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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调查取证权
律师调查取证权,是指律师在执行律师业务活动过程中所享有的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和收集获取有关证据的权利。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 更多>

律师调查取证权

  •  律师会协助查询付款证据吗?
    律师在诉讼中扮演重要角色,调查取证权是律师的一项基本权利。律师有义务帮助当事人调查取证案件相关事实。尽管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受到限制,但他们仍可以凭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自行调查取证。不过,当被取证人拒绝配合时,律师没有救济途径。今后,应更加关注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加强立法。诉讼被视为证据,当事人的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律师身上。与当事人相比,律师享有调查取证权。律师调查取证权是指律师在执行律师业务活动过程中享有的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收集取得相关证据的权利。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有义务帮助当事人调查取证案件相关事实。《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委托律师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向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申请收集和取得证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但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受到严重限制。当被取证人拒绝配合时,律师没有救济途径。这需要今后的立法更加重视。 律 师 调 查 取 证 权 : 核 心 内 容 与 限 制律师调查取证权是律师在执业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其核心内容是律师对案件相关证据的调查取证权。律师可以通过调查取证了解案件的事实真相,为案件提供证据和论点。但同时,律师也受到一定的限制,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
    2023-09-12
    450人看过
  • 律师调查取证权的现状
    律师调查取证权
    首先,在立法上,关于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尚存在诸多立法缺陷,现行《刑事诉讼法》赋予控辩双方的调查取证权利还极不平等。法律对公、检、法机关调查取证的权利给予了充分的保障。《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正是由于法律强有力的保障,法、检、公机关收集、调取证据比辩护律师收集、调取证据容易得多。同时,侦查、起诉期限的延长制度,缺乏具体、有效的制约机制以及配套的保证制度,也使某些案件的审理时日过慢过长,这一方面与嫌疑人有权迅速接受审判和裁决的国际标准不一,另一方面也加大了侦、控机关与律师在调查取证权上的不平等,不利于控辩平衡的实现。律师取得证据的来源,主要是通过到检察机关、法院阅卷,向证人、被害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在法庭上向证人提问等方式获得。但在通过以上方式收集证据的过程当中,由于法律的限制,使律师微弱的调查取证权实现起来也困难重重。1、辩护律师通过阅卷所获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刑事诉讼法》第36条对辩护律师的阅卷权作了明确的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
    2023-08-18
    257人看过
  •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刑事诉讼法》对于取保的规定第六十九条保证人
    2023-08-18
    168人看过
  • 我国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现状
    (一)立法缺陷在立法上,对于我国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规定存在许多缺陷,许多规定限制了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展开,使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有效机能的发挥大打折扣。1.自行调查取证规定不完善。首先,向控方证人调查取证须经双同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许可,并经被害人或者其亲近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的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这项规定意味着在向控方证人取证时,不仅要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同意,还要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被害人提供的证人的同意。这种需经双同意才能进行的调查取证,对于顺利实现调查取证权来说无疑是多了一道难关。其次,证人保护制度空白导致证人不予配合。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对证人作证实施保护的法律。由于客观存在作证的风险,证人因惧怕报复,或担心会有所损失,往往不愿与调查取证的律师配合,使得调查取证工作难以展开,若向控方证人取证,简直是难上加难,几乎成为不可能。再次,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不具有强制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从中可以看出,公、检、法人员的调查取证具有强制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承担作证义务,而律师的调查取证却在法律上未能赋予强制性,律师
    2023-08-18
    349人看过
  •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
    律师调查取证权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三条辩护律师申请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准许,并签发准许调查书。第四十四条辩护律师向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因证人、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同意,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同意。第四十五条辩护律师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认为辩护律师不宜或者不能向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并确有必要的,应当同意。人民法院根据辩护律师的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时,申请人可以在场。人民法院根据辩护律师的申请收集、调取的证据,应当及时复制移送申请人。第四十六条辩护律师根据本解释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提出的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申请的理由,列出需要调查问题的提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2023-08-18
