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什么是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法律权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法律权利表现为权利享有者可以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其特点包括:受国家的认可和保障;一定程
控股股东的权利如下: 1、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时应当确保分离社会职能、剥离其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和福利性机构及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损害股份有限
有以下权利: 1、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基于股票的持有而享有股东权,这是一种综合权利。 2、公司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直接体现了普通股股东对股份公司的剩余索取权。有以下义务 1、出资义务,股东可以用货
股东有查阅、复制权,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股东需承担不得抽逃出
1、出资(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股东的权利主要有身份权、参与决策权,资产收益权、退出权、知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和转让出资或股份八项权利。 (二)股东义务,主要有: 1、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2、按期足额
一、公司股东需要承担的义务有: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三)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四)公司新增资本时,原
一、隐名股东的权利如下: 1、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 2、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3、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 4、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二、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
控股股东的权利: (1)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时应当确保分离社会职能、剥离其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和福利性机构及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损害股份有限
干股的取得和存在往往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 赠股协议的效力属于股东之间的协议,和设立协议一样对股东具有约束作用,赠股协议的内容也可以在章程上体现。 由于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因此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 如果赠股协议具有可撤销
干股股东的权利义务:干股股东的权利义务由协议确定,但股东的义务,尤其对外义务同一般股东,理由是股东的登记具有对外公示性。干股股东通过公司股东变更在工商局登记备案,则会成为正式股东,完全享有股东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