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因此在您说的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必须满足法律的规定,您才可以提出离职,同时您的离职申请里面必须详细载明您的离职原因,并且您必须有上述符合您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只有这些都具备了,您才可以向单位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
据合同签订约定条件可判定不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主要有,辞退员工、工作内容不同、工作时间不同、工作地点改变、没有足额支付工资、没有足额缴纳社保等。
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项目有: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如果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怎样维权
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维权:
1、首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在采取其他维权方法
2、去当地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3、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去当地法院打劳动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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