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三个月离职是不是霸王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30 14:44:14 262 人看过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提前30天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提前三个月,一般情况下认为该约定加重了劳动者的义务,属于无效。但对于一些涉密岗位用人单位来说三十日预告期往往来不及办理完毕资料移交、调整脱密、寻求继任等事项,因此一刀切的认为三十日预告解除权,容易对用人单位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为了平衡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部分地区以及部分情形下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超过30天的预告期,主要包括几类:

1、有约定专业培训服务期,且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培训;

2、对于一些重要技术岗位、涉密人员,提前预告期相当于脱密期;

3、某些行业中特殊人员如老师、医生等这种对于劳动者延续性工作时间要求较高的岗位人员,在事业单位中的这类人员法律明确规定可以约定。

4、地方有特殊性规定的。

提前离职扣工资合法

公司规定职工需要离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其行为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也有相关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公司规定若没有提前一个提出离职,就要扣一个月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而且,根据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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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3日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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