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儿媳继承公婆遗产有条件的。例如在被继承人生前依法订立遗嘱,指定儿媳为继承人的,儿媳具有遗嘱定继承权,或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法定继承权。
如果媳妇去世时留下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自己的遗产由公婆继承,那么公婆就有权继承媳妇的遗产。如果媳妇去世时未留有遗赠扶养协议,则遗产发生法定继承,公婆不是法定继承人则无权继承媳妇的遗产。
1、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遗产,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遗产。 2、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遗产。
公婆的房子儿媳是否有继承权视情况而定。 公婆的房子儿媳一般没有继承权。但是,丧偶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房产。 因此,儿媳继承公婆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其一,配偶已经去世。当配偶去世的情况下,
法定继承中儿媳妇不属于公婆的法定继承人,是不能继承公婆遗产的。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妇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的。
公婆与儿媳互相不享有继承权,但也有例外情况。 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虽然公婆与子女没有在此项中,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也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
儿媳一般是不享有继承权的。 1、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具有继承权;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的顺序办理; 3、且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儿媳可以继承公婆遗产,但是必须符合以下情形: 1、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 2、公婆立遗嘱或者遗赠协议将财产赠与给儿媳。儿媳一般情况并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法定继承中儿媳妇不属于公婆的法定继承人。但特殊情形下,儿媳妇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
儿媳是否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需要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如果是法定继承,只要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尤其是无论其是否再婚,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且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2、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继承公婆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
正常情况下儿媳妇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丧偶的儿媳或丧偶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不仅对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规定其为第—顺序继承人。
1、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财产。 2、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