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税的征收对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5 13:10:35 427 人看过

土地使用税是一种以土地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旨在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调节不同地区因土地资源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为企业和个人之间竞争创造公平环境。税务机关根据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征收不同城市和县城的税额。纳税人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减免范围包括国家机关、公共用地、农林牧渔业用地等。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面积缴纳,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乘1.2%缴纳。

土地使用税是一种以土地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旨在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调节不同地区因土地资源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为企业和个人之间竞争创造公平的环境。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拥有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土地使用税的征收作用包括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调节不同地区因土地资源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为企业和个人之间竞争创造公平的环境。土地使用税的减免范围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建设、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以及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式为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乘1.2%缴纳。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涵盖了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它的目的是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并调节因土地资源差异而形成的差异收入,为企业和个人之间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税额根据土地所在地的城市规模有所差异。此外,土地使用税的减免范围包括国家机关、军队自用的土地,以及一些公共用地和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等。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计算方式,分别是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和自有房产原值的70%乘以1.2%缴纳。通过征收土地使用税,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调节地区间的收入差距,为公平竞争提供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六章 附则 第九十条 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牧业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关税及海关代征税收的征收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第十三条 税务机关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农用地转用、临时占地等信息,协助税务机关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或者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可以提请相关部门进行复核,相关部门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出具复核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12日 04: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税相关文章
  • 关税征收对象的规定
    关税是国家根据经济、政治发展的需要确定的,由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所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关税不仅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实现对外经济政策和其他政治、经济目的的重要工具。关税与其他国家税收相比,具有以下特征:(1)关税作为一种流转税,不同于所得税和财产税,它以进出口商品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在税率一定的情况下,税额的大小取决于进出口商品的价格高低和交易数量的多少,而与生产、销售商品的成本和费用无关。(2)关税与其他流转税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税种相比,也有其特殊性。在征税范围方面,增值税等流转税的征税范围是在国内流通的商品和劳务,而关税的征税范围是输入和输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在征税环节方面,关税是在商品的进出口环节征收,其他流转税是在商品的生产或者销售环节征收。在征税目的方面,关税除了可以增加财政收入以外,还具有保护本国产业和调节国际贸易关系的功能。在征税机关方面,关税由海关
    2023-05-01
    148人看过
  • 税收要素及征税对象
    税源税收收入的源泉。通常有两种用法。一是税务工作者用语,如经济税源调查中的税源,指某种税的征税对象总量及其分布状况,与征税对象是同一客体。二是理论分析用语,指税收收入的经济内容。商品经济条件下,税收收入总是当年新创造的国民收入的构成部分。各种税收不论课税对象是什么,从税收收入来源看,总是国民收入分配过程中形成的纳税人的各种收入。因此,在这里税源和征税对象是有明显区别的。征税对象是指对什么征税。而税源则是指税收的价值源泉。税源和征税对象有的可以重叠一致,有的则不重叠一致。如财产课税,课税对象特定的财产,税源则是纳税人的收入,两者是不一致的。税收要素构成税收范畴的基本因素。包含三方面的内容:对什么征税,征多少及由谁负担和缴纳。因此,征税对象、税率和纳税人就构成税收范畴的基本要素。这是税收三要素说。也有人主张政府作为征税人也是税收要素之一。这是税收四要素说。税收要素是税收内容的具体表现,离开税收
    2023-06-07
    313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有哪些,怎样不交土地使用税
    一、土地使用税征税对象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2023-03-03
    259人看过
  • 物业税的征收原则和征收对象
    2009年5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适时开征收物业税,于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很多博客从各自角度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为此我先就物业税的征收原则和征收对象发表个人看法。1、物业税是税收的一种形式,具有财政、经济、社会三大原则。1)财政原则其核心是保证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取得,以满足政府机构运转的支出需要、政府提供社会公共产品的支出需要和政府实施宏观经济调控与各项社会政策的需要。从该原则出发,征收物业税有利于强国惠民,有利于国家通过宏观调控实施各项社会经济政策。2)经济原则也称效益原则,是指通过政府对企业和个人征税,实现经济资源的转移和重新分配,引导经济的良性运行。从该原则出发,征收物业税有利于调节和优化经济结构,使国民经济适度健康发展。3)社会原则也称公平原则,它要求政府按个人的纳税能力(一般以收入水平为依据)来征税,纳税能力较强的
    2023-05-05
    224人看过
  • 土地划拨的对象与特征
    (一)土地划拨的对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目前仍采用划拨方式的土地有国家投资的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公共设施、公用事业和国有工业等建设用地。(二)土地划拨的特征1、土地划拨具有公益目的只有为了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才会进行土地划拨。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适用土地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益项目包括:①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③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④其他。2、土地划拨具有无偿性政府批准产生了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者在交纳征用补偿安置费后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出让金和签订任何合同。划拨土地使用者只需要进行登记以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并表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即可。3、土地划拨具有无期限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而由于土
    2023-03-20
    373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土地增值税是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在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建筑物时获得的增值为山西公司注册征税对象的一种税。我国现行的土地增值税法主要是国务院1993年12月13日发布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财政部1995年1月27日发布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我国土地增值税收入为719.43亿元,占税收收入总额的比重为1.2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太原公司注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国有土地,是指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物
    2023-05-04
    374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税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税征收对象有哪些,征收对象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
    • 2018土地征收的征收对象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5-18
      土地征收的对象包括土地所有权、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权、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物权法第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和不动产。该法规定的征收的对象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单位或者个人所有的房屋和不动产。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耕地、荒地、荒坡、荒沟、滩涂、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
    • 国家征收土地对象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1
      国家征收土地的对象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不存在征收的问题,因为国有土地本就属于国家所有,代表国家的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经过法定程序之后可以对国有土地直接进行利用,而无须履行征收土地的程序。国家征收的土地一般都是用来搞建设用的,但国家不能直接在集体土地上搞建设,必须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变为国有的土地,然后才能在该国有土地搞建设。
    • 依法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对象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2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征收要合法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发布征收公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告知被征收人被征收的范围,对征收公告有异议的被征收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2、登记调查。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进行公布。 3、制作房
    •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与征税对象的定义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0
      一、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征税对象: 1、立合同人, 2、立据人, 3、立账簿人, 4、领受人, 5、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