土地权属有争议怎么办1、土地权属
    2023-05-04
    200人看过
  • 如何办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证
    一、收费程序由国土窗口开《收费通知单》→城建收费中心开现金解款单→银行缴费→城建收费中心开缴费票据→国土窗口领取《土地使用证》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1、土地登记费(苏价涉[1995]155号、苏价房[1999]134号):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每宗地收10元;②企业、自收自支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m2(含1000m2)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m2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③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2500m2(含2500m2)经下每宗地收160元,每超过500m2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④城镇私房用于生产经营地土地使用面积在500m2(含500m2)以下每宗地收90元,每超过100m2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⑤城镇居民住房(私房)土地使用面积100m2(含100m2)以下每宗地收18元,每超过50m2以内加收5元,最
    2023-05-04
    228人看过
  • 如何确认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和实践,我国土地使用权的设定方式有以下几种:1、经国家批准使用,再以合同方式设立。这种方式是指土地使用人在国家主管机关批准的基础上与国家签订土地使用合同,从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其特点是:(1)以这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只能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2)取得土地使用权需交付土地使用费;(3)土地使用权有期限限制,一般与企业经营期限相一致;(4)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2、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方式设定。这种方式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与土地使用人签订合同,将一定年限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人,土地使用人向国家支付出让金。其特点是:(1)以合同方式设立,国家和土地使用人处于平等地位;(2)取得土地使用权要交付土地使用费(出让金);(3)土地使用权有期限,由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4)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交换、赠与和抵押。3、以承
    2023-02-16
    5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如何确认
    土地使用权
    1、在中国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文件中,被称为土地确权。不论称谓如何,实质上都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土地确权是中国《土地管理法》中很重要的一个法律环节;2、土地使用权确认是指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明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请求有关权力机关确认土地使用权归属,从而解决土地使用权争议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确认请求权由对特定的土地有利害关系人行使,利害关系人不一定是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清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以是任何与特定的土地就土地使用权归属有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他们都可以向有关机关或机构提出土地使用权确认的请求;3、土地使用权确认是土地使用权保护的前提,只有通过确认土地使用权,才能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只有在土地使用权归属明确的情形下,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或妨害,土地使用权人既可以直接行使土地使用权请求权,以土地使用权方法进行保护,也可以行使债权请求权,以债
    2023-04-01
    37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朝阳区土地使用权证未确定土地如何开发?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4
      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
    • 什么是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土地使用如何确定其土地使用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5
      经济开发区是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认定,基本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发改外资(2005)1521号),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所在市县派出机构,一般入驻开发区享有当地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法律上没有明文对开发区的土地使用进行规定,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经济技术开发区特点 1、占城市的gdp总量大,对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贡献大; 2、gdp增长率远
    • 房地产开发商土地使用权质量如何确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9
      房地产开发商: 1.开发商拿地的同时就对土地以后的发展方向有了初步的定位,在拿地之后,要对土地的具体规划方向进行细致的定位; 2.在这里有个条件,就是土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 3.该指标规定了土地性质、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主要配套标准等详细指标,同时给出了市政条件。拿到这个指标后,开发商要根据指标限制,结合市场情况制定项目的定位方向; 4.有的土地是没有该指标的,或者开发商觉得原有指
    • 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区别如何获取土地使用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9
      一、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由县级国土部门发放,可以到县国土资源部门地籍登记部门免费查询,大的土地使用证叫总证,如果总证不符,就不能办理分户个人的证,已就办不了房屋产权证。二、如何获取土地使用权证,主
    • 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如何进行登记?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4
      对未确定土地使用权、所有权的土地,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造册,不发土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