    293人看过
  • 寻求侦查阶段控辩平衡的出路
    侦查作为刑事诉讼程序的基础,是国家权力的暴力性最充分发挥的阶段,直接涉及到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和剥夺。加强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人权的保障,扩大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职能,已成为刑事诉讼程序民主和文明的世界趋势。鉴于控辩双方在刑事诉讼中实质上的不平等,要强化辩方之对抗性,同时适当限制控方之权力行使。笔者认为,要寻求控辩平衡,应在刑事诉讼中确立以下原则和制度。(一)将法院纳入侦查程序,对强制措施进行司法审查。侦查机关确立侦查至上原则,为了进行侦查活动,采取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以获得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对于刑讯的肉体承受能力就成为区分有罪和无罪的标准。他们无任何尊严可言,使人不成其人。因此,加强强制措施的司法控制变得十分重要。在我国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由于检察机关同时也是刑事案件的公诉人,可以说它是和侦查机关站在一边的,很难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而法院处于独立的地位,由法院对侦查机关进行司法审查,其就如同处于天平的中间位置,对于平衡两边的平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制约控辩双方职能的过分弱小或过分强大,避免造成辩护职能的弱化或萎缩,给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带来消极的影响。(二)引入律师实质辩护权。1、侦查阶段律师享有调查取证权。现行刑事诉讼
    2023-08-18
    77人看过
  • 辩护律师取证的技巧
    律师调查取证权
    辩护律师不是不能取证,而是要谨慎取证。律师对案卷中的证据有疑问,有权要求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出庭接受质证时,律师当着法官的面戳穿证人的谎言,诱导证人说出实情。辩护律师发现新证据最好申请检察院、法院调查取证。检察院、法院应律师申请调查的证据属于辩方证据。辩护律师只能向案卷中没有出现过的证人取证。律师只去取足以颠覆控方证据的证据。不应当去取那些与判决结果没有什么影响的证据。律师找的证据必须坚定不变,不会在法庭上被控方问倒。律师举证示例: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是怎么规定的?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2023-08-17
    187人看过
  • 充分保障律师的调查取证权
    律师调查取证权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通过调查取证,可以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无罪、罪轻或从轻、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便于法院兼听则明,作出公正的裁判。同时,控辩式诉讼需要控辩双方均有一定的证据武装,通过举证、质证、辩论引导庭审的进程。但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律师调查取证难的问题不仅没有得到切实解决,反而受到更多限制。不仅律师取证的手续相当繁琐,而且一旦被调查人等不同意提供证据,律师就无法取证。尤其是规定律师向被害人一方收集证据时,不仅要经被害人一方的同意,而且要经检察院、法院许可,将会有种种弊端。最为突出的是,检察机关与辩护方在诉讼地位是对立的,检察官的执法思想,执法观念的和立法并不同步。出于控辩策略的考虑,律师得到检察院的取证许可并非易事。因此,这些规定大大限制了辩护人的调查取证权,使调查取证更加困难,也给那些负有法定作证义务的公民逃避作证以合法借口。实践中,律师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举证而请求法庭调查取证时,往往遭到法官以谁主张谁举证为由的拒绝。对法官的拒绝律师没有任何制约手段。为取得控辩式庭审方式的预期效果.使控辩力量基本平衡,建议立法规定律师取证的规则、取证的方式、不当取证的责任等。在制定律师取证规范后,取消律师调查取证的种种限制,强制证人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向律师提供证据。在向被害人一方收
    2023-08-16
    444人看过
  • 惯偷会不会受到从重处罚
    律师调查取证权
    小偷盗窃多次的属于惯偷,惯偷不会被从重处罚。虽然惯偷不是从重处罚的考虑情况,但是,如果有累犯等情形的话,照样可以从重处罚。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根据法律规定惯偷需要哪些证据根据法律规定惯偷需要包括犯罪人员的一些实施犯罪的具体的监控录像等,根据法律规定惯偷需要包括犯罪人员的一些实施犯罪的具体的监控录像等,调查取证是律师执业的重要环节,在诉讼中,庭审方式的改革,更加强调调动双方当事人的积极性,法官更趋向于中立的仲裁角色,这样无论刑事辩护,还是民事、行政诉讼,律师的意见如果没有相应证据的支持,那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难有充分的说服力。而调查取证则是律师获取证据的重要方式之一。但调查取证却历来是困扰律师的一个难题。《律师暂行条例》规定:律师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有责任给予支持。由于这些规定都过于原则、笼统,缺乏“制裁”条款,使律师收集证据的活动没有具体的措施加以保障,在实践中造成律师取证难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出了《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和《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补充规定》,对律师查阅案卷,会见在押被告人、调查访问的有关问题作了
    2023-08-13
    127人看过
  • 美、德立法的评析
    律师调查取证权
    (一)衡平居次原则评析衡平居次原则根源于衡平法的公平正义理念,其目的是矫正实施不公平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或使自己获得不公平利益的人的行为。从深石案可以看出,衡平居次原则最初只针对控股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贷款债权,因为控股股东非常容易基于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其他债权人的利益。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衡平居次原则逐渐用于调整公司的所有债权,而不局限于最初的控股股东贷款债权,其适用主体也从控股股东扩展到公司的任何债权人。这样,包括董事、高级职员、控股股东、关联企业在内的内部人以及其他非控股股东和债权人都可以列入衡平居次原则的审查范围,只要上述人员对公司的债权涉及不公平行为,就可能在破产程序中后于其他债权受偿。因此,衡平居次原则审查的焦点是不公平行为的存在与否。(二)重新定性原则评析重新定性原则也是基于衡平法的公平正义理念而来。在公司实务中,有时股东名义上向公司贷款,但其交易内容实质上构成股东出资。针对这种虚伪的股东贷款,重新定性原则直接撕开贷款的外衣将其定性为股东出资。这一原则主要适用于股东贷款债权,但现在也扩展到股东对公司的其他债权。重新定性原则与衡平居次原则不同,其审查的焦点是股东贷款的真实性,即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的真实意思是借款还是出资,并不审查股东贷款是否涉及不公平行为。但重新定性原则和衡平居次
    2023-08-12
    7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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