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9 10:12:59 323 人看过

显失公平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缺乏经验或急迫需要而实施的明显不利于对方而有利于自己的民事行为。

《民法典》将显失公平结果的判定限定为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关于显失公平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从尊重权益受损方意思自治的角度,将其规定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受损方可以基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具体情况,选择是否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这一行为。

下列情形不构成显失公平:

1、获利方不了解对方情况,主观上并无恶意。

2、出于获利方的善意行为。如一方履行了忠告义务,向对方说明了不公平条件的存在,且对方有机会理解或合理选择合同条件。

3、出于过失行为。如对受损方提出的不公平条件因过失未予审慎认知或未将不公平条件和交易的真实内容告知对方。

4、显失公平的后果系因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所致。

(三)受损方不具备充分自觉和真实自愿

自愿原则指是否如何进行民事活动应当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不受他人意志的非法干预。合同领域是自愿原则适用的主要场所。贯彻于民法典上的自愿原则,也体现为当事人在确定合同内容时,在意志上不受他人违法及不正当的干涉。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3日 05: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法律行为相关文章
  •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什么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而实施的民事行为。对于合同是否显失公平进行判断的时间点,应当是订立合同之时为标准。故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情势变化,导致双方利益显失公平的,不属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而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处理。劳动合同违约金显失公平的处理是什么可能会调整了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
    2023-07-27
    433人看过
  •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什么?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具体的表现:1、在订立合同时,订约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利益严重失衡。2、合同一方具有明显优势,或另一方处于危困状态、无经验、缺乏判断力,或草率行事。3、获利方主观上存在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无经验,故意牟取不正当利益。一、和如果解除合同可以撤销吗符合撤销事由就可以撤销。合同可撤销的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的。二、公平原则是什么意思公平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当秉持公平理念,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方趁人之危,利用另一方当事人处于危困状态或者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三、合同成立未生效可以撤销吗符合
    2023-06-29
    84人看过
  •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什么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而实施的民事行为。对于合同是否显失公平进行判断的时间点,应当是订立合同之时为标准。故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情势变化,导致双方利益显失公平的,不属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而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处理。一、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需要遵循怎样的原则合同订立需要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原则。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二、诚实信用原则。讲诚实、守信用,是合同当事人在经济往来中应遵守的原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准则。合同履行需要遵循以下原则:一、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二、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互助合作共同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三、经济
    2023-06-24
    54人看过
  •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
    首先,显示公平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其次,显失公平行为的构成要件是:第一,须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显失均衡。学说上称为客观要件。第二,须一方利用了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不利情势。学说上称为主观要件。其法律效果为可撤销,法律赋予因法律行为显失公平而受不利益的一方当事人以撤销权。因此,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具体的表现: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订约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利益严重失衡。第二,合同一方具有明显优势,或另一方处于危困状态、无经验、缺乏判断力,或草率行事。第三,获利方主观上存在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无经验,故意牟取不正当利益。一、显失公平条款如何认定和变更显失公平条款的认定是,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而订立的合同条款,是显失公平。受损害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或者
    2023-03-22
    237人看过
  •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特点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双方在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权利义务明显有违公平的情形。1显失公平的特征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对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一方承担更多的义务却享有更少的权利,而另一方享有更多的权利却承担更少的义务;获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所获得的利益超过法律所允许的程度;受害的一方是因处于困境或者缺乏经验或者紧迫的情况下实施的订立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一、代签合同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代签合同撤销权的情形有: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行使撤销权;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行使撤销权;3、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行使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
    2023-06-29
    290人看过
  •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双方在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权利义务明显有违公平的情形。1显失公平的特征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对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一方承担更多的义务却享有更少的权利,而另一方享有更多的权利却承担更少的义务;获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所获得的利益超过法律所允许的程度;受害的一方是因处于困境或者缺乏经验或者紧迫的情况下实施的订立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一、合同不平等但是签字了怎么办?合同中不平等的条款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张撤销,也可以直接主张不平等的条款无效。民事行为是否不平等应当以行为成立时的情况作为判断标准,不平等的的合同往往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违反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
    2023-06-19
    426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的一种类型,是行为中最主要的形式,是法律事实的最基本形式。... 更多>

    #民事法律行为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7
      显失公平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缺乏经验或急迫需要而实施的明显不利于对方而有利于自己的民事行为。 显失公平即一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力,另一方利用一方弱势趁机谋取利益,成立法律行为显失公平。 《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有效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15
      显示公平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行为,被撤销后自始无效。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其他可撤销行为有: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定其他可撤销行为等。
    • 什么是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4
      显失公平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缺乏经验或急迫需要而实施的明显不利于对方而有利于自己的民事行为。 显失公平即一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力,另一方利用一方弱势趁机谋取利益,成立法律行为显失公平。 《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05
      首先,显示公平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其次,显失公平行为的构成要件是:第一,须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显失均衡。学说上称为客观要件。第二,须一方利用了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不利情势。学说上称为主观要件。其法律效果为可撤销,法律赋予因法律行为显失公平而受不利益的一方当事人以撤销权。 因此
    •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5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具体的表现: 1、在订立合同时,订约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利益严重失衡。 2、合同一方具有明显优势,或另一方处于危困状态、无经验、缺乏判断力,或草率行事。 3、获利方主观上存在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无经验,故意牟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