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3
附条件合同的法律效力是: 1、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2、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的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对附条件合同效力法律的规定有:当事人约定附条件的合同自约定的条件满足时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办理手续后生效。
合同附条件的要求是:必须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在的均不可以作为条件;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必须是合法的,不得以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实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附条件合同的条件的种类如下:1、附条件合同的条件的种类有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延缓条件又称生效条件,是指对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起推迟作用的条件;2、解除条件,是指可以使已经生效的法律行为失去法律效力的条件。肯定条件,是
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有下列要求,该条件是不确定的、将来可实现的;该条件是依据合同的性质可以附上去的;该条件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以及该条件不违法。
附条件合同有以下四类: 1、延迟条件,延迟条件是指根据其成就确定合同效力的条件; 2、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终止取决于所附条件的成就; 3、确定条件,积极条件是指以发生某些客观事实为依据的内容,因此也称为积极条件; 4、否定条件,
有下列特征: (1)必须是将来的事实。条件必须是合同成立时尚未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不能作为合同的条件。 (2)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将来必然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 (3)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 (4)必须是合
附期限合同有:附生效期限合同;附终止期限合同。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期限,所谓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
对附条件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是:附生效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如果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合同附条件的法律限制是:条件必须是依据合同的性质可以附的条件;以及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不确定的、合法的、可能会实现的事实。如果当事人附生效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如果当事人附解除条件的,则自条件成就时合同失效。
附条件的合同有下列要求:条件必须是根据合同的性质可以附的条件;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不确定的事实;条件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合法的条件;并且不能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附条件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没有经过公证或者不具有公益性质; 2、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3、没有超过撤销权的行使期间。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 附条件合同有下列四类: 1.延缓条件。延缓条件是指以其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 2.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终止决定于所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