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如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再无和好的可能性,并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不下的情况下,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对方需要准备的材料及流程有: 1、先确认好有具体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准备起诉材料,通常起诉方需提前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
调取婚姻档案证明的,一般需要当事人前往当初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调取手续。婚姻当事人可以带着合法的身份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
结婚证遗失,不需要村委会写证明。只需要当事人自己带着身份证,到民政局办理补办结婚证的手续即可。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带着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
如果女方提起诉讼离婚,而男方不同意,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应首先进行调解。调解的原则是“劝和不劝离”,如果调解失败,人民法院将以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为标准来决定是否判决双方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男方存在以下行为,就可以视为双方
离婚诉讼中,只有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才会判决准予离婚。而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证据,就包括了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能够证明对方存在出轨行为的证据,具体包括了:《保证书》、《悔过书》等书证证据;短信、电子邮件等电子证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书写离婚起诉状,准备证据。这里的证据主要包括了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财产的证据,子女的出生证; 2、到法院去起诉办理立案手续,由法院来审查是否受理; 3、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继续开庭。开庭时双方陈述
在我国办理结婚之后,一方出国,另一方还在国内的,双方想要离婚,并对孩子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国外一方能回国的,双方可以一起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如果在国外一方实在没办法回国办理离婚,则采
对方不愿离婚的话,就只能通过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来实现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夫妻之间只有一方想要离婚的话,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提起离婚诉讼,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够离婚成功
夫妻双方中,一方提出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提出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法院依法审理离婚案件,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审理确认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后,判决准予离婚: 1、夫妻一方有重婚情况或与第三人同居的; 2、
就算是对方提出离婚的请求,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还是遵循一般的分割原则来进行判断:第一,双方应当就财产的分割问题进行协商。第二,如果双方无法协商成功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财产的分配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并不涉及
一方在国外一方在国内离婚的,流程如下: 1、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协议离婚。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都同意离婚的,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亲属、朋友或律师作为
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的,离婚双方首先应就离婚事宜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双方可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由双方本人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协商一致,则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根
对强奸罪情节恶劣的认定是: 1、对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认定,目前尚无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一般由司法机关酌情予以认定。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构成“情节恶劣”,一般要结合犯罪主体、犯罪对象、犯罪手段、犯罪持续的时间、地点、次数等犯罪情