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6
对离婚财产分割要关注的焦点问题具体如下: 1、对于个人财产、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 2、房屋等不宜分割的财产难以分割; 3、对离婚财产分割要关注的其他焦点问题。
结婚一年的财产分割并没有特殊之处,而离婚财产分割主要看以下几点: 1、双方有婚姻财产约定的,以双方的约定为准。 2、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财产分割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 3、如果双方没有婚姻财产约定或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 4、一方
一、如果是仅有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 夫妻一人不愿意持股,将股份作价一半补偿给愿意持股方;夫妻都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以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夫妻分割清算后的资产,并注销公司。 二、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切收入,具体包括如下: 1.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等。 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受赠或受遗赠所得财产。 3.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其他
对于夫妻离婚系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直接裁判有过错方少分财产,二是不论是否存在过错都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因夫妻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不影响共同财产的平均分割。
结婚2年离婚财产分割的依据有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可以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1、再婚后的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最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 2、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
由双方协商怎么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按照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判决。
1、应依法充分保护离婚股东配偶所享有的股权财产能够得到公允实现。在离婚案件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如何分割,应当根据公司的股权性质不同进行处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分割,由于股份所代表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利,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定的人
要在离婚协议中写明探视权的天数以及探视的日期。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
一方出轨离婚的,财产分割仍是首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如果对方的出轨行为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