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6
离婚财产应该公平、合理地分配。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自行协商,协商一致,那么就按照协商的结果分割。如果协商不一致,那么就由法院根据照顾弱势一方,即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原则等进行分配。
首先,夫妻双方的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的个人财产。 原则上,夫妻双方离婚时只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是不用对各自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的。至于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由夫妻双方先自主协商,可平均分配,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
结婚以后就离婚了,财产分割不会有问题。 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除非双方之间另有约定。对于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先要判断该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子若系婚后购置,或婚前购置婚后作为共同生活的居所,除双方有明确协议房子的权属,则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1、离婚后一方要房子,应补偿另一方一半的房款; 2、可双方协商决定分配方案,协商
确定涉外离婚抚养权归属问题的方式: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抚养权归属母亲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双方可以协商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判决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 (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二)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
回迁房的产权问题就是业主只有回迁协议的话话不能过户,不享有真正产权,属于小产权房。业主手中只有开发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房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做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
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法律规定离婚后夫妻分割共同财产的方法有: 1、一方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不予分割; 2、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则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其他
非婚同居关系人解除时的财产分割问题的处理方式: 1、一方的个人财产,关系解除时,不予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处理,若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同居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解决的依据是自愿原则,即财产分割的问题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判决,以及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原则,无过错原则和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进行划分。
离婚后起诉要求分割财产的时效为: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2、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没有期限。 3、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