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属单位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4:13:29 350 人看过

土地是中国非常紧缺的资源,所以国内土地的资源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国家政府对于土地资源的管理也是非常的严格,想要使用土地的话需要经过非常多的筛选,还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还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但中国的土地使用制度还有很多人不明白。那么土地使用权属单位有哪些呢?变更有哪些形式?

现行土地制度,是指涉及土地权属法律制度以及土地权属流通的法律制度,还包括土地利用管制的法律制度。这里所说土地权属不仅指土地的所有权制度,还包括土地的使用权制度;相应地,土地权属的流通制度也包括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流通制度。

目前,中国土地权属单位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乡、村集体经济组织

②依法直接从国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③使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④跨地区国有工程设施一般以业务主管机关为土地登记单位。非法占用、买卖、租赁土地形成的用地单位,均不能成为土地权属单位。

土地权属变更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①依法征用或划拨土地,依法有偿出让、转让土地;

②新建、扩建、改建、买卖、继承、赠送、交换、分割地上建筑物或其他附属物;

③依法增减、交换、调整土地或分割、合并土地;

④机构调整、企业兼并;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土地权属单位即“土地登记单位”,指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拥有他项权利的单位或个人。土地权属调查是针对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法人、自然人)的申请,对土地位置、界址、使用情况进行的实地核定、调查和勘察丈量。

通过对宗地权属及其权利所及的界限的调查,在现场标定宗地界址位置,绘制宗地草图,调查用途,填写地籍调查表,为地籍测量提供工作草图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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